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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4月26日星期六

转载:人多的地方不要去,有時候念碩士反而會限制你的路

转载:人多的地方不要去,有時候念碩士反而會限制你的路


專案管理生活思維 www.projectup.net 2014/04/26 發表於 • 教育 • 職場
文:Joe Chang


有收到一些迴響。 不過大家似乎沒抓到我分享所真正想要大家看的部分。

大都是覺得「讀書很好啊! 為何要叫大家別讀書?」 不然就是,「哎呀,那種都是生意人啦。 小人物還是只能念書啦。」

我覺得有點可惜,所以決定另外寫一篇狗尾續貂一下。


但也如同我所有講「人生概念」的文章一樣,開頭這裡我要強調一件事情。 我在文章裡頭分享的是「我個人認知」所推導出的想法與結論。 但請不要只囫圇吞棗的吸收「結論」。 結論其實不重要,因為我的結論只是「我的」價值觀與思維推導的產物。 大家更需要的,是了解推導的思維,並培養「自我思考的邏輯」,並以這方法建立出「你的結論」。

請記得,當你做某個決定時,那必須是因為你深思熟慮過覺得那是你要的,所以你去做;而非因為某某人說很好,所以你去做。 如果是後者,你永遠都會是各類系統的最後一隻老鼠,也永遠會覺得世界真是不公平。

好,廢話不多說,正文開始….

我得說,我的價值觀一直是非常道家、非常老子。

我非常相信事物的變動是永遠在兩個極端不停的相互流動。 當某個東西被推到極限時,就會開始走向衰敗。 衰敗未必會導致消失,衰敗到了某一點之後,往往又會開始興旺起來。

講的簡單些,就是「物極必反」四個字。

股市最可以看出物極必反的循環概念。 漲的過高,價格會往下修正;跌的過慘,會有人搶進收購。 換言之,價格隨時處在修正的狀態,隨時由一個極端會往另一個極端流動。

廣設大學、提高基礎教育,一直是過去年代教育改革的理念。 出發點似乎是源自於一種公平思維。 支持的人恐是覺得學歷是工作的基石。 所以產生一個簡單的邏輯:「如果能讓更多人讀大學,就能讓人人都有好工作。 人人都有好工作,人人就能賺大錢。 人人賺大錢,貧富差距降低,社會應當能更和諧。 三民主義的均富目標就能因此展開啦!」


但這假設忽略了一件事情。 社會的基本運作邏輯是經濟學,而不是人本科學的公平正義。 當你增加某樣東西的供給後,那東西只會迅速貶值,但「不平等」還是會存在著,只是計量所用的媒介將會因此轉移成別的東西罷了。 就如同大量印鈔票一樣。 鈔票大量增加時,商品數量並不會因此增加。 也因此,當鈔票數量與商品數量不平衡後,要買同樣的商品你其實得花更多鈔票去取得。 而最終,鈔票變的一文不值,商家不再接受鈔票,你得用其他的媒介(如貴金屬)去交換有限的商品。

學歷貶值也是建立在類似的概念上。 職位的需求若不創造,學歷的增加只是提升「就業的進入門檻」罷了。 原本高中畢業就能做的事情,因為滿街都是大學生,所以連服務生、泡沫紅茶的工讀小妹也都是大學畢業。 社會沒有因為大學生的絕對數量增加而均富、反而變成人人都得多付出四年的教育成本才能得到「基本工作機會」 → 換言之,窮人只是因此受到更大的傷害。

這樣講或許偏頗,但我一直覺得所有試圖以人力攪亂經濟學市場機制的舉動,不管目的是為了保護弱勢或是提升公平性,通常都只是短多長空,最終只會傷害原本想保護的那群人。 讓所有人都變成大學生,增加了社會公平嗎? 或許是,但從長遠的人民福祉來看,只是改變了門檻位置罷了。全面的公平是永不可能以此創造的。

回到主題。 也因為學歷貶值這件事情慢慢開始發酵,如溫水煮青蛙一般。 最近十年開始,逐漸明顯的一個現象就是:「很多大學生畢業後不敢離開校園,反而想去多念個碩士」。 我周圍認識的一些人就有如此的心態,覺得不管念個甚麼碩士都好。 若不念,就覺得好像自己還沒準備好。

加上前幾年經濟大環境確實不好,更多人覺得若可以的話,就先盡量留在校園中。 「多熬個兩年,等碩士學位有了,大環境或許也轉好了,出來就可以有個不錯的起薪。」

但回頭來看,採取這策略的大多數人恐怕都感受到失望了。 因為,真多念個兩年,狀況並沒因此更好。 新鮮人起薪不但沒有變好,反而每況愈下。

最近也在一些討論區看到關於22k、還是26k這些數字的討論。 很多人不滿,認為政府沒做事、企業主貪婪、或是企業西進造成台灣空洞化之類言論。 我個人是覺得抱怨這些是有點唱高調。 我並不是說不該談那些東西,只是覺得把問題外部化的言論,在選舉場子講講還可以炒熱氣氛,可是回到現實生活上,講這些東西其實無法解決「現實」問題的。 罵歸罵,最後自己的人生問題終究還是得自己解決才行。

何況,市場趨勢是無力抗衡的。以產業遷移而言,這是你我小人物不可能改變的狀況。以製造業或是勞力密集的產業而言,只要一個地方工資過高了,遷廠搬移是個難以避免的結果。就算為了甚麼社會責任勉強營運下去,產品不賺錢時,最後免不了也是要關門大吉。 趨勢改變了,商人為求生存自會有所對應,但學生或是年輕人也得順應改變才行。

一個該順應改變的,就是要小心習慣領域造成的迷思,比方說「會迷信覺得讀了碩士是一種加分,讀的越高就應該有越高的薪水」。 但我自己感受到的趨勢在於:接下來十年到十五年,很可能除非一些特殊職位以外,能否賺錢跟學歷高低的正關連性會越來越低。 甚至有時候,念了碩士反而將限制了自己的路。

怎麼說呢?

以我自己找人而言,一些Junior的工作,看到對方學歷很高時,會想說「嗯,這人都念到28-30歲了,可能不會想接受這種助理工作吧?」 或是「他是中文系的碩士呢,要把他培養成專案經理,不是要他重頭學起嗎? 可是另一個人選已經做過三年專案了,要的薪水接近,或許選他對彼此都容易些吧。」

這類事情我也不斷在周圍人身上看到。 念到三十歲才出來工作,但讀的又很冷門。 專業領域粥少僧多,只好往其他領域發展。 最後好不容易找到一個基層工作,卻又天天抱怨老闆欺負人。 以我自己的觀點而言,這抱怨社會做甚麼? 你自己往某個方向走之前,難道都沒想過最後可能會是如此嗎?

此外,很多人資主管不會告訴你。 就是你念的如果不是台清交、公立學校、國外知名學府、或是相關領域佼佼者的學校,碩士學位對很多公司而言根本跟大學畢業其實是一樣的。

所以別怪大環境,也別怪企業無情,而是你有沒有想過,真正的遊戲規則是甚麼呢? 有沒有認清楚,現在的遊戲規則,已經跟我們父母親那一輩完全不同了。

我這幾年,如果碰到年輕人來問我出路,我都會跟他講。 除非你很喜歡學術研究,或是你很清楚知道自己要專研甚麼特殊學問,否則盡量提早從大學畢業,然後找份工作專心的做個兩年三年。 千萬別試圖躲在學校中。 學校躲越久,在接下來的環境中,你的競爭力只會更弱。(除非你是一路都念極度知名的名校,那是例外)
我並不是要宣揚讀書不好的概念。

讀書有其價值。 我只是覺得,你要念,就是「自己得很想」鑽研某種學問,所以願意承受選擇變小的風險,而一路讀上去。 但你要有心裡準備,當你成為那領域專家時,你也很可能一輩子只能待在那領域了。一些冷門的科系,如果你不能成為那領域最頂尖的學者時,甚至你可能將根本找不到相關工作。 換句話說,讀書必須是你的興趣。 你因為興趣,而寧願犧牲自己的就業機會與生涯廣度。如果是這樣,那我不會阻止你。

但若你讀書只是為了工作想加分的,那我會真心建議你先出來工作個一兩年。 不管做甚麼都好,然後才根據自己的興趣與方向去讀書進修。這時候你會清楚社會脈動,加上你有實務經驗後,念書也比較能帶給你新的啟發。 除非你是在特定幾個領域(高科技研發、學術領域、公家單位、醫生、法律、工程設計、或部分還很保守行業等),若在一般中小企業、行政、甚至服務業,你會發現碩士畢業與學士畢業的薪水差異會越來越小。 一些技術主導的領域(如設計、動畫、廣告、餐飲、服務),碩士甚至可能完全沒加分。

所以,若你讀書是為了就業,若想投資在刀口上,那就最好出來看看社會,了解到底甚麼類型的人才最被需要,然後才去念。 盡量不要畢業就去念碩士,因為你很可能完全搞錯了人生方向。 等到最後發現社會遊戲規則不是父母講的那樣「讀書就自動能賺大錢」時,你已經浪費了生命中最值錢的一段時間了。

如果你還是高中生,我會還是鼓勵你念大學。 雖然我覺得十年後有一技之長的人會很吃香,但畢竟你在三四年後就要面對社會。 到時候的風氣還是會把大學當成一個基本門檻。 但你最好要開始思考自己的人生到底要甚麼,並培養一個能拿出去的「特別技能」,不要認為大學還是甚麼由你玩四年,那完全會是浪費生命了。 暑期也最好找一些你有興趣的公司,試著去做個短期的工讀。

我相信接下來的十年,專業能力或經歷會更重要於學歷。 因為當學歷大家都有而不稀奇時,你要出奇制勝,就得有些不同的東西。 這東西不僅僅是證照,而是真正扎實的技術能力、經驗、眼界、或是良好的工作態度。 這些東西,很可惜的告訴你,幾乎都不是學校能給你的。 所以你得花時間在學校以外(如工讀)試著加以培養。 如果你能擁有這東西,接下來十到十五年間,你很可能是能無往不利的。

至於已經在大學以上的,我建議你要嘛就是好好念書,把自己的專業學通、學透徹。 千萬不要明明是本科系的,畢業後卻甚麼都不懂。 這會害慘你自己的。

如果學校實在讓你沒興趣,你也該試著學些畢業後對你有幫助的東西。

我覺得最基本是要會微軟OFFICE軟體,尤其是EXCEL。 如果你打算進入大公司,EXCEL的熟練是很有幫助的。 這在任何基礎職位上都會用到。 你如果熟悉這工具,你會讓自己、讓你老闆都輕鬆很多。

我也建議你學習如何寫報告。無論你知道是一般行政人員、企劃、專案成員,你若知道如何寫一篇好的報告,你都更容易讓自己脫穎而出。

再來我建議你培養理財能力。 為何這很重要? 因為這涉及到你之後能擁有多大的自由度。很多人不快樂、很多人恐懼社會、恐懼變動,在於他們沒有很快建立一個安穩的財務基礎。 如果你能在工作一年兩年內,有一些儲蓄、避免過度消費、有些投資部位。 你自然就可以考慮很多事情。 休息去念書? 出國進修? 轉換跑道? 結婚? 離家獨立居住? 嘗試更有前景但低薪的工作? 你都可以有不同的選擇。 你也不會因為「需要」一份工作而工作,而是可以慢慢為了自己的「理想」而工作。

若你還能有好的態度、並有能力在工作上做出成績,就將能更容易得到別人的肯定。

所以我想補充的,大概是這樣的概念。

那,我寫這一大篇到底要講甚麼? 讀書不好嗎? 你該去當黑手? 或是宣揚甚麼古怪理念?

其實都不是,我只是單純想講「人多的地方不要去」。

大家都說對的方向,總有一天它會變成過時的論點。 當然,我講可能的狀況,也可能最後因為一些因素並沒發生。 所以你該要做的,是「永遠不要」去膜拜誰的論點,也不要速食的去全盤接受別人的思維。 而是要嘗試建立自己對於世界脈動的觀察,了解自己的需求,並思考如何交換與犧牲。

千萬不要想盲目跟隨別人的腳步走。 很多事情是有「時機」這關鍵的。 雖然隨著大多數人的腳步走最穩當,但實際上將註定會是「最辛苦」的一條路。 因為當大家條件背景都類似時,你就容易混雜在大眾之中無法被辨識。

你,就變得平庸了。

換言之,若你跟隨著最老套的讀書、上大學、念碩士、出來就業的路徑走,十年之內你確實還餓不死的。 但你投入了很多時間,卻將得到與父母那一輩不成比例的報酬,這是可惜的。

當然,我們最終都可以怪社會怪父母。 但最後要實際經歷人生的,終究還是我們自己,不是嗎? 所以請好好用自己的眼睛來確認、用自己的邏輯思維去判斷,並選擇出最適合自己的選擇吧!

本文獲專案管理生活思維授權刊登,原文於此



转载:戴勝益告訴你 為什麼一定要當著客人的面倒水

转载:戴勝益告訴你 為什麼一定要當著客人的面倒水


撰文者:戴勝益 

2014-04-24




有一次到王品的餐廳請客人吃飯,同仁因為我們坐得很擠,我帶來的一瓶紅酒,他居然拿到後面開瓶,倒好一杯杯端出來,再往每個人的桌上擺,他沒說明,我們還以為杯子裡裝的是可樂。

回去之後,我就告訴所有主管,要求各餐廳落實,一定要當著客人面前倒酒、倒水杯的動作。

我在集團內部一再強調,開酒、倒酒、倒水杯,都要讓客人看到才算數,這是開餐廳的基本動作和概念,否則只是一般的買賣交易。我們更不能因為忙碌,而把這些動作預先做好,客人還沒上門就把水倒好,還蓋上蓋子怕灰塵、蒼蠅沾到,這都是不對的,因為我們是服務業,不是製造業啊!

去國外高檔餐廳服務人員是怎麼倒紅酒,他除介紹這瓶酒的產區、年份,還把商標轉過來指給你看,在你面前開瓶動作更講究優雅,然後拿起軟木塞給你摸、感覺一下,才開始倒酒...。我說,所有過程和給客人看到的動作,都是一種價值,這是成就一瓶酒賣三千元的原因,如果少了這些程序,可能連三百元你都不願意付。

同樣的道理,上館子吃烤鴨大餐,大主廚出來桌邊表演片鴨,一隻賣一千多塊,客人覺得很值得,但如果在廚房就片好,一隻賣五百元,都會被嫌貴。

再舉一個例子,台北知名的台菜餐廳,老闆明知座無虛席,還要他兒子在候位的客人前,反覆進餐廳客席間查看有無空位,兒子像做白工跑了整個晚上,目的只是要讓客人感受到這家店的待客熱忱。

經營服務業和做製造業,最大的差別是,後者效率導向,前者則需以顧客的感覺為導向,提供的是包括一整套服務流程的商品,並從和客人互動過程創造出價值,因此,所有服務的細節當然要盡可能在客人面前呈現。這是我們為什麼不去量販店賣王品袋裝牛排、果汁冰沙的原因,因為那只是物品和價錢的對價關係而已,一旦變成交易物品的商家,「王品」就不是「王品」了。

也因為要提供給客人的,是有溫度的款待,所以,我們連那種插下去,就會自動套上塑膠袋的雨傘架都沒有,太過自動化,會讓大家感覺這家餐廳人的成分不夠多,讓同仁幫客人拿塑膠袋套雨傘,反倒是一種很溫馨的行為。

2014年4月11日星期五

转载:是非集:論違法(关于台湾反服贸运动)

2014年4月6日下午 9:06
現在如果要說討論「服貿」的議題,站在學運一方的好像就應該要對於國內經濟發展、國際條約簽訂、自由貿易市場等等無所不曉,才能夠基本「自清」不是 為反而反,反學運方也會被同樣的標準檢視,動不動就要被貼上「打臉」的標籤。基本上我是沒有那種上知天文、下知地理的本事,所以就很客觀地用我不怎麼樣的專業來分享。

我們來聊聊「違法」這件事。

 「學生有沒有違法?」

這是一個很常見,通常也是大家很關心的問題。

同時身為一個法研所刑法組畢業的研究生和執業律師,前者的身份會讓我告訴你這件事非常特殊,有很多研究空間,我不能這麼快給出一個結論,但在後者的身份,如果你是我的當事人,我幾乎可以沒有什麼猶豫地說,

是的,學生違法了。

學生在沒有獲得同意的情況下,以破壞門窗方式衝進政府機關(我們也就不用很客氣地分什麼行政院、立法院),在裡面賴著不走,把椅子拿去擋門,而且不斷阻礙警察進去將他們驅離的行動,過程當然也免不了有推擠、拉扯,然後再繼續號召大家一起來攻佔立法院、行政院。

如果把上面這段直接拿給任何一個有認真學過刑法分則的法律系大學生,他大概都可以告訴你這裡面可能會涉及:妨礙公務(而且極有可能是聚眾施強暴脅迫,會再加重)、毀損(幾乎肯定是毀損「公物」,再加碼),如果稍微更有水準一點的會再告訴你有煽惑他人犯罪,毀損古蹟罪等等。

不要以為有些事你沒做,就沒你的問題。基本上你有參與他們的計畫,或者是知道他們準備要這麼做還去幫忙,就可以被刑法寬鬆的當作共犯,把別人做的事情算到你身上,大家一起扛。

所以檢警一次傳喚205個人的消息傳出來我不覺得怎麼意外,真正要追下去的話人數還遠遠不止如此。這不是什麼司法迫害,這叫做「司法常態」。「如果以後這樣我有意見是不是也去佔領政府機關就好了?」這樣的問題確實也會發生(儘管我覺得實踐的人一定很少)。

截至目前為止,有聽過哪一個官員,包含竟然被評價為對學生友善的王金平在內,承認學生的行為合法的嗎?沒有,絕對沒有。因為包含司法在內,是沒有政府機關會幫學生吸引砲火來打自己的,所以這個追究違法責任的動作一定會到來,早來或遲來而已。

 「要付出的代價是什麼?」

立法院和行政院所受的損失不管是一億還是多少,叫立委賠都只是笑話或氣話,到最後就是所有被抓到有參與的人「連帶負責」。這四個字的意思不是大家分擔,是如 果我找不到大家或是其他人沒錢,就可以全部算在任何一個人身上,然後超過你該分擔的份,你自己再慢慢去找其他人討(如果找得到人的話)。

而上面介紹的這些不是殺人放火,但還是帶著不少聳動名稱的罪,最重可以關到7年,其他5年、3年、2年不等,總之都有徒刑的處罰方式。

但代價還遠不只這些。

沒有親身經歷的人可能不懂,接到法院(地檢署)傳票,進入司法程序的那種心理煎熬。那只代表著一件事情,國家即將強勢介入你的生活,無論對象是你的財產、生活,還是自由。所以,我看過工程行的老闆娘只因為對方聲稱說找律師要告就憂心忡忡到好幾天睡不好、曾經叱吒風雲的董事長也是在開庭前就緊張到作息錯亂,就更不要說一些一講到司法程序拖好幾年當庭可以三秒落淚的被告,即使有三分是演要博取同情,但大概也有七分是真。

司法程序的過程可怕在哪裡?

你即將把自己懸於他人之手,讓他們操著你聽得懂,但又不能確定真正內涵的語言,你講的話也不曉得他們是不是能聽進去,讓一干人等把你的事情講成無關痛癢到好像是他家的事情,然後下一個判決,展現他比你自己還了解自己一千倍的特異功能,連你作什麼行動的時候心裡轉什麼念頭都可以解釋得清清楚楚。

輸了,你要選擇繼續讓自己的命運懸而未決,換一批人重複上面的遊戲,或是太過煎熬直接放棄去牢裡面蹲;贏了,你要祈禱檢察官不要上訴,否則你也跟輸了沒有兩樣。

也許你會想,他們也可以直接選擇去被關阿,反正給國家養,也許還指責一下浪費納稅人的錢去讓他們過好日子。

那就再來想像一下這樣的好日子吧:這是一間龍蛇混雜,都是犯罪人的房間。房間很小,每個人都躺下的時候一翻身都會碰到別人,上廁所就在房間裡面的一個洞,上 完要自己舀水沖。平常日,每天就是吃飯、上工然後睡覺,生活的最重要目標是積累點數希望早點假釋,假日則因為管理人員不夠,你就跟你的室友還有大家的排泄物聲音和氣味一起在小房間裡面待整天。

後面還有很多細節,族繁不及輩載,各監獄的細節也各自不同,但希望我們已經有達成這種絕對稱不上什麼好日子的共識。

即使好日子熬到底了,歡慶出獄。你出來就是更生人,永遠留有犯罪紀錄,一般大學生苦哈哈拿22k,你二十出頭就有犯罪紀錄,學業說不定也沒完成,你能不能找得到工作,都是一個悲劇的大問號。沒有工作,活不下去?謝謝,我們回到這節最上面,再來一遍犯罪、司法、監獄的迴圈。

那我們來整理一下,鉅額賠償、心理煎熬、監獄的「好日子」、前科紀錄就是等在學生背後,蓄勢待發的「代價」。這些東西不一定全部都會發生,也不一定發生在每一個參與者身上,但我和你一樣都沒有辦法保證這些不會發生。

現在我們都知道,這些代價的沈重。

 「學生違法沒有馬上抓起來,就不是法治社會了?」

一個所謂的法治社會,並非「不存在違法」的社會,而是違法狀態會依某些方式處理,宣告法律存在的社會。

現在的情況是什麼?雖然學生佔領了部份政府機關,但到處還是可以看見警察的蹤跡,政府從來就沒有宣告過放棄追究他們的違法行為,而政府隨時都擁有將他們驅趕出去的能力。這裡可以得到一個結論,暫時性地「容忍」違法,凍結執法的權力,是公權力自己選擇的結果。

所以即使在刑法層次的討論上,違法狀態會被處理這件事情仍然沒有動搖。公權力先進行自我壓制,然後再丟出「法治受到破壞」的論述,實際上是一種刻意忽略某些前提的假議題。

至於公權力為什麼要在這個地方選擇自我壓制,這個一個敏感的問題,可能涉及政治,或許還有和政治難以牽扯開的憲法層次,總之不是刑法能處理的,和法治社會沒什麼關係。

 「明明就違法,為什麼還一大票念法律的人要挺,是不是知法犯法?」

前仆後繼衝進立法院,在場內外忙著翻譯和建構論述的,有許多是我的同學、法研所學弟妹;穿著律師袍擋在學生前面的,有我尊敬的律師前輩、學長姐、律訓同學; 到街頭上課、發表連署的,幾乎是我所有向他們學習過的法律系教授;年輕到已經和我沒有什麼交集的大學學弟妹,自己招人組織成宣傳團上街發傳單,擔任公職人 員的朋友一個個走上街頭,白天上班、晚上守夜,臉書已經被法律系同學洗版到像是服貿專版,甚至連前大法官都以非比尋常的高頻率發文加入洗版行列。

除了集體失智外,我知道還有偏激、偏綠、反中、反自由貿易等等詞彙可以形容這個現象,其實大家都不太介意。但如果想聽我解釋的話,我會認為這是政府的某個作為碰觸到某個幾乎所有念法律的人都沒有辦法接受的東西,很剛好,這東西也叫做「法治」。

在某些情況下,政府違法了。而且明顯到那種像是要我們吞書一樣的打臉法,所以大家都坐不住。

 「難道政府會違法嗎?」

解釋這個問題之前,容許我囉唆一下,介紹個非常容易理解的憲法ABC:在一個民主法治國家裡面,政府利用法律影響人民,就像前面提到的刑法,但同時人民也要有能透過法律約束政府的權力。因為即使是專制獨裁國家也可以有法律管理人民,但人民卻沒有正當管道對政府產生影響。結論就是並非只要存在法律就可以被叫做法治,還要看這個政府到底會不會受法律控制。

因為法律那麼關鍵,所以我們把法律給政府的權力一分為三:行政權是公權力的行使者,擁有執行法律的權力;國會用來監督行政權,擁有制定法律、授予法律正當性的權力;這樣還不夠,為了擔心法律該怎麼樣產生爭執,司法權是設計來控制行政、立法踰矩,還有對權力的界線不清楚時候的決斷者,所以擁有詮釋法律的權力。

很明顯,這種把權力分得破破碎碎,各自獨立運作的設計,就不是要給大家一個和諧開朗,效率第一的政府,而是互相監督制衡掣肘,要不斷溝通協調達成一定程度共識(大家比較常聽到的說法是:吵架、製造對立、虛耗空轉),然後才能運作權力的政府。

現在我們可以解答:因為「政府」不是一個單一的概念,法也不只出一家門,所以「政府」當然有可能會「違法」(換言之,如果法律從頭到尾都是同一個(群)人制定、執行、仲裁,那他們就不可能「違法」)。

這裡講的違法不是某某官員貪污,或是找小三之類的違法,而是政府試圖在沒有正當性的情況下,脫離法律的控制去施展權力。一般而言,這種違法對人民的影響,會遠遠大於官員以個人身份去違反刑法,因為這代表著一個失控、且超脫於法律的權力。

 「政府違法怎麼辦?」

一般的情況下,這種「違法」的懲罰方式,在三權分立的制衡機制就會讓「被違法」的另外一邊(行政或立法)會跳起腳來,大叫「逼逼你犯規,沒有人這樣搞的」, 然後開始跟你對著幹,如果你還是不服,那我們請司法來說說看,司法就會做出判斷,說行政或立法機關的某個舉措確實跟法不符,然後失去正當性,不准再這麼做。

這次引發爭議的行為,我們也不要用什麼黑箱、30秒之類戲謔的說法去形容,很認真地看待就是:立法委員對「兩岸服貿協議」這個特別的東西,在還沒有法律決定立法院要依什麼程序審之前,就自己宣佈這是放著不動就會自己生效,不太需要實質審查的「行政命令」。

如果我們回到一般的情況下,這種東西是不會發生的。國會不可能放棄自己權力去幫行政權背書,這根本是搬石頭砸自己的腳,把自己矮化,違法竟然還是算我的,吃這麼多虧為什麼要配合行政權演這場戲?

但台灣偏偏就不是一個一般的情況。

原本總統只可以掌控行政權,但從總統修改執政黨黨章,讓總統當然兼任黨主席開始,國會穩定多數的執政黨立法委員在黨的結構裡,變成必須服從黨紀的黨員(不然 下次沒有黨的資源,自己拿錢出來選看能不能選上?),所以我們會看到總統對國會議員產生「甲級動員」、「六月底前必須通過」這樣的「命令」,而司法院的大法官是總統提名,經由他的黨員們同意產生。結果就是,三權分立在「完全執政」的魔法下,三化為一了。這種經由黨的結構把監督機制實質架空,對行政權來說肯定是非常過癮的一件事情,所以李登輝、陳水扁、馬英九都放不下黨主席的位置,也就不怎麼意外。

回到現在發生的問題,三位一體的超級總統產生以後,監督機制本來就已經非常薄弱,基本上符合法的框架跑一跑,要過什麼有什麼。但現在總統對法的基本耐心已經消失,連框架都不願意照著法律走,開始命令同黨議員自己創設程序隨意過。

也許大家覺得說程序這些東西很瑣碎,說實在,我在念大學的時候也是這樣覺得,但在我漸漸接觸法律實務之後,發現透過程序取得正當性才是法治的核心。用個時事聯想就好了:立法委員在立法院裡面依照職權行使法通過的東西我們會覺得必須遵守,假設林飛帆帶一群人衝進去,決定和立委們做一模一樣的事情,像是開會表決之類,我們也會覺得有遵從的義務嗎?不會,因為後者沒有經過一個合法的程序,也就沒有正當性。

放任沒有法律授權的違法政府行為,就跟如果林飛帆自己立法一樣,大家就要問啦,你誰阿?憑什麼這樣搞?如果政府可以不管這個「你誰阿」的問句,繼續推行他的政府行為,那麼就變成這個國家是否還稱得上是「民主法治」要打上一個大大的問號。

在服貿的通過上面,政府違法已經是一個明確的事實,但「該怎麼辦」這個問題我卻答不出來。人民違法警察抓,政府違法呢?當擋住政府違法的監督機制自己放棄權力,我們能叫警察嗎?

結論就是,在念法律的人眼中,控制人民的法律還在,但約束國家的法律已經完全失靈,超級總統駕馭著黨機器橫衝直撞,這才是真正的危機。重點是,該怎麼辦?

 「學生付出那麼多代價,為的是什麼?」

因為不知道該怎麼辦,於是我們束手無策。這時候學生(請不要只想到林飛帆、陳為廷和妖西,或是什麼決策五虎將,想想他們背後每一個糾結著憤怒和希望的臉孔) 出來了,甘願承受不確定的沈重代價,以一大票違反刑法的方式,佔據立法院的物理空間,硬生生把即將在立法院通過認證程序的兩岸服貿協議擋下來,同一時間,政府的違法也被停止了。

一大堆西裝筆挺、義正詞嚴的法律學者專家說破嘴也擋不住的超級總統,被兩百個手無寸鐵的學生和社運人士踩了煞車,讓社會有機會喘息,想想下一步。

和平靜坐的背後,蘊含的東西叫做犧牲。學生沒有藉此機會大搞破壞,而是不斷付出時間、人身自由,承擔對抗國家的風險,賭上自己的前程,用自我犧牲的方式讓運動持續下去。

「國家」所損失的幾張椅子、幾扇玻璃門板,不知道是否存在的太陽餅和蛋糕,還有一段時間不能進立法院開院會,跟學生所要面臨的困境、所付出的代價相比,其實微不足道;而我們藉著他們擋下了政府的違法狀態,和他們得到一段時間在立法院內外打地鋪睡覺,還有媒體關注的機會相比,我知道有些人會跟著媒體嚷 嚷說這叫五星級學運,但如果靜下心想一想,打地鋪和被「優質媒體」長時間跟拍,再放到新聞上面指指點點,甚至調侃,這算是哪門子的好處?

學生必須付出這個代價,是因為我們無能,沒有任何辦法約束住國家的違法;而學生願意付出這個代價,只為了讓大家警醒,重新思考國家和人民的關係:國家不是我們平常哭鬧吵著要糖吃,他一兇起來我們就必須乖乖噤聲聽話的家父長;民主國家就是公僕,法律上是這樣,權力的實際運作上更應該如此要求。

 「既然代價已經付出了,那就應該讓犧牲更有價值。」

為什麼我要聊違法?

因為我胸無點墨,會的也就這些,講服貿我一點都不專業沒有人會聽,只能分享一個法律工作者被這次學運刺激到的汗顏心得。

而這段時間,部份新聞媒體報導的方式也很喜歡講違法,但通常只講到第一個問題來召喚「國家就是家父長」這樣刻板印象的標題,還有第二個問題的前半段來嚇唬參與者,甚至連第二個問題的後半段都不提,避免讓觀眾感覺到司法背後的殘酷。這個違法的窠臼困住很多朋友的思考,但是真正的「違法」問題還在這後面,如君所見,好長一段。而這些是一個讀法律,而非念法條的人該思考的問題。「強而有力」的政府會希望包含法律人在內的大家都變成後者,但是民主社會需要大家都變成前者。

關於「違法」的簡單分析就到這裡,但是服貿議題激發的討論卻遠遠不止於此。

官方「利大於弊」、「競爭力」和「必須走出去」三句簡單的斷言顯然不足以說服已經被激發起自我意識的人民,言論自由市場上充斥著各式各樣專業分析的資訊和數據,像是針對服貿協議逐條比較利弊的網站、中經院對於國際上FTA的簽訂方式的介紹、中國的資本主義特色、台灣的產業特性等等,應有盡有,為什麼只接受連對「違法」這種簡單問題都只能報得零零落落,上一個月還在圓仔雷神巧克力24小時連播的媒體呢?

代價都已經付出去了,無論你是疼惜學生,還是為公權力不彰導致社會動盪而心煩,請不要讓這些犧牲只變成你決定要喜歡「島嶼天光」還是「中華民國頌」的無聊題材,我們一起趁著這個機會多理解兩岸服貿究竟簽了什麼,會帶來什麼影響,再以國家主人的身份為我們自己做出決定,這一切沈重的犧牲才有機會轉出更多正面的希望。

所以,我們花了一點時間,聊聊違法;接下來,我們應該要花更多時間,了解服貿。

2014年4月4日星期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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