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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12月30日星期五

独立新闻在线:从双语教育看英化数理

原文刊登于《独立新闻在线》:

 从双语教育看英化数理
Dec 12, 2011 07:21:36 pm


最近,纷扰多年的数理英化政策,又因教育部一日三变的“软著陆”方案,而成为舆论界热议的课题。各种观点都有人提出,但真正从教育专业观点来深入讨论的,却为之不多,所以在此特从教育的观点来厘清数理英化的本质。
数理英化从本质来看,其实是教学媒介语的问题,所以重点是在英化,不在数理。因此,从教育学观点来说,这是属于双语教育的范畴。对于双语教育,一般人不是很了解,特先加以介绍。
所谓的双语教育是指教育过程中,全部或部分采用第二语言或外语来教授非语文科,如数学、物理、化学、历史、地理等。其核心概念是透过使用有关的第二语言在吸收知识的过程中,掌握该语言,特別是在听与说的能力上。
双语教育可以分成两大类:一是添加性双语教育;二是缩减性双语教育。前者采用第二语言作为教学媒介语,不是准备替代学生的第一语言,而是培养学生掌握两门语言;后者则是准备替代学生的第一语言。

一个囯家里面是可能同时存在这两大类的双语教育,比如美国,其对少数民族实施的双语教育就是缩减性双语教育,其任务是过渡和同化,帮助少数民族尽快融入美国的主流语言、主流文化和主流社会。另一方面,美国则对那些以英语为第一语言的公民实施添加性双语教育,掌握多一种在世界上通行的大语种,以增进在国际上的竞争力,如西班牙语、法语、汉语等。
教与学都有严格要求
双语教育要有效实行是有严格的要求,其中最重要的是师资。首先有关的教师对有关的语言必须具有充分的水平,这是必要的条件。前首相马哈廸的数理英化政策会失败的最大原因,就是完全无视师资问题。其次为了有效的教学,有关教师最好也懂得学生的母语,至少在口语上。因此,双语教育通常在文化语言背景相同的学生群体中进行。
如果,同一班的学生来自不同文化语言背景的各族群,那双语教育的效果就会受影响。比如一班里三大民族都有,当学生用英语学数学时,有点不明白,教师要用谁的母语来解释?又有多少教师能同时掌握三大民族的母语?
在学生方面,也有要求。其中最重要的是学生必须要有充分的思想准备和强烈的学习意愿。最近的一些言论,提出要尊重家长的选择权。但双语教育要成功,反而是学生的选择权要受到尊重。要知道,不是每个学生都有语言天赋,及生活在有利于有关语言学习的社区。因此,当学生会面临困难时,就要允许他选择用母语学习有关的非语文科。不过,要做到尊重学生的意愿,在西方国家不是难事,但在我国就是难。
在教学上,要特別注意,这不是语文课,而是非语文课,因此,对语言是否标准不必刻意追求,重点是鼓励学生尽可能使用有关的语言来沟通。
以上的条件都不具备,那就只好乖乖回到由语文科来学习有关的语文。这对谁都公平。
不可明说的目的
此外,要加以说明的是双语教育是属于语言教育的一环,而语言教育所涉及的並非只是单纯的语言技能问题,实际上,是与国家的民族、文化和语言政策有关。因此,不同的目的,就会有不同的双语教育的模式,不能混为一谈。
双语教育的目的可分成可以明说的和不可明说的。可以明说的如:一、为了把少数民族吸收进主流社会,充分参与主流社会的各领域活动;二、为了能够同外部世界交往;三、为了帮助新移民适应当地的环境;四、为了保持民族和宗教的特点;五、为了调停各族群的纷争和冲突;六、为了加强了解其他语言与文化;七、为了展示两种语言具有同等的法律地位等等。
不可明说的如:一、扩大殖民者语言的使用范围,使殖民主义在殖民地得以存在和延续;二、为了强化社会上层的语言以保持其社会地位等。
英化数理的问题之所以会如此反复,就是因为其目的一直说不清楚。通常这种情况,往往是因为其背后有不可明说的目的。这些不可明说的目的,其实是一种平等与不平等的竞争。
理论上,每一种语言是平等的,理念上,每一种语言应是平等,但实际上,语言是不平等。语言之所以会有不平等的现象出现,是因除了人造语言外,如世界语,任何一种语言一定是某一族群的母语。当某族群的母语成为各族群的通行语时,该族群自然占尽优势。因为,他们不用学习其他族群的语言,就可亨有优越的社经地位及机会,而其他族群却必须学多一种语言,而且还要精通,才能有相应的社经地位。因此,我们不能只在理论上讨论英化数理的利弊,更应在具体的情境中探讨英化数理的得失。
掌握英语是往上爬升的条件
当今,英语是全球最通行的语言,这是不可讳言的事实,也没有评论者去挑战这一点。但更重要的是我国曾是英殖民地,英语自然也是上层社会的通行语。因此,掌握英语不止是与外部世界沟通会的鈅匙,也是在国內往上爬升及掌握资源的必备条件。这是一般评论者少有提及的事实。
从上述的各种教育目的来观察“家长教育行动组织”所提的各种理由,包括英语是他们孩子的第一语言的论点,其真正的目的是什么呢?只是要加强孩子与外部世界沟通的能力,抑或隐含著强化社会上层的语言以保持其社会地位呢?
考虑到这些不可明说的目的,我们就不能只是著眼于所谓国际竞争力的问题,还要涵蓋我国的国情以及公平平等的原则。因此,综合这些因素的考量,英化数理在公共教育系统里显然是不适合实行的。
关键是国家语言政策
不过,今天问题会变得如此复杂,主要是因上述种种的问题,应在制订有关政策前得到充分的讨论,以及为执行做好一切准备工作,但却没有如此处理,反而强制且仓促地执行。执行了六年,引起民间的激烈反弹,又忽然大逆转,以致这段过渡期要如何处理,就形成一个大问题。所以,教育部最后的软著陆方案大概是没有办法中办法。
到今天如此的局面,我们再去争论数理英化的利弊得失,实在是没有太大的意义。因为正如前述,数理英化的本质其实是国家语言政策的问题,我们应该回到问题的根本去讨论。
如果国家语言政策是建立在不平等,又不切实际的基础上,那国家的语言政策就会一直搖摆不定,由此制订出来的任何教育政策,必然反反覆覆,最后,受害的又是我们的孩子。只有在平等,又符合实际的基础上制订的语言政策,才能可长可久。
12月18日是华教节,林连玉基金举办华教节公祭和林连玉精神奖颁奖典礼等系列活动,并推出华教节特辑系列文章。

独立新闻在线:鈡灵模式与英化数理

原文刊登于《独立新闻在线》:

 鈡灵模式与英化数理
Nov 28, 2011 11:56:15 am


最近,因为教育部的“软著陆”方案,而使得英化数理再次成为舆论界热议的课题,有的坚持母语教学的观点,有的主张用英语来教数理,有的则为双语教学,甚至更有复办英校之议。而在华教界里,始终有一个坎,以致在处理这个议题时,地雷处处,那就是当年的鈡灵改制。
一路来,在华教史的论述里,鈡灵之所以会被英殖民官员选择为改制的首要目标,是因为鈡灵的“崇英路线”。林连玉在评论汪永年时,就提到:“……恰好殖民地政府要利用鈡灵中学那种名为华校实为英校的幌子,来破坏华文教育,汪永年就乘机与殖民地官僚勾结,不惜把华文教育出卖了。”
担忧改制扩大消灭华校
基于林连玉对鈡灵中学的“名为华校实为英校”的评价,使得往后凡是主张用英语为其他非语言科的教学媒介语,都会被视为是对华教发展不利之举,甚至引起轩然大波。其中最有名的案例,当为1995年深斋数理英化的论争。
林连玉的看法严格来说,是不够周延,以致不能清楚解释当时为何会选择陈充恩为第一届教总主席,因为陈充恩是鈡灵模式的主要制订者,可是教总的成立却是为了反对意图消滅母语教育的《巴恩报告书》。因此,在这一点上,就成为一些论者为汪永年辩护的依据。
比如陈子鹦就有这样的辩词:“为何汪永年同样效法陈充恩的‘中学为体、西学为用’的方針,只是接受津贴就被指为出卖华文教育,而陈充恩却是华校的典范,是教育家?”
鈡灵老校友陈闻察的看法就比较客观周延:“……这其中一环便是鈡灵中学的现行学制,坦白地说已极为英校化,与英殖地政权官僚所设计出来……的方案极为相似,若接受改制,……比较容易突破华社的心防,并以此为例,逐渐地向其他华校扩大,最后,……彻底地消灭华文学校。”所谓相似之意,可以理解为看像英校,仍是华校。
鈡灵模式是精英教育
从上述的各种观点中,其根本问题是在于对鈡灵模式没有具体的理解,以致众说纷纭,不能定论。以下是参考各种文献,其中主要是陈闻察的《高瞻远瞩的双语教育及其效应》(收于《槟城鈡灵中学校史论集》中),整理出鈡灵模式具体措施一览表:
项目
具体措施
师资
校长须兼通英文;
英文教师要有九号文凭;(以当时而言,属于高要求)
华文老师:才华横溢,学识渊博;
学生
入学试:英文必考,不理想者,录取后要另外补课;
升留级:华文不及格者、过半科目不及格者,都要留级;
课程安排
初中注重华文;
高中注重英文;
考试
华文高中会考必考;
剑桥文凭考试,成绩优良者才得以参加;
学制
1939以后,为三三制;
1948以后,高中改为二年半制;
语言的使用
行政用语:华文;
教学用语:英文教材,也可用华语教授;
校园活动与文化、《学报》出版:华文;
有了这张表,我们很多问题就可以看得很清楚。
一、精英教育:鈡灵模式对学生是高要求,不是来者就收,英语要有一定的基础,但华文也要行。严格来说,这就是一种精英教育的模式,精英教育的重要特征就是对学生择优录取。到今天,鈡灵国民型中学是属于所谓的‘控制学校’(Control School),意即学校对学生有选择权,所以,仍是精英教育的模式。精英教育另一特征是对师资也是高要求,鈡灵模式也的确是如此要求,这也是鈡灵模式能有效实行的前提,但这一点却常为人所忽略。
二、华文地位高于英语:首先是华文不及格就要留级,英语就没有相应的要求;其次是语言的使用上,在整个校园里,华语还是主要沟通语,再则,就是公共考试的安排,华文会考必考,剑桥考试择优而考。在公共考试这一点上,其实是和现行许多实行双轨制的独中是相似的情况,甚至有些独中比当年的鈡灵中学还要走得更远。
三、三三学制:鈡灵中学基本上仍是三三学制,后来在战后改为二年半,是要牽就英殖民官员一月份开学的要求,又要满足一些学生出国的需求。这种二年半完成三年课程的做法,对优秀的学生,当然问题不大。今天,一些著名独中也有采取类似的课程安排。当然,这种做法是不可能普及的。
四、课程安排:这是很重要的一点,要多加解释。首先,鈡灵模式不是一成不变,是有一演变的过程,详情可参阅《槟城鈡灵中学校史论集》。这里要强调的一点是课程安排的调整。据陈闻察的敘述,陈充恩在1936年8月20日召开一次教导会议,议决:“……明年高中课程除理化外,其余悉采剑桥制,并经决议,将初中三史地改用中文本,中学算术一律采用混合编制。”
这是一次重大的调整,陈闻察认为这次调整:“把鈡灵中学完全朝向英文化或英校化发展的歧途拉转回来,找回自己的本位,即作为一间华文中学,一间华校的本位。”他评述:“让学生提高英文水平或有能力参加剑桥考试是一回事,将鈡灵中学从一间华校完全英文化或英校化是另一回事。”
于是,初中原本是注重英文,改为注重华文,特別是史地科,对学生的思想是影响深远。因此,这样的调整是著眼于在初中阶段优先提升学生自身的文化底蕴,维持自身的文化特征。在紮好根基后,到了高中时才来全力强化对英语的掌握。
双语教育理念
我们如果从教育学观点来看鈡灵模式,就会比较能把握其实质是什么。鈡灵模式也好,还是现今英化数理,从教育学观点来说,都是属于双语教育的范畴。
双语教育可以分成两大类:一是添加性双语教育;二是缩减性双语教育。前者采用第二语言作为教学媒介语,不是准备替代学生的第一语言,而是培养学生掌握两门语言;后者则是准备替代学生的第一语言。前者可以加拿大的沉浸式双语教育为代表,后者可以美国淹没式双语教育为代表。
那鈡灵模式是属于那一种双语教育?如果从上表中的具体措施来看,当然是属于添加性双语教育,而且从过往以来鈡灵校友的表现来看,也的确展现出同时掌握双语的能力,并没有因为学了英语而忘了华语。
那英殖民官员推行“改制”的意图又是什么呢?当然是缩减性双语教育,只是在做法上比较怀柔,看起来好像是添加性双语教育,但最终目标还是要过渡到以一种殖民者的语言来代替学生的母语。因此,“改制”的最关鍵的一步就是强行把殖民者的语言作为学校的教学媒介语,至于有三分之一的时间是华文教学,那只是一种减少阻力的过渡性手段而已。只是后来因马来民族主义的高胀,而打乱了英人的盘算。
据此,我们可以推论陈充恩是绝不会让鈡灵中学在当时英殖民官员的条件下改制。胡万铎最近一篇专栏《陈充恩死的谜团》引述程道中的看法:陈充恩是因拒与英殖民政权合作,而被人利用马共来个借刀杀人之计,以致死于非命。这也证明了陈充恩是不会接受改制,所以,借陈充恩来为汪永年辩护之言论,可以休矣。类似的言论一方面是过于抬举汪永年,一方面也是对教总第一届主席陈充恩不敬。
至于林连玉的评言,我们应该是其是,非其非,对汪永年接受英人的津贴让鈡灵改制的评价应是定论,对鈡灵中学“名为华校实为英校”的断言当然是不正确。
初中和高中应分开讨论
此外,关于陈闻察“相似”的看法也是有其道理的。的确,双语教育虽然分成添加性和缩减性两大类,但对于不熟悉者而言,两者不太容易区分。我虽在教育界服务了17年,但也是因为最近要因应有关课题的讨论,才对双语教育下了一番功夫。有了基本的认识后,回过头观察有关课题,才有一个较清晰的看法。总而言之,鈡灵模式不能简单描述成崇英路线,较正确的说法应是中英并重的双语教育。
由于鈡灵中学的确是培养出不少中英俱佳的人才,因此,鈡灵模式是否可以成为范例,普遍地推广到所有学校呢?正如前述,鈡灵模式本身是建立在精英教育的基础上,对于有教无类的全民教育是否可行,不论是全面或是部份,还是须要做进一步的探讨,这里就不敢妄加论断。
不过,我们还是可以从鈡灵模式中得到一些启示。从陈充恩对鈡灵模式的课程安排之最后重大调整来看,初中既然改为注重华文,那华小理所当然应采母语教学,这是无庸置疑。到了中学是否采用英语来教学非语言科,也不能泛泛之谈,应该分成初中和高中两个阶段来讨论,才可能有具体可行的结论。
像现在很多有关英化数理的言论,不分中小学,全都混为一谈,只是让纠结越来越难解。当然,如果考虑到我国特有的“行政偏差”,那问题更是难上加难,这只有上升到政治层面,才有根本的解决之道。不过,这就不在本文讨论范围內了。

参考文献:
  1. 陈荣照编,《槟城鈡灵中学校史论集》,鈡灵(新)校友会。
  2. 黎整理,《华文中学改制专辑》,教总。
  3. 陈子鹦,硕士论文:《马来西亚华文中学改制》,(台)暨大东南亚研究所。
  4. 郑良树,《马来西亚华文教育发展史》,教总。
黄集初毕业于台大历史系,取得武汉华中师范大学教育硕士,曾服务于独中17年。

2011年11月1日星期二

转载:THE TRUE HISTORY OF MALAYSIA

THE TRUE HISTORY OF MALAYSIA


HISTORY OF CHINESE & INDIANS IN MALAYSIA

As stated by Raja Petra Kamarudin (RPK)

RPK

A confusion has erupted due to ignorance. It has been stated that the Indians came here as beggars and the Chinese as prostitutes. Actually, if you were to really study Malayan and Malaysian history over the last 500 years or so, you will find that this country’s history is not just about beggars and prostitutes. It is about much more than that.

Malayan history has to be dissected into many periods. And each of these periods saw immigration involving almost all the races in Malaysia, save the Orang Asli (the Original People). In New Zealand, these Orang Asli would be the Maoris and in Australia the Aborigines. Therefore, anyone who is neither a Maori nor an Aborigine is a ‘pendatang’ or immigrant.

THE ARABS IN MALAYSIA

The Arabs and the Indians (Muslims from Gujarat) came to Malaya more than 500 years ago as traders and merchants. These were the people who brought Islam to this country. At that time, the locals were mostly Hindus while those from Negeri Sembilan were Buddhists, plus many who worshipped trees, the sea, rivers, mountains and whatnot. The coming of the Arab and Indian merchants exposed the locals to Islam.

In those days, the people followed their Rulers. Therefore, when the Rulers converted to Islam the people followed – although they may not have believed in Islam or understood the religion. In fact, many till today still do not understand Islam after more than 500 years.

THE CHINESE IN MALAYSIA

Then along came the Chinese and many were actually Muslims as well. Islam first reached China around 100 years after Prophet Muhammad. This means Islam had ‘migrated’ to China about 1,300 to 1,400 years ago, 800 to 900 years earlier than Islam in Malaysia. Of course, in the northern states bordering Thailand it was earlier than that. (Refer to the Batu Bersurat discovered in Kuala Berang in Terengganu).

Is it not ironical that Malays call Chinese Muslims ‘mualaf’ when the Chinese were Muslims almost 1,000 years before the Malays even heard of Islam?

Okay, now take my family as an example. The Selangor Sultanate was founded in 1745. The first Sultan, Raja Lumu, migrated here from the Riau islands in Indonesia. By then, of course, the Arabs, Indians and Chinese had already been here 200 to 300 years, some even longer.

But these Arabs, Indians and Chinese were traders and merchants, not warriors or fighters, whereas the Bugis from Riau only knew one occupation – fighting and plundering. In short, they were pirates, which was a noble profession back in those days where even Queen Elizabeth the First knighted those English pirates who plundered Spanish ships.

In fact, the Bugis came here because of a sort of civil war in their home country. There was a fight over a girl and the son of the local Ruler was killed in that fight. So the offending party was exiled and had to leave Riau. And that was when they came here in the 1700s and founded the Selangor Sultanate.

Do not members of the Selangor Royal Family fighting with their Ruler and going into exile sound very familiar to you? Yes, 300 years ago this was the ‘tradition’ and still is in my case.

Invariably, the Bugis, being fighters, took Selangor as their territory by the sheer force of its ‘army’. None of the traders, who although were here earlier, would dare resist the Bugis who enjoyed killing (some Bugis still do today, as you may well be aware). But Selangor was under Perak patronage.

So Raja Lumu had to make a trip to Lumut in Perak to get crowned as the First Sultan by the then 17th or so Sultan of Perak. (Can’t remember if it was the 15th or 17th but it was around that). And he took the name of Sultan Salehuddin Shah.

Selangor eventually grew in prosperity. Actually, tin had already been discovered even before Raja Lumu became Sultan in 1745. And it was the Chinese who were working the tin mines. But now, since Selangor had a ‘government’, all the land in Selangor became ‘state property’. And therefore the Chinese had to get permission from the Sultan before they could mine for tin.

Around 100 years later, only when Sultan Abdul Samad took over as the Fourth Sultan of Selangor in 1859 (he was born in 1804) did they properly organize the tin industry. New areas were opened up in Ampang, Rawang, Kajang, and whatnot. And of course, all these tin mines were owned by the Sultan and members of his family — brothers, sons, nephews, etc.

The Malays, however, did not want to work those mines. Conditions were hard and diseases wiped out entire communities. Those who survived these brutal conditions were the exception rather than the rule. So they needed people who were desperate enough to work those tin mines and were prepared to take the risk and probably lose the ‘gamble’.

And who else to talk to if not the Chinese who had already been working those mines for hundreds of years?

So members of the Selangor Royal Family went into ‘joint venture’ with the Chinese, just like they did in Perak, another rich tin state. The Malay Royals would ‘arrange’ for the tin concessions and the Chinese would provide the labour force to work those concessions. In a way, you could say that the Selangor Royal Family were the first to ‘invent’ the Ali Baba system back in the 1800s, long before the New Economic Policy in 1970.

Anyway, to reach Ampang and those other surrounding rich tin areas, they had to travel up the Klang River. Raja Abdullah and Yap Ah Loy led the first expedition and they landed on the site where the Gombak River and Kelang River meet. The place where they landed is the site of the famous Masjid Jamek in Kuala Lumpur.

From there they marched overland through the jungle into Ampang. And thereafter Kuala Lumpur was never the same again. It prospered and continued to prosper over more than 200 years from the 1800s.

Yap Ah Loy bought up a lot of land in Kuala Lumpur and built his business empire. He opened bars, brothels and all sorts of businesses, legal as well as illegal (illegal by today’s standards though). Even the British Colonial ‘masters’ would patronise Yap Ah Loy’s brothels to sample the latest ‘China Dolls’ brought in from the mainland.

Of course, the normal customers would have to pay for these vices. The British masters, however, could enjoy all these services for free. Yes, even back in the 1800s the Chinese businessmen were already bribing the government officials.

Now, while Yap Ah Loy has been entered into the history books as the ‘Founder of Kuala Lumpur’, Raja Abdullah is never mentioned. The only thing associated with Raja Abdullah is that road in Kampong Baru that carries his name. Yap Ah Loy may have been the capitalist who opened up Kuala Lumpur.

But he was only able to do so because he had a ‘sleeping’ partner, Raja Abdullah, who gave him all this land to develop.

Okay, that is the Chinese story. So, yes, some did come here as prostitutes working for Yap Ah Loy. But that was incidental. Whenever frontier land is opened up the girls servicing these frontier-men follow – like in the Wild West of America. Would you say that the White immigrants to America were all prostitutes?

THE INDIANS IN MALAYSIA

Now, over to the Indians. As I said, the Indian (and Arab) traders and merchants first came here more than 500 years ago and even brought Islam to this country. But the ‘other’ Indians, the workers, came at about the time that Yap Ah Loy and Raja Abdullah were turning Kuala Lumpur into a thriving metropolis.

At that time, the British planters were in Ceylon (Sri Lanka today) growing cocoa. Then a plant disease spread throughout the island and all the trees died. But this disease not only killed all the trees but contaminated the land as well. This means the land was now useless and it was not a matter of just replanting.

Then the British looked at Malaya and decided that the conditions (land, climate, etc.) in Malaya were the same as in Ceylon. So they relocated their cocoa estates to Malaya. But there was no way they could get the Malays to work these cocoa estates. Furthermore, the Ceylonese workers were well trained and had been doing this work for years.

So, in the mid-1800s, the British brought the now unemployed Ceylonese cocoa workers to this country to work the Malayan cocoa plantations.

Then disaster struck. Brazil over-planted cocoa and this triggered a worldwide glut. It was no longer economical to plant cocoa. The price you would fetch for your cocoa was lower than your production cost. The British had no choice but to close down the cocoa plantations.

Around that time, the British, who had mischievously smuggled rubber seeds out of Brazil (which was a crime then), successfully grew rubber trees in the Kew Gardens in London. They also did some research and discovered a better way of planting rubber trees where the trees would give a better yield compared to the trees in Brazil. Rubber planting in Brazil was haphazard and not properly organized.

Since Malaya had to close down all its cocoa plantations and it now had idle plantation land and surplus Ceylonese workers, the British planters decided to switch over to rubber. And because the British took advantage of research and technology, the Malayan rubber trees were more productive and profitable. Eventually, Malaya dislodged Brazil as the top rubber producer in the world.

So, from the mid-1800s to around 1920, Indians and Chinese came to Malaya in great numbers. This was more or less the second wave of mass migration. And it was for economic reasons and to provide the labour for jobs that the Malays would never do. But there were earlier and other migrations as well.

For example, around the late 1800s and early 1900s, the British set up English medium schools for Malays. One such school, the Malay College Kuala Kangsar, was a school exclusive for sons of Royalty and the Malay elite. Invariably, they needed schoolteachers who were proficient in the English language. And India offered a good source of English medium schoolteachers (Malays could not speak English yet at that time).

On the commercial side, there were many Indian businesses, workers and whatnot. But there was no way they could qualify for loans from British owned banks. So the Indians from the Chettiar community came here to set up money-lending businesses to service their community.

When the Malayan rail network was being developed, where else to get the workers if not from the country with the largest railway in the world, India?

WE ARE ALL MALAYSIANS

AND THIS, MY FRIENDS,

IS THE TRUE HISTORY OF MALAYSIA…!!!

转载:中美公務員工資制度比較

中美公務員工資制度比較


發表時間: 2011-08-19 00:22   作者: 賀軍   讀者評論 1 條

2011年,中國的中央部門公布“三公”經費成為一道風景。“三公”經費包括公費出國(境)費、公務車購置及運行費、公務招待費。截至7月28日下午四點,98個中央部門中,有88個陸續公布了“三公”賬本。從已公布數據看,公車費用佔了大頭,如88家中央單位2010年的“三公”總決算額為644995萬元,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則達到396551.7萬元,約佔2010年“三公”總決算額的61.5%;而2011年的“三公”總預算額為632398.7萬元,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也達到了384391.2萬元,約佔88家中央單位2011年“三公”總預算額的60.7%。在我們看來,三公經費本質上是一種職務消費,大部分應該算作中國官員的收入才更合理。

實際上,官員工資制度是研究一個國家政治制度與社會公平的很好的窗口。我們綜合公開資料,對中國與美國的政府官員的工資制度進行對比研究,會有很多讓人深思的發現。中國把政府官員叫公務員,而在美國叫政府僱員。為方便起見,本文統稱為公務員。

一、美國的公務員工資制度

(一)美國公務員的分類分級

要想了解美國公務員的工資制度,首先要清楚美國公務員的分類分級。根據1923年頒布、1945年修訂的《公務員分級法》(Classification Act),美國公務員分幾大序列,如政府行政序列、制服序列、司法序列、郵政序列、教育序列等。其中,政府行政序列的“白領”公務員,最接近中國所說的“機關幹部”。行政序列的公務員分兩類——普通公務員和高級公務員,高級公務員指美國政府各部和直屬機構首長,高級公務員分5個級別(Level):高I級最高,美國國務卿一般可列為高I級,然後依次是高II級、高III級、高IV級和高V級。比高級公務員級別低的公務員都屬於普通公務員,普通公務員分15級(Grade),每級又分10檔(Step),美國85%的公務員屬於這一類。立法、司法、行政三個權力機構的最高首長的工資由國會單獨制定。

(二)美國公務員工資標準由法律規定

美國與歐洲資本主義國家一樣,有一系列的法律嚴格規定公務員的工資標準。總的原則是:公務員工資不得高於私營企業職工的工資;任何公務員工資的變動都要經過人民的同意,即人民的代表國會的批准;公務員加薪當任不得受益,從下任開始執行新工資標準。美國公務員現行工資制度的重要法律依據,是1990年11月5日生效的《聯邦公務員可比性工資法案》(FEPCA),以私企為參照的美國公務員工資制度就是該法案規定的。

《聯邦公務員可比性工資法案》開宗明義,列出了制定公務員工資標準的4項指導原則:(1)在同一地區,一定要毫不折扣地體現同工同酬;(2)在同一地區,工資等級差別取決於崗位性質和工作表現;(3)聯邦政府公務員必須與同一地區私營企業同等工作性質的職工工資標準一致;(4)必須徹底消除任何聯邦政府公務員與私營企業職工工資不平等的現象。

由於通貨膨脹,公務員工資每年有個年度微調,微調標準必須依據勞工部公布的私企工資成本指數(ECI),但公務員工資調整幅度必須低於工資成本指數0.5個百分點。法律還特別規定,只有總統有權動議調整公務員工資標準,但必須報國會批准。調整工資標準的前提是:發生全國性突發事件或嚴重經濟情況而影響普遍生活水準。美國法律還規定了公務員工資封頂制度(Aggregate Limitation on Pay),普通公務員不管何種理由所有項目工資之和超過高I級工資標準,該工資不得支付。

美國國會1789年9月25日通過的一個法案明文規定:“新一屆眾議員選出之前,任何有關改變參議員和眾議員的任職報酬的法律,均不得生效。”這實際上是一種利益迴避制度。美國總統即使再有權力,也沒有給自己定工資標準、給自己加薪的權利,總統花一分錢都要經過國會的批准。比如,1995年11月,美國國會與總統在平衡預算問題上沒有達成一致,國會遲遲不批准政府預算,致使大多數政府機構由於沒有經費而關門七天。當時正值聖誕節,克林頓總統不得不自己掏腰包付白宮的電費,才讓美國第一聖誕樹的燈光沒有熄滅。

(三)2010年美國各級公務員工資標準

根據美國政府2009年12月23日向社會正式公布的2010年美國各級公務員的工資標準,新工資標準從2010年1月1日開始執行,各級工資統一比2009年上調1.5%。注意,這不是加薪,而是通貨膨脹因素需要進行的年度微調。2010年,美國公務員封頂工資是199700美元,也就是高I級。2010年,美國總統的工資照樣是400000美元,副總統和參議院議長及首席大法官的工資是230700美元。

美國法律還規定,公務員與私企等其他勞動者執行同一聯邦最低工資標準。美國2007年5月25日生效的《最低工資法案》(Fair Minimum Wage Act)規定了三個階段的最低工資:2007年7月24日開始為5.85美元/小時,2008年7月24日開始為6.55美元/小時,2009年7月24日開始為7.25美元/小時,最低工資平均每年增加12%。美國各州公務員工資與聯邦政府基本一致,州長平均工資是124398美元,最低的緬茵州70000美元,最高是加利福尼亞州206500美元。美國州下的行政區劃是縣,縣長工資一般在80000美元左右,超過100000美元的不多。

(四)美國全國工資現狀

以2008年美國的統計數據為例。2008年,美國共有135,185,230名就業人員,平均年工作時間為2080小時,平均年工資42270美元。美國工資按照工種共分22大類800個職業。工資最高的5個職業是(從高到低):外科醫生206770美元,麻醉師197570美元,牙醫194930美元,婦產科醫生192780美元,整形外科醫生190420美元。企業老總的工資是160440美元,排第10位。律師的平均工資只有124750美元,排第16位。飛行員為119750美元,排第19位,法官、治安官為100450美元,排第35位,警察局長為76820美元,排第104位,普通警官為52810美元,排第273位。在教育系統中,工資最高的是健康學教授102000美元,接下來是法律教授101170美元,助教工資最低為23560美元,學前教育老師為26610美元,小學老師為52240美元,初中老師為52570美元,高中老師為54390美元。2008年,美國工資最低的5個職業是(從低到高):餐館上菜工17400美元,廚師17620美元,飯館洗碟工17750美元,餐廳酒吧配餐工18140美元,理髮師18300美元。2008年,美國所有800個職業中的最大差距是外科醫生和餐館服務員之間的工資差,最高工資比最低工資高出11倍。

(五)美國公務員工資與全國工資水平比較

由於美國法律規定公務員工資不得高於私企,因此公務員工資標準的制定參照以往的私企標準,從程序上就決定了公務員工資低於私企。一般而言,公務員工資標準比私企落後1—2年。 2008年,美國公務員的封頂工資是191300,數據顯示,美國公務員的最高工資和最低工資都低於私企。2008年,美國政府公務員的工資在全國平均工資42270美元附近的是8—9級,在15個級別里屬中上。不過,美國大多數公務員的薪水低於全國平均水平,這與法律規定的公務員工資不得超過私企相符。

美國審計總暑在給國會的審計報告中稱,政府公務員平均工資與私企工資的差距越拉越大。如1990年,私企的工資比上一年漲了6.4%,而政府公務員工資的漲幅只有3.6%,每年都是公務員工資的漲幅低於私企,這使得公務員工資與私企的差距越拉越大。該報告通過對全國60個大城市的數據分析,結論是,私企在90%的時間裡的工資要比公務員高,有時甚至高出一倍多,平均高出10%左右。

從美國政府每年招募公務員的情況看,公務員絕對不是美國人的首選職業。美國聯邦審計總暑曾在幾所大學進行調查,發現學生們幾乎都對公務員職業沒什麼興趣,在64個被調查的學生中,只有2個表示畢業后可以考慮應聘公務員。2005年,美國針對公務員工資進行了一次調查,調查結果是:大多數公務員認為政府的待遇最差,在由私企轉入政府部門的公務員中,32%的人認為工資比以前低,34%的人認為與以前持平,只有33%的人認為比以前高。

美國公務員工資制度的特點可以歸納如下:1、公務員工資標準通過法律規定,公務員無權自己給自己漲工資,必須經過人民的代表機構批准。2、公務員工資標準參照私企,且不得高於同類地區私企同等職別職工工資。3、公務員工資每年的微調增幅不得超過工資成本指數,公務員工資的漲幅必須小於私企。4、公務員的任何工資變動必須報人民的代表機構批准,並進行公示,公示在先,加薪在後。5、所有公務員的工資必須透明,並且保證任何公民隨時可以查閱公務員的工資標準。6、公務員工資標準要符合市場經濟規律,不能把工資定得過高,否則就會出現幾千人、幾萬人掙搶一個公務員職位的現象,這違背市場經濟規律。7、公務員工資不高於私企,有利於政府公務員隊伍的人員流動,保持政府工作的高效率和高質量。美國公務員工資標準的參照物有3個:一是人均GDP,即國家經濟發展狀況;二是全國平均工資;三是全國最低保障工資。

二、中國公務員的工資制度

(一)中國公務員的基本工資制度

中國公務員實行職級工資制,即職務級別工資制。其構成可分為職務工資、級別工資、基礎工資和工齡工資四個組成部分。其中職務工資和級別工資是職級工資構成的主體。職務工資是按公務員的職務高低、責任輕重和工作難易程度確定工資標準,是晉級工資制中體現按勞分配的重要內容。在職務工資標準中,每一職務層次設若干工資檔次,工作人員按擔任的職務確定相應的職務工資,並隨職務及任職年限的變化而變化。級別工資是按公務員的能力和資歷確定工資標準。公務員的級別共分為15級,一個級別設置一個工資標準。基礎工資是按大體維持公務員本人基本生活費用而確定的,各職務人員均執行相同的基礎工資。它有利於保障公務員的基本生活不因物價上漲而下降。工齡工資是按公務員的工作年限確定工資標準,主要體現公務員的積累貢獻。除此之外,公務員的工資制度還包括地區津貼和崗位津貼。2006年國務院發布的公務員工資改革方案曾將公務員工資構成由四項壓縮至兩項,即職務工資、級別工資、基礎工資和工齡工資調整為職務工資和級別工資兩項。

(二)中國公務員工資制度的幾個原則

1、正常增資原則。所謂“正常增資”,就是國家定期增加公務員的工資,即政府在每年的財政預算中,按法律規定保證必要的經費用於增加公務員工資。這意味着,中國公務員工資制度的原則中,即規定了要定期給公務員漲工資。一方面要定期、全面地調整公務員工資標準;一方面要通過對公務員的考核,定期給公務員增加工資。實行正常增資原則,一方面能夠使公務員的工資水平隨着國民經濟的發展而相應提高,另一方面,能夠使職務相同而任職年限或工作年限不同的公務員之間,在工資報酬上拉開差距,激勵他們更好地盡職儘力。

2、平衡比較原則。該原則認為,國家確定公務員的工資水平時,應將企業職工的工資水平作為參照系以不斷調整公務員的工資水平,使公務員的工資水平與國有企業職工的工資水平大體持平。這一原則意在使工資分配中的公平合理原則在各部門、各行業之間得以實現,並吸引優秀人才進入公務員隊伍。

3、物價補償原則。國家根據物價指數的變動,適時調整公務員的工資,使工資增長率高於或等於物價上漲率,以保證公務員的實際工資水平不因物價上漲而下降。

4、法律保障原則。除國家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外,國家行政機關不得以任何形式增加或者扣減公務員的工資,也不得提高或者降低公務員的保險和福利待遇。即增加公務員的工資及保險福利待遇,必須是在公務員遇有晉級、晉職、定期晉陞工資檔次、調整工資標準、調整保險福利待遇等情況時,才能按照規定進行;減少公務員工資及保險福利待遇,必須是在公務員遇有受到降級處分、降低職務等情況時,才能按有關規定進行。

(三)公務員的福利和保險

除了工資收入之外,中國的公務員還享有福利和保險,這也應算作他們收入的一部分。福利是國家行政機關在工資報酬和勞動保險以外,通過舉辦集體福利設施、提供服務以及發放補貼等形式,給予公務員的一種生活保障和生活享受。

中國公務員福利制度的主要內容包括很廣泛:一是食堂、託兒所、幼兒園、浴室、理髮室、療養院等;二是文化宮、俱樂部、圖書館、遊藝廳、體育場、游泳池等;三是上下班交通補貼、防署降溫費、洗理費、房租補貼、生活用品價格補貼以及生活困難補助等。此外,國家公務員還可享受公費醫療待遇、病假待遇、產假待遇和年休假待遇等。公務員福利經費來源,按工資總額的比例,從行政經費中提取。

公務員的保險是指國家通過立法程序建立的對暫時或永久喪失勞動能力的公務員給予物質幫助的制度。主要是為了滿足公務員在喪失勞動能力后的基本生活需要。

(四)中國公務員的工資收入水平

在計劃經濟和福利制度之下,中國過去對公務員實行的是較低工資制度。資料顯示,在2000年,中國黨政機關和社會團體人均工資在15個大行業之中的排名為第8,在社會工資水平中屬於中等;在此後兩次加薪之後,這一排名提高到了第5或第6名。

有意思的是,中國公務員的工資都是政府自己給自己漲。國家公務員的歷次加薪都是由國務院來做出決定。從1985年以來,中國已9次調升公務員工資。

第一次調整:1985年6月,由以級別定工資的職務等級工資制轉到以職務工資為主要內容的結構工資制。結構工資分為基礎工資、職務工資、工齡工資和獎勵工資四個部分。改革后的高低工資差別為10.2倍(不包括工齡工資和獎勵工資)。

第二次調整:1989年,為調動公務員的積極性,國務院決定給國家機關和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普調一級工資,並在此基礎上重點解決專業技術人員工資中的一些突出矛盾。這次改革后的高低工資差別仍為10.2倍(不包括工齡工資)。

第三次調整:1993年10月1日,《國家公務員暫行條例》正式實施,國家幹部變為公務員,按不同職能,將機關工作人員工資分為四個部分:職務工資、級別工資、基礎工資、工齡工資,其中,以職務工資和級別工資為主體。這次改革后的高低工資差別為6.1倍(不包括工齡工資)。這次工資制度改革同時確定機關與企業、事業單位實行不同的工資制度。機關工作人員的平均工資水平與企業相當人員的平均工資水平大體持平。

第四次調整:1997年7月1日,經國務院批准,機關行政人員基礎工資標準由原每人每月90元提高到110元。機關新錄用人員的試用工資相應提高:大學本科生由每月70元提高到225元;碩士生由每月97元提高到260元;博士生由每月105元提高到290元。此次加薪充分體現了對知識分子的重視。調整后的高低工資差別仍為6.1倍(不包括工齡工資)。

第五次調整:1999年7月,公務員再次加薪,將基礎工資標準由每人每月110元提高到180元,級別工資標準由十五級至一級每月55元至470元提高到85元至720元。通過這次調整,機關幹部的高低工資差別為5.6倍(不包括工齡工資)。

第六次調整:2001年1月1日,基礎工資標準由每人每月180元提高到230元,級別工資標準由十五級至一級每人每月85元至720元,提高到115元至1166元。調整后的國家公務員高低工資差別為5.7倍(不包括工齡工資)。

第七次調整:2001年10月1日,為進一步擴大內需,國務院決定再次提高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工資標準,人均月工資增加80元,增幅為15%。主要體現在“職務工資”上,由原來的50元至480元提高到100元至850元。調整后的高低工資差別為6.4倍(不包括工齡工資)。

第八次調整:2003年7月,將職務工資由原來的100元至850元提高到130元至1150元。調整后的國家公務員高低工資差別為6.6倍(不包括工齡工資)。

第九次調整:2006年實行了公務員工資制度改革,再度調高公務員工資。

按照國家統計局的數據,2008年中國公務員平均工資是33869元/年,月工資2830.75元。不過,國家統計局公布的數據應該只是名義工資部分,並不包括津補貼福利獎勵等部分。而後者在公務員實際收入中所佔比例相當大,大約接近或超過名義工資部分。因此公務員平均實際收入水平大約在5000元/月上下。與此同時,中國不少企業人員的平均實際收入水平每月只有1000多元,難以越過2000元。在部分財政狀況較好的城市(如北京),公務員工資實際的是“3581”制度,即科、處、局、部級公務員月薪分別為3000元、5000元、8000元以及1萬,這樣,一個處級公務員的工資就高出最低工資(以500元計)9倍。

(五)中國公務員巨大的灰色收入和職務消費

單從工資收入看,中國公務員的工資水平並不算很高。但在中國,當公務員往往有數量不小的灰色收入,以及大量的職務消費。中國的灰色收入有多少?這恐怕是個永難精確的秘密。

據中國學者王小魯完成的研究課題顯示,2008年全國居民可支配收入總額比國家統計局住戶收入統計調查的結果,要高出9.26萬億元,這部分“隱性收入”比2005年的4.85萬億元增長了近一倍。隱性收入之中的大部分為灰色收入。據王小魯的推算,灰色收入的規模在2005年是2.66萬億元,是當年官方統計居民可支配收入規模11.06萬億元的24%;2008年是5.4萬億元,是當年官方統計居民可支配收入規模17.87萬億元的30%。灰色收入的增長速度遠高於正常收入增長速度。

有條件獲得灰色收入的人群中,公務員可能是最大的一個群體。雖然中國公務員的灰色收入難以統計,但從近年不斷曝光的各地官員的高消費、多套住房、腐敗的生活方式來看,相當一批官員的灰色收入數額極大。被判刑的腐敗官員的涉案金額也不斷向上突破,最近幾個案子已達數億元之多。

除了尋租腐敗之外,另一塊巨大的公務員消費就是“三公”消費。在“三公”消費中,有相當一部分消費根本不是為“公”,而是完全的個人消費。中國財政部相關人士今年7月曾透露,2011年,中央本級“三公經費”財政撥款預算94.28億元,其中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佔62.78%。但過去全國政協的有關調查顯示,中國全國的“三公”經費可能高達三個3000億,一共9000億!

中國不少學者認為,“三公消費”就是一種腐敗現象,政府公務員一旦獲得了權力,就會產生大量的“三公消費”,吃喝不花錢,隨便濫用公車,找個理由就出國。這種特權腐敗也可以看成是中國特有的公務員收入體系中的一部分。

(六)中國公務員收入特點導致公務員隊伍急劇擴張

整體來評價,中國公務員收入制度的特點就是:中等的工資水平+大量的灰色收入。這使得中國公務員在全國收入層次中,居於很有吸引力的中上水平。收入水平提高了,是否能帶來中國公務員廉政水平的提高呢?顯然不是。據最高人民檢察院的數據,即便是在數次加薪之後,在1993-1997年間,全國共查處職務犯罪案件387352件,其中貪污案102476件,賄賂案70507件,挪用公款案61795件,徇私舞弊案5507件,玩忽職守案22211件。近年的相關數據,可能愈演愈烈。

中國公務員收入特點的一個重要結果是,公務員報考人數近年迅速增加。如2011年國家公務員公共科目筆試,就有141萬人報考。一些最熱的職位,創下了4961∶1的紀錄。有統計稱, 2010年中國公務員報考合格人數達到了146萬人。而2003年,這一數字只有8.7萬,7年間就增長了16倍!調查顯示,79%的人稱,100多萬人報考公務員就是為了穩定的工作和較高的社會地位。

千軍萬馬爭考公務員的結果,是中國公務員隊伍急劇擴大。根據公開資料,2003年,由國家財政、預算外資金、企業與村民交費和列支成本支出的行政事業供養費高達15766億元,佔2003年GDP的13.52%。而整個國家總計支出37960億元中的37.58%,由被供養人員所消耗。公開數據顯示,截至2003年,中國共有國家機關幹部(也就是“公務員”)653.67萬人。除此之外,黨政機關和社會團體中尚有400萬事業編製或工人編製的准公務員,再加上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工商、派出、城管等政府機構和執法人員;縣、鄉、村基層管理架構中,靠收費和罰款等供養的非編製管理人員約為2000萬人;1270萬各類非編製聘用人員。中國財政供養人口,實際已經超過7000萬人。

與其他國家相比,中國不到全國人口4%的“吃皇糧”的群體,消耗了全民財政收入的30%;而德國同樣的支出是財政收入的2.7%,埃及是3.1%,印度是6.3%,加拿大是7.1%,俄羅斯是7.6%。

公務員收入制度和規模,可視為一個國家、社會是否具有現代政治文明的窗口。從這個窗口來看,中國顯然還有極大的需要改革之處。


回應

中(共)國公務員還有一個特點文章沒提到:可以犯罪,不能站錯隊

2011年10月30日星期日

曾國藩成就大事的“三十六字訣”

曾國藩成就大事的“三十六字訣”


發表時間: 2011-08-19 03:46

“培植根本之訣”-志、 恆、 專、 熟

01 志字訣:做人要做第一等人

02 恆字訣:有恆斷無不成之事

03 專字訣:力氣用到點子上

04 熟字訣:笨功夫也有大收穫“修鍊身心之訣”-裕、 靜、 淡、 暇、 松

05 裕字訣:讓自己的心胸開闊起來

06 靜字訣:不動更能掌握主動權

07 淡字訣:品味好人生的真諦

08 暇字訣:留一分自在方可容得大事

09 松字訣:不能眉毛鬍子一把抓“塑造形象之訣”-明、 實、 硬、 儉、重

10 明字訣:眼越明,心越亮

11 實字訣:靠“認真”二字打天下

12 硬字訣:真豪傑從不輕言放棄

13 儉字訣:好東西都得省着用

14 重字訣:穩當從容,可當大事“為官不敗之訣”-廉、 勤、 慎、 忠、仁

15 廉字訣:緊握護官之符

16 勤字訣:勤奮是人生第一要義

17 慎字訣:多一分謹慎,多一分勝算

18 忠字訣:辦大事要樹好品牌

19 仁字訣:緊緊抓住人心“打造人際之訣”-誠、 敬、 恕、 和、 謙

20 誠字訣:言而無信,則一錢不值

21 敬字訣:贏得上進的空間

22 恕字訣:多想壞人,不如多想好人

23 和字訣:不和者未有不敗

24 謙字訣:君子大過人處,只在虛心而已“拓展局面之訣”-挺、 辣、 變、悔

25 挺字訣:緊妒忍支撐,可建非常之業

26 辣字訣:莫因仁慈而誤大事

27 變字訣:成大事者,應適時求變

28 悔字訣:不怕揭開自己的短處“化解危難之訣”-耐、 緩、 滑、展

29 耐字訣:堅持定能勝利

30 緩字訣:事緩乃圓,好從慢處來

31 滑字訣:不願做的事更要做

32 展字訣:化大事為小事“完滿人生之訣”-渾、 忍、 退、圓

33 渾字訣:由聰明變為糊塗

34 忍字訣:能忍人方能勝人

35 退字訣:退一步,進兩步

36 圓字訣:不妨多轉幾個圈圈(網路整理)

志:做人要做第一等人人生由立志開始。

志不立,天下無可成之事;若能立志,聖賢豪傑,無事不可為。凡將相無種,聖賢豪傑亦無種,只要人肯立志,都可以做得到的。

恆:有恆斷無不成之事一為堅持,二為專註,三為漸進。於修業則貞之以恆。

專:力氣用到點子上西洋技藝所以卓越古今者,由其每治一事,處心積慮,不達目的決不止。心越用則越靈,技越推則越巧。

熟:笨功夫也有大收穫熟源於勤,熟導致精。

裕:讓自己的心胸開闊起來治心當以“廣大”二字為葯。

局量太小,不足以任天下之大事。海納百川,有容乃大,胸懷寬廣,氣量宏大。一笑即可了之。

靜:不動更能掌握主動權靜坐克己,靜坐反思。靜能生動,更能制動。非靜無以成學,非學無以成才,寧靜已以致遠。人打第一下,我打第二下。

淡:品位好人生的真諦自視常若平淡無奇,則成大器。謀事在人,成事在天。治生不求富,讀書不求官,修德不求報,能文不求名。

暇:留一分自在方可容得大事事物運動的節奏講究一張一弛。

暇謀:核心人物越是身處危險,越要脫去恐懼的悲觀心態,氣定神閑,要以四兩壓千斤,安定人心。

松:不能眉毛鬍子一把抓從心態上進行放鬆,是松字訣的最高境界。大事抓緊,小事放鬆。理財:來得松,銷得旺。

明:眼越明,心越亮凡辦大事,以見識為主,才能為輔。人貴自知,自知則明。深明大義,曉明大體。天下事當局者迷,旁觀者清。事前易暗,事後易明。人才以陶冶而成,以勉強磨礪而生。

辦事不外用人,用人必先知人,知人之道,總須多看幾次,親加觀察,方得其大概。由謙、勤而生明。五到者:身到、心到、眼到、手到、口到。四多者:多看、多做、多問、多想。

實:靠“認真”二字打天下腳踏實地,從淺處、實處着手,事業才能可大可久。以樸實為根本,培植根基,而後再講權變,方能無虞。用人當用樸實可靠之人,對於成大事者而言,用人不慎,必敗無疑。天下事當從大處着眼,小處下手。

凡事都非一觸可就,都要經過不斷累積、由小而大的過程。天下事知得十分,不如行得七分。

硬:真豪傑從不輕言放棄惟志趣高堅,則可變柔為剛。吾惟盡一分心做一日事,至於成敗,則不復計較。

天下事無所為而成者極少,有所貪、有所利者居其半,有所激、有所逼而成者居其半。天下事焉能盡如人意,古來成大事者,半是天緣湊泊,半是勉強遷就。人貴自強,求人不如求己。凡危急之際,只有在己者靠得住,其在人者,皆不可靠。

硬字,既包含着堅持不懈的拼勁,也包含着忍辱負重的意味。

儉:好東西都得省着用對一國統治者而言,一身節儉,則上行下效,舉國節儉,如此則國用日足,國力日強。持身儉,則自尊自立,不求他人。治家儉,則家業興隆,永世不墜。

為官儉,則以儉養廉,局高不敗。歷覽有國有家之敗,皆由驕奢所致。由儉入奢易,由奢返儉難。凡世家子弟,衣食起居,無一不與寒士相同,可成大器。戒奢要從苗頭開始,而不是等待以成習慣再行改變,那就是極為困難了。

重:穩當從容,可當大事君子不重則不威。“整齊嚴肅”是重字的根本內容。穩重行事,有勝無敗。打仗不慌不忙,先求穩當,次求變化。厚重是貴相,輕薄之人不可用。

邪正看眼鼻,真假看嘴唇,功名看氣概,富貴看精神,主意看指爪,風波看腳盤,若要看條理,全在語言中,相貌與談吐相結合。

廉:緊握護官之符清、勤、慎,為居官三鑒。保持廉潔,必能服眾。人為財死,少貪少禍。行大事者,不尚小廉。

養廉之法,全得一儉字。

勤:勤奮是人生第一要義勤政是居官首務。從一個人的勤奮程度,便可以預知他能成多大的事。勤奮之道,精力雖止八分,卻要用到十分,權勢雖有十分,只可使出五分。辦大事者,在內貴有志氣,在外貴得人心。

由勤生明。讀萬卷書、行萬里路要并行。家之興衰,人之窮通,皆於勤惰卜之。天下古今之庸人,皆以一惰字致敗。天下古今之才人,皆以一傲字致敗。勤得過頭,也將適得其反。

慎:多一分謹慎,多一分勝算如果由慎而懼,膽子越來越小,恐怕就什麼事也辦不了。心存畏慎,居高不敗。慎字,即有所畏之意,有所畏懼,辦事就會認真不苟,必深思熟慮而後行。有所畏,則無論何時都不會自滿驕傲,不致因驕而敗。

居高位而不敗之法,只有謙虛謹慎也。禍從口出,立言宜慎。多言之害:易得罪人、易傲、易欺、易敗。無多言,多言多敗;無多事,多事多患。以慎治驕,立於不敗。勤字所以醫惰,慎字所以醫驕。

忠:辦大事要樹立好品牌事上以忠,辦公事須如己事。“忠”是升遷晉職的必由之路,也是名垂千史的不二法門。

仁:緊緊抓住人心用恩莫如仁,用威莫如禮。推己及人,多替別人着想,仁也。要樹立自己的威信,就要以禮服人。

用兵以得人心為第一要義。“帶兵如父兄帶子弟”一語,最為仁慈貼切。要做到仁,就要時時刻刻注意自己的一言一行,要符合禮的要求。救濟災民,是乃仁術也。

誠:言而無信,則一錢不值無論勤字、慎字,必須以“誠”為本,才會有用武之地。至誠不欺,英雄基業。誠,專心純一,不欺。禍機之發,莫烈於猜忌,此古今之通病。以誠心求之,虛心處之。以誠換誠,無人不誠。

一語失言,就會招致別人的不信任。即使少數人不以誠待己,也終會遭到輿論的譴責,使之醒悟。鄙意用兵之道,最貴自立,不貴求人。驅將之道,最貴推誠,不貴權術。

敬:贏得上進的空間自敬方能自尊,敬親方能齊家,敬人方能使人敬己,敬業方能事業有成。欲人敬己,必先自敬。吾輩讀書惟“敬」字、“恆」字二端,是徹始徹終工夫。在不自足的驅使下,不斷更上一層樓。

賢者敬而貴之,不肖者敬而遠之。

恕:多想壞人,不如多想好人有了恕,就有了強大的人格凝聚力,像雪球一般,越滾越大。己欲立而立人,己欲達而達人。己所不欲,勿施於人。

以愛己之心愛人,在人際交往中,應當承認尊重彼此之間的個性差異,求大同,存小異,寬以待人。恕,要求寬以待人,不可求全責備,要多看別人的長處。恕,眼光遠一些,胸襟闊一些。凡事讓一步,留人餘地,留己方便。容人之短,與人為善。

成人之美,不成人之惡。以德報怨,化敵為友。受欺不受欺,全在於自己是什麼樣的人。尖刻待人會招禍,恕則可免禍。

和:不和者未有不敗和能生威,用和打造團隊精神。一個集體或團隊齊心協力之和,是成功的基本。

和之不和,私仇不入公門。和不是湊合,不能為了和而放棄原則、做好好先生。言教不如身教。

謙:君子大過人處,只在虛心而已謙字的實質是卑己高人,以足為不足,永遠不自足,始終給自己留下追求的空間,不斷進取。

謙者,眾善之基;傲者,眾惡之魁。謙以自持,嚴以驅下。謙虛是一種以退為進的人生謀略。天下無窮進境,多自以“不足”二字作出。有成之時,謹尊“花未全開、月未圓”。謙亦有度,過謙則近偽。謙本來是尊重他人,最終也獲得他人尊重。

謙虛要以事實為依據,不能過度貶低自己。不能過謙,過謙則下無敬畏之心。防止過謙的方法,是用實、誠二字加以糾正。

挺:堅忍支撐,可建非常之業挺身入局,敢於擔當,才有成事希望。自古以來,局外之議論,不諒局中之艱難。

世上的事能不能勝,就看你挺不挺得住,危急時刻,要堅持住。

辣:莫因仁慈而誤大事眼明手辣,其精義是簡單有效、乾淨俐落。以嚴為師,欲正人,先正己。慎獨。

出了問題,不是怨天尤人,而是先從自己身上找原因,​​看自己有沒有過錯,嚴於律己,寬以待人,難能可貴。治家貴嚴,嚴父多孝子。細思為政之道,得人、治事,二者並重,得人不外四事,廣收,慎用,勤教,嚴繩。

督責者,商鞅立木之法,孫子斬美人之意,所謂千金在前,猛虎在後。表彰一個人時,在大庭廣眾之下進行尤勝,批評則宜在私下裡單獨進行。

變:成大事者,應適時求變夫兵形像水,水之形避高而趨下,兵之形避實而擊虛。

古人用兵,最貴變化莫測。慎變,毋因小利小害而輕易變化。居高位之道,不與、不終、不勝。成事的正道是日積月累,厚積薄發;而把成功寄託於奇謀險略、天助我也,很少有不失敗的。

悔:不怕揭開自己的短處悔,知缺補缺。

悔字與謙字相因,即以虛懷若谷的姿態視察糾正自己的不足。自知之明必先有自知之勇,這是悔字的發端。多與怨恨你的人交往,因為他們對你的過錯最敏感,也最能予以無情的抨擊指摘。曾國藩的兩悔:制怒、泯忌。遷善改過,悔字調整人生。

知地之大而我居者小,則遇榮利爭奇之境,當讓以守其雌;知事變之多而吾所半者少,則不敢以功名自持,而當思舉賢而共圖之。知是天地寬,貪得宇宙窄。

耐:堅持定能勝利人生不如意事常八九,沒有一份耐心,如何過得。

曾國藩將耐字分為: 耐冷、耐苦、耐勞、耐閑。遇到難辦之事,一定要冷靜、沉着、穩打穩紮。學問來自一點一滴的積累,不可速求,要如愚公移山。

緩:事緩乃圓,好從慢處來曾國藩辦事不求速成,治兵也不願速進。

曾國藩辦事喜歡從長遠考慮,穩中求成。

滑:不願做的事更要做迷人之迷,其覺也易;明人之迷,其覺也難。由滑而奸,取禍之道。

展:化大事為小事將難辦之事擱置起來,留待最佳時機解決,使之更加完滿。大事化小,小事化了。

渾:由聰明變為糊塗藏鋒覓跡,不過於顯露,方不至招人嫉恨,做事不要稜角分明,而是留有充分的餘地,方能與人方便,與己方便。好露不渾,天之所惡。天道有三惡:天道嫉巧、天道嫉盈、天道嫉貳 。( 巧:欺詐之意。)

盈:驕傲自滿,做事太過之意。貳:反覆無常,言而無信。 )察見淵中魚者,不祥。鋒芒畢露,為當權者所嫉,亦為同事所嫉,前者擔心有人爭權,後者出於嫉妒。意不可說盡,勢不可用盡。渾字是收斂才華,積累才華,進而顯露才華。

渾不是一味含而不露,一個人的才能如果不顯露出來,無人知道,恐怕只能浪費了,問題是要把握機會,知道什麼時候顯露,露到什麼程度,都因情況而異,不過有一點是清楚的,一般情況下不要露,也不能一次合盤托出,露出底細。

忍:能忍人方能勝人忍字第一義:要求具有超強的自製​​力,此為修身忍。忍字第二義:要求有容人之量,於人為恕,於己為忍,此為處事忍。忍字第三義:要有不達目的誓不甘休的毅力,為達到目的不惜犧牲一切,此為戰術忍。

忍字第四義:當斷則斷,不留後患。忍的張力,退一步海闊天空。為官,第一貴忍辱耐煩,次則貴得人和。長傲、多言為二弊。忍是取勢,得意須想着失意,進身須掂量退步。忍的和力,與人臉面,與己方便。忍的毅力:忍到最後才是真工夫。

退:退一步,進兩步急流勇退,保全末路。盛時常做衰時想,上場當作下場時。有盛必有衰,不可不預為之計。不以得之而喜,不以失之而悲。

急流勇退,要求當事人捨得放棄名和利的誘惑,安於淡泊寧靜的生活,還要求當事人退下來之前,先為自己找好安身之地,未雨綢繆。

圓:不妨多轉幾個圈圈立者,發奮自強,站得住也。達者,辦事圓融,行得通也。

待人光有真心誠意是不夠的,表現誠意才是最重要的。寫字先求圓潤,次求敏捷。舉止留心一重字,行文留心一圓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