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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4月6日星期二

独立新闻在线:借道德杀人




原文刊登于《独立新闻在线》:http://www.merdekareview.com/news/n/12895.html
Apr 07, 2010 12:53:42 pm

当道德沦为权力斗争的工具时,道德是否还是道德呢?

自1998年安华事件始,在政坛上,性道德开始成为攻击政敌的有力工具,而始作俑者就是前任首相马哈迪。从他开始以肛交案提控安华起,“肛交”这字眼通过电视、电台、平面媒体等的传播,在这保守的国度里就成为日常的流行用语,开放的程度直追西方国家。现在,安华肛交第二集又开播了,“Sodomy”又在流行起来了。


最近两年,另一字眼“口交”又成为这号称“Boleh Land”的国度里的日常流行语,这不得不归功于马华公会新任总会长蔡细历(左图)政敌的宣染。在之前,雪州行政议员黄洁冰也面临道德上的攻击,她在睡梦中被前男友偷拍的祼照及短片被人流传了。所以,近十几年来,马来西亚政坛可说是“有声有色”。

这三者的共通之处,都是遭人陷害,而陷害者的目的就是要抹黑的被陷害者的道德形象,这种手段当然会使被陷害者的道德形象大损,但陷害者的道德形象也好不到那里去。所以,黄洁冰的前男友就不知所踪,警方也找不到,据说躲到印尼去了。

蔡细历的光碟偷拍者是谁,到现在还是一个谜,不过在这次马华公会重选中,被怀疑者出局了。而肛交案第一集的“导演”也下台了,反倒是肛交案第二集的“受害者”赛夫到现在仍然毫发无损,和第一集“肛交的双方”都被提控大不同。不但如此,赛夫还作风高调,不停通过面子书、部落格上载自拍照片,真是一个很欢乐的“受害者”,所有被强奸的姐姐妹妹哥哥弟弟都应以他为学习的榜样。

道德个案的具体分析

当然,我们讨论道德问题最忌教条主义,只用一些简单粗糙的观念来泛泛之谈,反而会把问题越弄越馍糊,甚至引出偏激的结论。所以,针对道德的议题,必需就具体的事例做具体的讨论。下来就稍为具体分析各别的案例。

第一个要分析的案例是黄洁冰(右图)的祼照。比较上,在这起事件中,黄洁冰是非常无辜的。因为这些祼照是在睡梦中,被一个她所信任的伴侣偷拍的,所以她本身又犯了什么大错?从本质上来讲,这起事件不完全是道德的问题,更多的是侵犯隐私权的问题。所以,这起事件与其说是要抹黑她,倒不如说是要羞辱她。她本身在这起事件的处理上,也很明快,在极短的时间内宣布“献议”辞去行政议员及州议员之职。在政治上来讲,这是很高明的一步。最后,在民间组织的力挺、聂阿兹的加持、及雪州苏丹的同情下,黄洁冰总算被挽留,渡过了这一难关。

第二个要谈的是安华的肛交案。不管是第一集还是第二集,安华都没有认罪,这是很关键的一点;其次,这起案件的政治色彩太重,社会大众多数相信这是政治迫害。第一集中,安华是以渎职罪判刑,而肛交案其实是不了了之。第二集中,虽然有一个人证生蹦活跳的跑出来指证安华,可是一般普罗大众实在是想不通,在医学报告清楚指出没有插入的痕迹下,控方要如何证明肛交行为的存在呢?所以,安华的肛交案,要讲是道德问题,倒不如说是借道德来杀人的政治迫害。而且,还有一个关键问题是法律的双重标准,这和蔡细历光碟事件有关。所以,我们接下来就谈蔡细历的光碟事件。

光碟事件绝对是侵犯隐私权的问题,可是这也是一件道德问题,至少是道德形象的问题。问题的关键是在于蔡细历承认他就是光碟的男主角。这是一件很吊诡的难题,当一个人诚实,反而要付出更大的代价时,那到底是要学蔡细历,还是学林甘?从这个角度来讲,蔡细历已经受到政治上的惩罚了,我们是乎应该让这件事过去了,让他有重新开始的机会。可是,那是在政治上。在法律上,蔡细历的诚实引出了另一个公平性的问题。

在刑法第377A条违反自然之肉体交媾是如此规定:“任何人将阳具引入另一个人之肛门或口内而与该人发生性关系,称为作出违反自然之肉体交媾”。安华(左图)就是在这个条文下被控,而口交也在这同一条文下,何以蔡细历没有被控呢?这明显是双重标准。民联可能不会直接去攻击蔡细历的道德问题,但肯定会在这个双重标准的问题上紧咬不放。所以,蔡细历的光碟事件和安华肛交案第二集是捆绑在一起了,如影随形,无法了结。

在这种无法完全了结的情况下,蔡细历入阁,将会是国阵的负担。因为,蔡细历做不做马华公会的总会长,那是马华公会的内部事务,可是入不入阁,那就不是马华公会的内部事务,而是国阵、或者至少是首相的事情了。如果从一个更广阔视野来讲,蔡细历入不入阁绝对是关系到国家颜面旳课题。所以,首相必须慎重考虑这件事,而蔡细历也应该知所进退。虽然说政治是以实力为原则,但总要有一个道德的底线。

以道德之名的作法自弊


另外,翁诗杰和周美芬(右图)在这次马华公会党争中,也陷入道德的困境中。基本上,与上述三者不同之处,他们是属于自作自受,原本是要以道德之名来“替天行道”,最后反而是作法自弊。

翁诗杰是在两点上陷入道德的困境中,一是“输了一票就走”的誓言;二是与“不道德”的蔡细历抱在一起的大团结方案。据翁派的说法,翁诗杰是因受到逼宫,才改变注意不走。不过,这种说法只能解说第一点,但很难解说第二点。和蔡细历合作本身不是问题,问题是之前攻击人家“不道德”,过后双十特大输了,来个大转弯,在道德上是令人难以接受的。不过,党重选了,翁诗杰也下台了,这件事可以说是告一段落了,再提就没有什么意思了。

而周美芬的道德困境是比翁诗杰更严重。一是翁诗杰有恩于她,且名义上也是她的主子,但当翁诗杰失势了,她竟然翻脸不认人,还恶言相向,咄咄迫人,稍为有羞耻之心的人,也不会做得这么过份;二是翁诗杰的一切道德缺陷,她都紧咬不放,毫无回转的余地;三是为了突现翁诗杰与“不道德”的蔡细历抱在一起的不道德,她斩铁截钉地说:“只要蔡细历当总会长,我就辞职”。

道德作为攻击工具

所以,今天老天爷真的是让蔡细历当上了总会长,周美芬就只有两个选择:一是走,跳出这个道德的困境;二是留,让这个道德的困境变成终生洗不掉的污点。想要体面的留下来,难啊!最近,党内有人替周美芬缓颊,说她是一时气愤,说错了话,看她在过去的功劳上,为了党的团结,大家应该原谅她云云。

首先,如果把这句话切割出来,只是单纯地去考虑这句话,它可能是说错话,或者是说气话。可是放回当时的情景来看,这句话绝对是一个谋略,目的是要把翁诗杰逼到墙角。所以,伤了人之后,才讲是气话,那对被伤的人公平吗?其次,马华公会要原谅她,那是马华公会的事情,社会大众是否要原谅她,不是由马华公会来决定。况且要原谅,也要先认错。不认为自己做错,那我们原谅什么。请马华公会的衮衮诸公,认清一件事实,那就是马华公会的公众形象已经很差了,如果在这件事情上和稀泥,又视社会观感如无物,那干脆关门算了。

总之,一个社会不能没有道德,一个视道德如无物的社会是一个人吃人的社会,只要看看今天中国的种种乱象,就清楚看出一个社会是不能没有道德的底线。但也不能过于标榜道德,过于标榜道德就会走向虚伪,最后是沦为杀人于无形的工具。过与不及,都不是好事,所以,中庸之道才是道德的正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