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931年至1945年中國十四年抗戰相關歷史數據 |
|
| 1931年至1945年中國十四年抗戰相關歷史數據 |
|
| 【有言不信/黄集初专栏】上个世纪60年代,政府与马华公会威迫利诱,传统华校一分为二,出现了改制的国民型中学和不改制的独立中学。当时许多独中可说是搖搖欲坠,朝不保夕。后经70年代独中复兴运动,独中可说是浴火重生,但在进入90年代时,独中其实已开始面临新的瓶颈。 当初,任怡保深斋独中的吴建成校长就提出:“独中的存在和发展,长期以来消耗了华社巨大的财力。今日,从董事部到普通群众,一听见筹款,都有不胜负荷的感觉。……眼下,危险主要在于一种想法,想摆脫这种压迫感,因而不惜乖离了董总办学方針”。 吴校长认为,“华教的发展必须靠强大的经济基础来支撐,单凭大幅度增加学费来解决经济难题,最终将导致学校贵族化,而单靠频仍的筹款活动则将影响教育素质的提高,因此,……通过搞企业活动来支持华教的发展。……‘企业养校’的层面比‘以校养校’广;‘以校养校’是有所局限,而推行此概念的学校可能变成贵族学校”。 避免调高学费增加负担 自吴校长提出企业养校的建议后,当时引起华教界一番热烈讨论,赞成者有之,置疑者有之。赞成者是认为可永久解决教育经费的困扰,置疑者是担心过于商业化会逐渐自我变质,背离了独中的使命。 在这里依据当时的剪报资料,把争论各方口中的“以校养校”、“企业养校”、“企业化”加以梳厘,以弄清这几个概念到底所指何物。“以校养校”的概念,据吴建成校长的说法,是以提高学费的方式来支付学校经费,但一些华教人士的“以校养校”的概念则是指利用学校设备如食堂、宿舍、礼堂等收取租金及费用,来增加学校的收入。 “企业养校”则包括下列主要方式: (一)校外职业教育:利用学校现成的设备办专修班,如电脑、商科等; (二)开设公司:如当时的深斋中学就创设了电脑公司; (三)成立基金:放到銀行生息或进行投资; (四)购置或捐献产业:收取租金。 “企业化”的概念,据当时巴生中华独中许秀华校长所界定,“所谓企业化,就是通过企业概念节省开銷,加强宿舍、食堂和贩卖部的管理,无形中也等于增加学校的收入”。她的企业化应是指在学校管理企业化,与“以校养校”的概念比较接近,但有所不同,因还包含了减低成本的概念。 在当时企业化的争议中,虽然各有各的说法,但共同点就是不考虑调高学费,以免加重华社中下阶层家长的负担,导致独中贵族化。 教育管理与企业管理有别 但独中要企业化也不容易。像宿舍,如管理不来,所带来的纪律问题足以破坏校誉而影响招生。所以,往往陷入两难的局面,宿舍生太少,收支不能平衡;太多,又管理不来。食堂也一样,租金收高,间接增加学生负担;收低,杯水车薪。更何况大部份独中人数不足仟人,收高收低也没差多少。在銀行生息,抵消不了货币的贬值。置产收租,錦上添花多,雪中送炭少,大学校会有人捐献,小学校想都不用想。自行置产,又风险高。经济不景气时,可能租不出去。投资,成功有之,失败更多,因此而造成的纠纷也不少。 要把学校管理企业化更是一大挑战。当时,我刚在独中当老师不久,可以感受到老师对于把学校当企业来管理这一件事,是非常有情绪反应。一所为之牺牲奉献的学校,董事会竟然当成企业来管,这让老师情何以堪。也因此鬧出不少董教风波,到最近也是常有所闻。事实上,学校管理是属于教育管理学的范畴,在大学教育院系里是有这门专业的,它与企业管理有共通点,也有不同之处,不能任意类推。 教育管理和企业管理是有五大不同点: (一)目标:与商业组织相比,学校组织的目标难以限定。这是因为任何目标都必须要有一些指标来衡量组织是否完成目标,而这些衡量指标可分成两大类:一类是直接指标;另一类是间接指标。所谓直接指标是指衡量的指标和要完成的目标是直接相关,反之就是间接指标。对于企业而言,它的目标就是盈利,而它的直接指标,那就是财政报表上所显示出的利润,清楚明瞭。但对于学校而言,它的目标是什么?这个问题本身就已是见仁见智了。 而最致命的是在教育领域里不存在直接指标,所有的指标都是间接指标,如学生人数、考试成绩、师生比率等。也就是说这些指标只能做为参考,如果硬要和学校的绩效挂鈎,那肯定未见其利,先见其弊。 (二)价值观念:教育是价值观念高度涉入的事业,因此在管理上往往要涉及道德、伦理方面的问题,绝对不能像企业那样把管理当成是技术问题来处理。很多时候,公平和公正绝对是教育管理上必须优先考量的原则。 (三)专业性:不管怎么说,教育活动是具有一定的专业特性,因此与企业相比,在教育组中“科层权威”与“专业人员”的矛盾是更为突出。教师往往会认为,把企业管理的方法引入学校是非不合适的,因为这往往有损教师专业自主的形象。(注:有关教师专业自主的讨论可参考我之前的专栏:《教改如何改(二):教师应是教改的主体》。)(四)不可预测性:教育的对象是学生,而学生是活生生的人,不是管理上的一个数据。由于不同个体具有不同的习性和反应,这使得教育活动充满太多不可预测的变量。这种特性也进一步强化了第1点所说的如何测定和衡量目标的难度。 (五)开放的系统:任何人都可对教育发言,因此教育活动是非常开放的系统,非常容易受到社会各方面的力量和因素所影响与制约,因此实行任何一项教育新措施或者变动,几乎都要小心谨慎。这一点与企业界常见看到的大刀阔斧举措是形成鮮明的对比。 因此,借鉴企业活动的方式,在不采取高学费的手段下,来解决独中经费问题,如果没有把握好价值面和技术面的分界,并以独中的使命为规范,那么独中很容易自我改制。从技术面来看,如对教育管理不甚了了,任意攀比,往往对学校是一种伤害。 教育绩效管理引争议 教师评鉴就是一个典型的反面教材。这是在90年代开始逐渐盛行的措施,到今天,许多独中的董事仍对此“念念不忘”。这个问题本质上是所谓教师绩效的问题。绩效管理在企业界是平常事,但引进学校来就会出现水土不服的现象。因为绩效管理讲到底就是一种目标管理,正如前述,在教育领域里,目标本来就是难以界定的问题,如果能够界定,那必然是用“老板”的权力来界定,绝不会是依据任何确定不移的理论根据。 而引用进独中,还要面临独中特有的性质,那就是独中是有使命的非营利组织。从成本的观点来看,使命对组织而言有减低成本的作用。因为使命会使许多组织內部的工作人员在很多方面做出无偿的付出。这些无偿的付出,虽然不能表现在财政报表上,但从机会成本的观点来看,都应算进学校运营成本的一部份。所以,当向教师要求绩效时,那么从过去到现在的种种无偿付出要怎么算?以后还要不要这些无偿的付出?所以,独中引进教师评鉴制度时,往往没有提高组织的绩效,反而使得教师变得斤斤计较,士气低落,也因此惹出了不少纷争。 私营化解决经费问题? 由于独中在尝试以企业化来解决学校财务负担的过程中,吃了不少苦头,于是又开始想转向以提高学费的方式来解决学校的经费问题。于是提出‘私营化’的概念,首倡者为当时的堂联(即现今华总)主席林玉静,他也是兴华中学的董事长。他认为:“董教总应该慎重检讨独中筹款的问题,考虑以‘私营化’来取代平民化的可行性,以减少社会大众的负担”。 过后,董教总有主办一次座谈会,题为“教育如何适应社会经济的变化”。赞成独中私营化的座谈会参与者认为,独中要壮大生存应该走营利路线,以学校办学出色为号召,同时调高学费,冲出财务的困境云云。何以用‘私营化’来描述调高学费的做法呢?这可能与当时盛行‘私营化’有关,因此就借用过来。考虑到我国政府施行私营化的结果都是提高收费,看来借用‘私营化’这个字眼也是有其道理的。在一个以民族教育为号召的独中圈子里,提高学费始终是一个“政治不正确”的做法,因为担心它会使独中走向贵族化,脫离群众路线。为了说服独中支持者能接受高学费的做法,论者常以私立英校的高学费来作为比较的基准。 据我手上2007年部份私校的学费资料,一年平均总收费在马币1万以上,而独中如以吉隆坡为准,大约是3000元左右。对中高收入者而言,独中的收费是相当低廉,但对中下层而言,还是吃不消。如何在私营化与平民化之间、学费与使命之间寻求平衡点,的确是费思量的难题。 独中发展是呈两极化 就算决定以提高学费来解决学校的财务负担,也不是每间独中都能有效的实行。事实上,只有那些有规模的“名牌”独中,才能以提高学费的方式来解决学校财务问題;那些弱小而名气又不够响的独中,一提高学费的话往往就收不到学生,所以还是不得不回到传统募捐的方式。 图表:2007年各类別独中学费可涵蓋经常费成本的百分比
从上表很清楚的看出,规模越大者,学费的比重越高。因此,不同类型的独中是有不同的情况,不能一概而论。但很多身为学校的董事总是有以大为尊的迷思,常常为学校的管理带来不必要的干扰。社会大众同样也是以大为尊,捐献都往大校、名校送;反而最需要社会资助的小校、弱校却撐得很辛苦。媒体也好不了那里去,不谈也罢。 总之,全国独中的发展是呈两极化,强者越强,弱者越弱,这才是现今独中的现况。前者面临的是道德上困境,后者每一方面都是困境。 过去,我们都只是从民族教育观点来谈论独中与华教的发展,今天我们还必须从社会公平公正的立场来思索整个华教的发展,才能为华教的发展寻求道德的制高点。教育公平始终应该是独中使命的核心,只是有些独中开始强盛了,就逐步淡忘了。 |
| 【有言不信/黄集初专栏】执政当局对华基政党和总字辈华团的收编是无时无刻都在进行,从独立前到独立后,莫不如此。对华基政党的收编,论者甚多就不详述,这里重点谈华团。这些总字辈的华团之所以能收编,最主要的原因是其组织不够民主化,而值得去收编的主因是华社“团结至上”的心态。 华团选举制度不民主 先论华团民主化。华团不够民主化的关鍵是选举制度不够民主化。以华总为例,华总的选举制度是这样子规定: (一)华总会会员大会由13州华堂,每州委派10名代表组成,一共130位代表。 (二)由代表大会选出中委会的票选中委,加上各州的2名当然代表,包括各州华堂的会长,再加上9名由总会长向中委会建议委任的委员在内,共45人 。 这里最不符合民主公平原则的是每州各10名代表。请看下表:
1.资料整理自华总,《马来西亚华团总名冊》; 2.指数是以砂拉越的华团数596为基数。 虽然我们一直批评马来西亚的选区划分不符合票票等值的公平原则,而《贯彻华团联合宣言第一阶段九大目标》的第三大目标就是要求票票等值,但从上表可知,四大州槟州、霹雳、雪隆、柔佛加起来的占全国华团总数70%以上;反观州內华团总数不到100的三小州玻璃市、登嘉楼、吉兰丹加起来也只有2.1%。落差如此之大,可是大家还是一样,都是10票,这也一样不符合民主公平原则。 董总情况比华总严重 董总也不遑多让。董总的选举选度是这样子规定: (一)董总改选会先在初选阶段以一州一票制,选出六个州属会为常委州。其他七个州属会则是非常委州。 (二)常委州将自行委任三名代表,连同其他非常委州各派出一名代表,合共25人组织常务委员会。 (三)常务委员会可再委任不超过五名“委任常务委员”。 我手上没有各州华教组织的数目,不过华小董事会是占绝大多数,因此就以华小为参考指标。请看下表:
1.资料整理自教总,《华小建校、迁校和微型华小资料集》; 2.指数是以吉打的华小数90为基数。 从上表可知,董总也一样不是票票等值,加上还有常委州的设计,其不符合民主公平原则的情况是比华总更严重。况且,华总还有会长任期两届的限制,而董总是没有任期限制,这使得董总要更換领导层是极不可能的任务,除非是窩里反。 由于存在这种票值比例悬殊的现象,造成的结果不是少数服从多数,而是少数决定多数。在这种情况,领导人可以完全无惧于任何公意。当然,这个民主的外衣总是要维持的,所以这些总字辈华团领导人都会强调一点:“我们是得到理事会/董事会/中委会绝大部份人的支持。” 华社有大一统情结 再论华社团结至上的心态。面对票值极不公平的遊戏规则,最佳的策略就是不玩,換言之,就是退出。可是华社那种团结至上的迷思,使得谁喊退出者,就会被千夫所指,成为“分裂华社”的罪人。 最近隨著大选的气氛越来越浓,一些评论者呼吁华教最高领导机构和其他总字辈华团应秉持先贤的做法,在大选中向执政党和在野党提出华社要求云云。这其实也是间接反映出一种团结至上的迷思。 地方华团也可带头提诉求 在上述情况下,《丁能补选诉求》横空出世就很有意义了。从表面上看,它给我们带来两种启示:一、补选上也可以提出诉求;二、地方华团也可以带头发起,而且议题不止是地方上的,也可以是全国的。可是,从深层去看,其最大意义是摆脫了上述两种华社的枷鎖。 细看这次《丁能补选诉求》的七个发起单位:柔佛校友联、柔佛州人民之友工委会、昔加末广西会馆、马来西亚凤凰友好联谊会(新山联络委员会)、居銮白小保校援助会、学运以及柔佛州被压迫人民阵线。在一个非常讲究论资排辈的华团生态里,这些华团最多只能算是“C咖”。虽然如此,却得到柔佛州147华团的热烈响应,其中包括了柔佛州董联会和柔佛州中华总会这两个“A咖”级的华团。当时,据严居汉《参与丁能补选诉求的一次珍贵体会》的说法,发起单位与柔华总代表交流时,发起单表代表强调:“联署单位无论大小,不分主次,各自独立,地位平等,共同行动。”在这种情况下,柔华总也愿意联署,这是应该加以表扬。 柔佛华团出现松动迹象 在这147个华团里,也有一些值得注意的现象。 (一)在名单里,有131个县级华团,其分布见下表:
(二)八间独中的董事会和校友会也是一个重要的观察指标:
总之,《丁能述求》的运作模式,对华团之间关系民主化是有极大的促进作用。 没有中央组织反难收编 《丁能诉求》另一重大的意义就是突破“一切追隨中央指示”团结至上的迷思。据严居汉的说法,这次《补选诉求》的起源只是因为有一人想在这次补选中做一点事,结果就好像在一个超饱和溶液中放下一粒晶种,瞬间结晶。这就形成没有“中央组织”领导下,反而每一个华团都可以成为领导人。这对有关当局要收编华团形成极大的挑战,因为当群雄并起时,每一个华团都去收编即没有效率也不可行。这与莱莉花革命有极类似的情况。 这次万里茂补选也仿此复制,负责人之一事前也曾和我反映没有把握,但截至提名前夕,己有98个华团联署,连同发发起单位,一共104个华团,不算太差,只是欠了一个“龙头大哥”甲华堂而已。 总之,从《丁能诉求》中,我们看到华社在对华基政党失望,总字辈华团又不靠谱时,干脆绕过这些障碍,直接对有关执政当局提出要求。事实上,在选举中提出要求不外乎两个目的,一是影响执政当局,二是影响选民投票,而当中又以选民为关鍵。所谓的华基政党或华团最高领导机构只不过是中介而己,有为华社发声那是最好,没有也无所谓,不必感到遗憾,只要不要像当年《诉求》时的华总在旁边碍手碍脚就好了。地球不会因少了某人就不会转,308政治海啸就是一个实例。 最后,要强调一点,在实务上,论资排辈是免不了,在礼貎上,敬老尊贤也是应该,但在大是大非上,那当然是人人平等,不分大小,只问应不应该,不问你是老几。 |
| 【有言不信/黄集初专栏】丁能补选已过去了,針对补选成绩的分析及诠释,也有不少文章加以评论一番,但对于《丁能补选诉求》的意义,却没有深入地加以发掘,特撰此文以彰显其意义。 回顾历史,华团在政治上提出“诉求”可追溯至独立前的华团代表大会。时为1956年,发起单位是教总、怡保中华大会堂、雪州中华大会堂、三十六行团总会,以及马六甲中华总商会。在此大会上提出四大要求:一、当地出世即为当然公民。二、在本邦居留五年者,得申请为公民,免受语言考试;三、凡公民权利与义务一律平等。四、列巫、华、印为官方语文。 这次大会是很有象徴意义,因这意味著华社是不受联盟/国阵模式所局限,在政治上绕过马华公会,直接向当权者提出要求。 为人所熟知的《华团宣言》与《诉求》的运作,也是在同一个模式下加以完善。前者是在1985年提出,在1986年大选中广为宣传;后者是因应1999年大选而提出。《华团宣言》一共是27个华团联合签署,包括了13州的华堂、董教总及七个乡团联合会等。而《诉求》是由11个华团联合发起,这11个发起单位为:董总、教总、校友联总、南大校友会、留台联总、广联会、广西总会、三江总会、福联会、华研及雪华堂(注:现为隆雪华堂,下同),总共有2095个华团签署。而当时的华总,令人印象深刻的是其“认同不签署”的立场。 抨政府土著利益至上 话说1985年的《华团宣言》,年轻一辈大概已经没有印象了,老一辈大概有些已经记忆模糊了。其实在当年,这是非常哄动的一件大事,《华团宣言》在公布时,是全文刊登在各大中文报章上,篇幅之大,不是现在可以比拟的,其內容也非常基进,其措词也非常火辣。 为了让年轻一辈有深刻的印象,让老一辈忆起当年之勇,以下特引《华团宣言》的部份內容,以收溫故知新之效。其前言里有提出通过宣言的理由,其文曰:“1.大马华人社会对种族极化的严重性深感不安,我们认为这主要是政府的‘土著利益至上’的一些政策及行政偏差所造成的,它们侵蚀及剥夺了其他种族的政治、经济、社会、文化、语言及教育领域的基本平等权利。 2.大马华人社会除了对于贫富之间的极化日益加深极为关注之外,也对政府政策过份偏重马来人而忽略了其他种族中的贫穷问题和其他经济领域的偏差感到憂虑。 3.大马华人社会也对我们自由及民主的受到侵蚀表示关注。我们深信人权被侵犯、经济、政治和文化上的压制以及社会上所存的不公平现象,是造成种族关系紧张的根源。 4.我们对国阵政府及以华人为基础的政党,迄今未能解决上述各项问题感到失望。” 七大宣言九大目标 《华团宣言》一共有七大宣言,这里特摘录其中两点: “2。各种形式的歧视,尤其是政府基于单一种族利益的政策严重地侵犯基本人权,是国民团结的最大障碍。 4.我们认为,平等的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是促进国民团结和国家进步的先决条件,唯有在自由、民主及平等的基础上国民才能团结一致。” 除此之外,当时十五华团底下的全国民权委员会还出版了《贯彻华团联合宣言第一阶段九大目标》(以下简称《九大目标》),出版者为:雪兰莪中华大会堂。其九大目标如下: 一、废除土著与非土著的区分,反对土著利益至上的经济政策; 二、严厉取缔非法移民,以维持社会安全; 三、选区划分,必须遵从‘一人一票’的公平民主原则,使各选区选民数目大致相同; 四、文化政策的制定必须承认及接受我国社会的多元性本质; 五、公平对待各源流学校及各族语文; 六、建立廉洁有效率的行政体系,严厉对付贪污; 七、全面发展新村,把新村发展纳入国家发展主流; 八、政府应尽速处理并批准符合条件之公民权申请书; 九、重新检讨违反基本人权的法令。 上述两份文件,都印成小冊子广为流传,但现在大概都成为“历史”文件了,重读之令人有今非昔比之感。顺便提一下,当时除了全国民权委员会外,十五华团之下还有一个智库,名为华社资料研究中心,简称华资。 当堂联(即现今之华总)历经八年总算注冊成功,并接管十五华团时,全国民权委员会就“无疾而终”了,其留下的“遗迹”即是现在隆雪华堂的民权委员会。而华资虽逃过解散的命运,但却成为烫手山芋,差点流离失所,沦为无主孤魂。最后总算于1993年申请注冊成功,拥有独立自主的法定地位,后改名为华社研究中心,简称华研。 《诉求》加入跨族群内容到了《诉求》,基本上延续了《华团宣言》的內容,但语气就溫和多了,而且不再只是局限华社事务,还加入跨族群的內容,比如环境保护、保障妇女的权利、尊重工人的权利、扶助原住民等,因此可说是一份“全民关怀与非族群取向”的文件。可是《诉求》却是风风雨雨,大起大落。一方面获得全国各地华团的踊跃响应,一方面则是面对华总的“认同不签署”或者“无法赞同提出时机及表达方式”之抵制。 值得一提的是,华总在诉求工委会一再争取其联署时,就提出以增刪《诉求》內容为签署条件,其中一项增添要求为“争取华人出任第二副首相”。这项要求在当时无法得到华社舆论认同,也违背《诉求》全民关怀的主旨,所以工委会明智地拒绝。过后,《马来西亚前鋒报》以“华总抨击华团诉求”(FCAM kutuk tuntutan pertubuhan Cina)为标题加以报导,引起华社的舆论对华总围而攻之,最后当然“又是錯在记者”。可是当首相马哈廸指《诉求》是在威胁政府时,华总就形容《诉求》为“情绪化、針对国阵、为难马华”。总之,一番纷纷扰扰,到了大选前夕,总算得到朝野政党的“原则上认同”。 大选过后一周年,先有巫青团到雪华堂示威,并限一周內收回《诉求》,否则火烧雪华堂。工委会则坚持“不收回、不道歉”的立场,顶住这一轮的攻击。这一事件后来成为魯乃补选失利主因之一,因为有关巫青团长当面戟指嚣骂工委会秘书谢春荣的新闻照片,在补选期间到处张贴。而国阵从未失守的安全区(魯乃)之失利也是后来南洋商报被马华公会收购的关鍵因素,因为华文报被指责挑起华社情绪。报变以后的年轻一辈大概很难想像当年的星洲日报、当年的南洋商报是如何地英姿煥发、如何地敢为天下先。 接著一段时日后,首相马哈廸又再发起攻势,说当时是为了避免失去华人选票,政府“被逼原则上接受”。此言一出,掀起了《诉求》第三轮的攻防战。间中的过程就不详谈,最后导致17点诉求中的七点被搁置。 对《诉求》让步底线有分歧 有关《诉求》之相关资料与剪报,已编成《马来西亚华人社团大选诉求资料汇编(1999-2002)》。这里只补充一件应该记载于青史,却没写入《汇编》里的关鍵史实。 当时《诉求工委会》有召开一次扩大会议讨论是否要和巫青团谈判,大家意见不一致时,有一位华教领导人半途出现,宣称通过某政党青年团的管道了解到巫青团只是对其中的两点或三点有意见(我记得大概是如此)。大家听了觉得如果是这样,那就可以谈,连在场的陆庭谕也很难开口反对,所以就成立谈判小组与巫青团谈判。因为,当时的形势,逼得大家都觉得要有所让步,只是对底线设在那里有极大的分歧。我印象很深一件事是,当我置疑和巫青团谈判的利弊得失时,这位华教领导人竟然大发脾气,说是不是要我们都被内安法令对付时,才和巫青团谈判。总之感觉上,这位华教领导人的出现就是要促成这次的谈判。所以,后来出现七点诉求被搁置,我是很惊讶,如果是这样子,当初会议上很多人会坚决反对和巫青团谈判,至少陆庭谕那一关就很难过。(如果我记忆有误,恳请当时的与会者纠正。) 华社可自寻出路 平心而论,从《华团宣言》到《诉求》,董总的确是发挥全国华团应有的领导作用,特別是在那三年的风风雨雨中,在华总全面抵制,加上执政当局的一再反撲下,董总更展现出力挽狅澜的气魄。最后是功亏一篑,但我个人却认为是虽败猶荣。 总之,从《华团宣言》到《诉求》,反映出一个重大的意义,那就是当华基政党让华社感到失望时,一些总字辈的华团还是可以托以重任。而《丁能补选诉求》的意义是,当这些政党和华团都不可寄以厚望时,地方性的华团、名不见经传的华团也可自我奋起,发挥领导作用,为地方、为全国的华社发出声音。 历史证明(最近很流行这一句套语),当旧路被封住时,华社会另外找路走,找不到就辟出一条路来,不会浪费太多的力气去打通旧路。魯迅说过:“路,是人走出来的”。 |
【有言不信/黄集初专栏】虽然没有法律上的规定,但基于历史的因素,华社约定俗成地把董教总视为华教最高领导机构,同时也是华社的领导机构之一,与华总、商联会等总字辈华团平起平坐,甚至在某些历史时刻中,还成为全体华社华团的领头羊。 惜乎,在董总声望如日中天时,却发生了新纪元风波。虽然如此,除了年青一辈外,华社还是视董教总为华教最高领导机构,只是少了过往一呼百应的声望。在这种情况下,董总自新纪元风波后,本应休生养息,让华教界恢复元气,以重新获得华社的信任与敬重。但事与愿违,2009年7月,就发生独大有限公司受人抨击,说它无所作为,应该把现有的新纪元学院所在的土段正式割名给新纪元学院,然后就可以关门大吉了。 在网络上,抨击的手段可说是无所不用其极,把过去已知的、未知的陈年旧史,一条一条摆上台面,再加油添醋,搞到乌烟瘴气。其中最严重的罪名是,独大要把公产私有化。最后,在独大有限公司默不回应下,才不了了之。 华教常识题目惹出争议 2010年7月,又发生华教常识比赛出题事件,杠上了校友联总。 在该届华教常识赛考题中,出现了一道题:“不满董教总新纪元学院没有续聘他为院长而出书污蔑董教总变质的人士是:A.朱齐英;B.杨善勇;C.柯嘉逊;D.罗志昌”。就是这一道题又引起不大不小的风波,还牽扯出校友联总欠董总三年的印刷费问题。双方在媒体来回了几个回合,又不了了之。在这里要特別指出一点是华教常识赛的第36道题,很多人忽略了这道题,其实这道题也是很重要的,其题曰:“霹雳州开展筹款‘霹雳州独中百万元发展基金’,开展初期,一片沉寂,怡保的_______于是在番禹会馆义卖椰糊,为该运动激起千层浪,各种义卖筹款活动席卷整个霹雳州。”其选项是:A.沈亭B.谢荣珍C.岑启铭D.胡万铎。答案是:C.岑启铭。 董总促杜乾焕认识錯误 到了年关将届,又发生董教总抨击林连玉基金的风波。这次董教总是来势洶洶,一付誓不把林连玉基金打倒,绝不罢休的势态,级数直逼新纪元风波。下来就按时间顺序,梳厘近来发展的事态。 首先是由董总于2010年11月17日发文告促请林连玉基主席杜乾煥检讨自已的言行,认识錯误,纠正錯误云云。给杜乾煥扣上的罪名是:反董教总,批评董教总的“超越政党,不超越政治”的方針和政策。 据董总文告所云为:“杜乾焕甫告上任林连玉基金主席不久,于2009年9月26日(引者注:注意是一年之前)伙同莫泰熙、陈成兴等人在新山人民之声所策动反董教总的‘救救新纪元’系列活动中,他发表了《我国华文教育面临危机——在迅速政治变更中的母语教育》,对董教总坚持的‘超越政党,不超越政治’的方针和政策作了大力的批判和攻击”。 文告中曰:“杜乾煥还认为,董教总须在来届大选中为反对党站台,达致政权的轮替,只有这样,华教才有前途。这证明杜乾煥先生实际上早已与董教总分道扬鏢。”隔一天,《星洲日报》晚报的标题:“王超群:被操纵利用筹款,林连玉基金乌烟瘴气”。简言之,林连玉基金两大罪状:一、反董教总,这是路线问题;二、财政管理一团糟,这是诚信问题。 林连玉基金在杜乾煥的主导下,选择低调回应,且表示“认同董教总是华教运动的领导,林连玉基金将全力配合董教总争取母语教育获得平等对待,反抗单语教育霸权的斗争。”身段如此之低,事情似乎可以不了了之。 岑启铭从旁杀出 可是,从旁杀出一个自称是兴汉社的顾问,名曰岑启铭,即华教常识赛第36题所指者,在2010年11月23日前往警察局举报林连玉基是非法组织,希望警方插手调查云云。 在报案书中,岑启铭提到他报案的目的是“要举报一个名称为‘林连玉基金’的不合法团体,以设立‘林连玉纪念馆’的理由,向全国各地华人社会发动捐款,筹获高达400万令吉,希望警方可以查出他们是否涉及欺诈或欺骗罪行”。 其主要理据是林连玉基金的注冊名称是:LLG Cultural Development Centre Berhad,所以,“林连玉基金”在法律上是不存在的。在岑启铭报案后,林连玉基隨即向媒体公布“林连玉基金历史与现状问答录”,供各界了解林连玉基的成立过程。其中特解释是因“林连玉”的名字被当局视为敏感字眼,经申请多年不果后,才改以LLG的名义提出申请,历经10年,才在1995年以 LLG Cultural Development Centre Berhad非営利有限公司的名义获准注冊。看来是山雨欲来风满楼,谁知在11月25日又出现一个反高潮,《风云时报》标题:“会议录音曝光,董总和董联会决议攻击林连玉基金”,其內之报道称收到一封匿名信,附上4段录音纪录,是来自2010年10月15日雪隆董联会的《华教领袖激励营》上的会议录音。报道曰:“叶新田当晚主讲《当前局势下华教权益的争取策略》,后来在小组讨论和分享的环节中,有人提出质疑林连玉基金合法性的议题,该名人士疑是黃士春,也就是兴汉社的文告撰写员,由此可见,目前一连串攻击林连玉基金的计划,衍生自会议上的建议。” 《独立新闻在线》特針对此事件采访叶新田和邹寿汉,二者均不愿置评,前者表示:“这个事情既然已经呈给警方,就不需要董总发表看法,要耐心等待警方的调查”。后者则否认董总曾指示他人报案,并且指该报案行动与董总毫无关系。 警告勿参与林连玉基金活动 紧接著,岑启铭于11月26日又发表文告,再次重申林连玉基金是非法组织,且曰:这对法律知识非常膚浅的华人社会来说,是一项颇具爆炸性的报案,民众接受不来,媒体也战战兢兢。作为关心社会的一个团体(指兴汉社),我们将会在提升华人社会对法律的觉醒与认知方面,继续扮演我们应办的角色云云。最后又重申,“如果因为情势的发展而有必要,兴汉社将不排除继续报案的可能性。” 12月8日,岑启铭又一篇文告,曰:“既然‘林连玉基金’已被报案指为非法组织,各方应在警方处理报案期间,尊重法律,停止一切以‘林连玉基金’名堂进行的活动和集会,因为这些活动都可以视为‘非法活动’或‘非法集会’,包括将于本月11日在隆雪华堂进行的‘多元社会的语言人权’,以及在本月19日举行的华教节公祭和林连玉精神奖颁奖礼,……否则,所有参加者都可能冒著参加非法集会的风险”。文告最后曰:“我们重申,兴汉社是一个有前瞻性并高度负责任的团体,我们会继续为林连玉讨回公道”。 到了12月17日,岑启铭在行动党巴占区州议员岑卓能陪同下,以捐款人身份再度报案。他声称他于2008年捐助了300令吉给“林连玉基金”,却汇入“LLG Cultural Centre Berhad”的公司户头,感觉受骗云云。而岑卓能更是声称,经过他的调查,所谓的“林连玉基金”在法律上并不存在,也是一个非法组织,岑启铭以捐款人的身份报案,合乎情理法云云。 叶新田指有分化华教势力 12月19日,林连玉公祭。叶新田和王超群双双缺席公祭仪式,只委派代表出席。代表人皆言他们两人都身在国外,无法出席。为何出国,则两位代表皆言不知详情云云。 之前岑启铭的文告明指因林连玉基金是非法组织,所以其所主持的林连玉公祭代式就是非法集会,应该停止举行,“否则,所有参加者都可能冒著参加非法集会的风险”;而叶王二人在11月中旬抨击林连玉后,现又双双缺席,似乎也太呼应岑启铭的文告了。不过,杜乾焕接受记者询问时表示,基金会与董教总之间的争执应该已经平息了,双方都没有公开針对了,也会继续努力去解决彼此之间的问题。 但没几天,12月23日,叶新田(左图)在加影董教总教育中心会议室,宣佈将于2011年2月12日举办大型春节团拜时,却以不点名的方式表示,“当前有一股势力在不断分化华教力量攻击董教总,企图把董教总当作他们搞政党政治的工具,要董教总放弃‘超越政党,不超越政治’和组织独立自主性的原则”云云。 记者針对此事询问杜乾焕,杜乾焕以不想引起任何争端为由,谢绝回应。 岑启铭凭一面錦旗闹事 12月29日,岑启铭又再度报案,指林连玉基金的代表廖永立,在2008年8月(注意是两年前的事)收了他现金300令吉捐款成为“动地吟”在怡保演出的剪彩人之一后,至今都没有将正式收据交给他云云,而岑启铭的证据是錦旗一面。这里要特別点出的是岑启铭和岑卓能在当时是“动地吟”联办单位兴汉社的代表。 2011年1月1日,林连玉基金召开特別大会,杜乾焕在大会中致词表示,基金会没有兴趣去挑战谁,壮大林连玉基金不是要在华教争做老大,而是秉持林连至的遗志,落实其理想,建立一个公平、合理、多元、友爱的国家。 1月4日,2008年霹雳25华团工委会联办的“动地吟”演出工委会出示相关证据,包括捐款征信录、光碟影带及剪彩人名单和财务收支表等,所有相关资料皆清楚显示完全没有岑启铭的个人捐款的名字,而手上的錦旗,其实是岑氏代表霹雳育才校友会上台剪彩。 陈思源指林连玉基金虚幻不存在 至此,平静了一阵子,当大家都以为风平浪静了,2011年1月15日,又有一篇刊登在光华日报的评论,题为《黑的、白的?不,是灰色的!》,说什么“有一点肯定的是‘林连玉基金’是虚幻及从来不存在的”,作者是陈思源。我在面子书上询问陈思源何许人也?回曰:“鼎鼎大名的前马青署理团长,著名马华公会御用律师,目前代表叶主席、万家安提控柯嘉逊、吴建成等。” 1月25日,东方日报有一篇评论:《林连玉精神是接著讲》,作者是雲晏文。这篇文章就是回应陈思源的论点,写得相当好。因此,我在这里只补充两点。一,陈思源曰:有点常识者都知道基金(Foundation)和有限公司(Company)是不一样。同理,有点常识者都知道学校(Shcool)和有限公司(Company)也是不一样的,可是有很多独中是以非営利有限公司来注冊的,不知有点常识的陈思源是否知道这一点?这些独中是否也如陈思源之所言:“肯定是虚幻及从来不存在的”?二,陈思源说特地跑到林连玉墓园作实地考察,发觉林连玉生平最大的目标是争取华文列为官方语文,何以LLG诸公予以遗漏,且林连玉从未曾著眼华人文化云云。 据《华文教育呼吁录》,在1955年,林连玉(左图)在教总理事会议上说:“……教总所以提出列华文为官方语文的主张,其动机完全是由于文化上的自卫,……”。(第11至12页) 另据《风雨十八年》下集,在1958年,全马华文教育大会在怡保举行,“各代表要求华文列为官方语文的气氛十分激昂,此案如照原文通过,将使马华公会及政府陷于十分为难的地步,幸得林连玉主张让步,才得修改为较缓和的决议案。即:如政府坚持以官方语文为考试的媒介,则吾人应立刻要求列华文为官方语文。”(第103页) 因此,林连玉基金秉承林连玉的遗志,誓言建立一个公平、合理、多元和友好的国家,何错之有啊!奉欢陈思源一句话,先把几本有关林连玉的著作读通了,才来‘笑傲评天下’。 华教最高领导机构贬值 最后,还是要回到董总这一边来。过去,很少强调董教总是华教最高领导机构,因为不需要,现在,倒是一直强调董总是华教最高领导机构。既然如此,就要表现出最高领导机构应有的言行举止。 退一步说,独大割地风波,我们可以说是为了让新纪元学院更有保障;华教常识出题风波,我们可以说是技术问题,沟通不良的结果。但像岑氏的所作所为,只是使董教总的金字招牌蒙羞而已。而搞不懂状况的陈思源又出来参一脚,本想笑傲评天下,结果是让天下笑。 现在,大选似己不远矣,难道打倒林连玉基金比大选要来了更为重要吗?还是说大选要来了,所以非打倒林连玉基金不可?言尽于此,我只是庆幸岑氏提醒了我们,没有法律规定董教总是华教最高领导机构;陈氏提醒我们,这是虚幻及从来不存在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