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门帖子

显示标签为“当代评论”的博文。显示所有博文
显示标签为“当代评论”的博文。显示所有博文

2019年1月4日星期五

当代评论:教育改革知之非艱,行之惟艱


世界各國為了提升人力素質,以面對瞬息萬變、競爭日趨劇烈的時代,紛紛推行教育改革,往往卻以失敗告終。檢討其中的失敗原因,主要可以歸納為:一、期望高、投入低且不到位;二、教改不只是教師的責任;三、過於理論化,脫離實際情況。四、急於求成。五、最大的障礙是大學的收生方式。然而,教育改革不完全是教師的責任,反之,更多是上位者的責任,畢竟他們的決策往往更能影響大局。


【文/黃集初】
自上世紀九十年代起,隨著全球化與知識經濟的到來,世界各國為了提升人力素質,以面對瞬息萬變、競爭日趨劇烈的時代,紛紛推行教育改革。雖然如此,許多國家在教改實踐上,常面臨各種問題,往往失敗告終。顯然,教改不是那麼容易的事情。
檢討其中的失敗原因,主要可以歸納為下列五點:
一、期望高、投入低且不到位。不管是政治人物,還是學校的領導,常常忽略一件很根本的事實,那就是任何改革都需要額外的成本。舉個例子來說,馬來西亞教育部长馬智禮(Maszlee Malik)為了減輕教師負擔,讓教師能「快樂教學」,主張要降低班級人數云云。聽起來不錯,但這意味著要請更多教師進來,這個就是額外的成本。
我們經常對教改有各種期望,卻忽略了實際投入的資源是否足以支持相關措施。此外,還有一種情況是資源配置不到位,比如一般決策者往往過於注重硬體的建設,在硬體建設投入過多資源。因此,我們常看到很多學校的校舍富麗堂皇,卻未同樣關注教學輔助器材添購。
二、教改不只是教師的責任。實際教育改革往往牽涉到各方的利益相關者,如果大家對教改的理念沒有認識,也沒有共識,意見紛歧,莫衷一是,那麼,單靠教師的努力是不足以支撐起全面的教育改革。像本國教育部從2000年起,就倡議並規劃廢除小學六年級檢定統一考試(UPSR),以減少應試文化的影響。結果,一經宣佈就遭遇到社會大眾反對,以致至今仍無法廢除。
又比如目前各界非常關注的書包過重問題,這肯定不是教師所能解決的。因此,香港在2000年提出《香港教育制度改革建議》,强調全社會動員的原則,認為教育改革能否成功,除了前綫教育工作者的主動和積極投入外,「家長,以至整體社會亦必須在文化觀念上作出改變,以實際行動予以配合和支援」。
三、過於理論化,脫離實際情況。常見的情況是引用國外的理論與經驗,卻未加以本土化就貿然實行。決策者常常有一種過時的機械觀,認為所有問題都可用科學方法拆解,找到關鍵因素,然後「一體適用」到類似情況。可是,在實務上我們會發現應該採取生態觀,即個別因素的個別作用的總和,不等於所有因素放在一起的總體作用。或許有人說,本國教育部推動任何重大改革措施時,都會挑特定學校作為試點。如此做法當然正確,通常的情況往往是試驗時沒有問題,全面推行後卻是問題叢生。這可歸納為兩個因素,一是全面推行時,資源投入不足;二是這些試點不足以全面反映各地實況。
四、急於求成。教改的動力來源有三:一、高瞻遠矚;二、應付危機;三、政績工程。通常以高瞻遠矚為動力的教改並非罕見,但更多的是後兩者。一項高瞻遠矚的教育改革是從小學一年級開始,一路推行到中學畢業為止,才會看到教改成果,一個週期下來至少要十一、二年。但民主制度的特點是定期選舉,一位教育部長很少在位十幾年,政治人物無不希望在短短任內做出各種政績出來,於是,我們常看到的一個「大有為」的教育部長上任,常常同時或陸續推出各種改革措施,沒有保留足夠時間讓各方適應;要不然,繼任者上台,就更弦易轍,一切重來。

這種急於求成的教改,常常搞得國人不勝其擾,以致抗拒改革。像臺灣的十二年國教政策就是很好的例子。2011年正式宣布2014年起实施,到了2014年落實十二年國教時,許多配套措施卻没有跟上來。最重要的課程改革在2014年才公布課程總綱,各學科的課程綱要則遲至2019年才實施。2014年十二年國教一上路,當然爭議不斷。
五、最大的障礙是大學的收生方式。任何教育改革,尤其在東方社會,面對的最大障礙就是應試文化。如何處理?基本策略有:一、減少公共考試的次數(馬來西亞教育部之所以要廢除UPSR和初中評估考試PMR的理由在此);二、改革考試的方式,如採用校本評估。不管用何策略,還是雙管齊下,都不是件容易的事情。就算社會達成共識,最後還是得面對一個最大的障礙:大學收生方式。
普及教育最多推行到高中階段,大學肯定走向精英教育,必然要有機制篩選人才。這個篩選機制(收生方式)必然牽制任何基礎教育的改革。從理念而言,理想的教育改革應是以人為本,按照學生每個階段發展的特性,來設置課程及教學,而不是從大學的要求倒推回來。這種理想在小學及初中或許還能做到,但到了高中就不容易處理,畢竟能否升上大學還是關乎到個人前途。目前為止,馬來西亞教育部的做法是90%看考試成績,10%看課外活動,算是有所改革。但這是否為好的收生方式,實在值得深思。
綜合上述所言,我們至少可以得到一個結論,教育改革不完全是教師的責任,反之,更多是在位者的責任,畢竟他們的決策往往更能影響大局。

2019年1月3日星期四

当代评论:獨中撥款分配評議

刊登于:《当代评论》

希盟政府日前提呈的財政預算案,首次對獨中撥款一千兩百萬令吉,金額雖少,算是本國華文教育史上的創舉。如何分配撥款?社會輿論歸納起來不外乎——按學生人數分配或各校均分。惟經過詳細分析、比較後發現,不管站在「華校一間都不能少」及協助小型獨中發展的華教立場,還是在操作的簡便上,各校均分確實是目前較好的處理方式。

【文/黃集初】
馬來西亞聯邦政府在2018年11月1日提呈的財政預算案,首次對獨中撥款RM1,200萬,金額雖少,也算是本國華文教育史上的創舉,因為「獨立中學」的本意就是獨立於政府資助之外。隨之而來則是如何分配的問題,目前的社會輿論,歸納起來不外乎——按學生人數分配或各校均分。以下分述之。
一、按學生人數分配。事實上,這種分配方式對人數少的獨中非常不利。首先,從分配數額來考慮,如以2016年獨中學生總人數為準,即84,363人,則平均每位學生獲撥RM142.24。小型獨中如以100人計,則得撥款數為RM14,224.00;大型獨中如以5,000人計,則獲RM711,200。兩相比較下,小型獨中所得甚少。
其次,從學校的財政狀況來考慮。贊成以學生人數分配的主要理由是學生人數多,學校開銷自然就跟著增加。實際上,這種觀點不完全準確。
學校最大的開銷是人事支出,以獨中而言,通常可逹80%以上。所以,可以簡單地以學生代表學校的收入(學雜費),以教師代表學校的支出。通常學生人數增加,代表學校的收入增加,但不代表學校的開銷隨之增加。因為學生人數增加不一定造成教師人數增加,除非學生人數增加到不得不多開班,那教師人數才會跟著增加。從這可推,每班平均人數是關鍵的觀察指標,即班級數不變(教師人數不變),班均人數增加就意味學校收入增加,平均投入在每位學生的教育成本則下降。
依上述推論而言,大型獨中確實佔盡優勢,這也可從《2016全國華文獨中調查報告:學校(硬體與財務)問卷》中得到佐證。請見以下二表。
從上述兩表來看,學生人數越多的學校,班均人數也跟著增加,而生均成本也跟著下降,生均不𢾾在總體趨勢也是下降。當然,大型獨中的總量很大,生均不𢾾雖低,但乘以總人數後,不𢾾也是相當大。不過,小型獨中和大型獨中之間,學生人數的差異可從100人至5,000人,但不敷大概是從20萬到200萬,也就是說學生人數差距可以非常大,但不𢾾的差距卻不是成正比地增加。而且,大型獨中的學生人數多,且位於經濟相對發逹的地區,在募款方面會有更大的優勢。
還有一個重要的觀察指標是學雜費支付人力支出的百分比。不像其他非人力支出,人力支出是每個月必須支付的財政開銷,不可能拖欠到籌到足夠的資金才一次付清,這絶對會影響師資的士氣和穩定。所以,學校就要有穩定的固定收入來應付這筆開銷,其中學雜費就是最重要的收入來源。從表二可知,大型的獨中在這方面是比小型獨中更佔優勢。
從背後的邏輯來考慮,按學生人數來分配,其實反映出市場競爭的邏輯,其想法就是學校辦得好,學生人數自然會增加,所獲撥款就越多;反之,辦學有欠理想,學生人數自然就減少,撥款亦越少。最後,就是強者愈強、弱者愈弱,強者生存,弱者淘汰。但這顯然不符合「華校一間都不能少」的華教理念。況且,學生人數減少不見得與學校辦學素質有密切關聯,比如位於地區人口下降的獨中,不管學校辦學素質如何,在地的學生來源當然會日益減少。
二、各校均分。這是目前董總的共識,相信也是大多數獨中能接受的分配方式。按這種方式各校大約可分到RM196,721.31(如以六十一所來計),顯然對小型獨中助益甚大。請見下表。
從表三可知,各校均分的方式對學生人數越少的獨中越有利。如A型獨中(150人以下),撥款額支付平均學校成本的百分比可逹31.6%。同樣的,這種分配方式對B型(150至499人)及C型獨中(500至999人)也是相對有利,而D型獨中(1,000至1,999人)則是相對持平,只有對2,000人以上的E型獨中是相對的吃虧。
總括而言,在詳細分析、比較後發現,不管站在「華校一間都不能少」及協助小型獨中發展的華教立場,還是在操作的簡便上,各校均分確實是目前較好的處理方式。

2018年8月26日星期日

当代评论:釐清「以學生為中心」之誤解

刊出日期:2018-3-10
刊登于:《当代评论》
所謂「以學生為中心」,就是站在學生的立場,來思考整個教育制度要如何改變,才能幫助學生有更好的學習歷程。這種思考、這種改變當然是由大人們來完成,不可能交由學生處理。當然,要實踐「以學生為中心」的教育理念不是一件容易的事。不必多講,統一課程、統一考試、統一進度就是三大關。若真的要落實,課程要有彈性,評量要多元化,而在教學上,要賦予教師更大的自主權。這三項都是大工程,彼此之間又是牽一發而動全身,極為不易。無論如何,把關鍵的觀念徹底弄清楚,絕對是教改成功的第一步,否則南轅北轍,終究徒勞無功。

【文/黃集初】
「以學生為中心」是教改中非常重要的教育理念,只是在實踐過程中,常常不得其正解,淪為一句口號。其後,又盛行「學生為主體」的說法,但仍然面對同樣問題。
一般上,我們對「以學生為中心」有兩大誤解,一是所謂的「教師為中心」,二是誤解「學生為中心」就是讓學生為所欲為。以下詳論之。
首先將先討論「教師為中心」的說法。過往推動教改時,常把「學生為中心」和「教師為中心」對立並舉,把過去的教學法概稱為「以教師為中心」的教學法云云。這樣的提法會讓一些教師產生情緒上的反應,認為他們過去的努力及犧牲被否定,也讓社會大眾對教師產生不良看法,其實不是很妥當。
事實上,「教師為中心」這種說法是否成立呢?如果,只著眼於師生之間的關係,特別是課堂內,或許有些道理。但放到整個教育的現實中,顯然大有問題。
很簡單,只要考慮兩個基本問題,一、教師可以自己決定課程綱要嗎?二、教師可以自己決定考試綱要嗎?很顯然,別說是教師,連校長也無法決定。再進一步地問,教師可以自己決定教學進度嗎?比如說某班的學生跟不上而放慢進度?好像也不行,否則校內大考一來,進度沒趕不上,肯定會受責難。
從這些基本問題當中,我們可以清楚看到,從國家到學校,教師其實是相當弱勢,就算在學生面前也還不見得強勢,「教師為中心」的說法是高估了教師的實際處境。真的要概括過往的教育理念,或許用「大人為中心」這樣的說法會比較恰當。
其次,「學生為中心」是否等同讓學生為所欲為呢?這種誤解是源於過去教改的推動者,往往把「學生為中心」和「教師為中心」對立起來,結果,導致出現否定教師在課堂教學上所扮演之角色的聯想,進而延伸出所謂「以學生為中心」就是讓學生為所欲為的情緒性論調。
那要如何正確理解「以學生為中心」呢?一般上,「以學生為中心」的理念多以杜威(John Dewey)的教育哲學為本。依據杜威的觀點,「以學生為中心」是要強調教育不能脫離學生的生活經驗,否則無法發揮其功能及價值。因為,教育是持續不斷的歷程,學生會遭遇各種問題,也藉由個人直接或他人間接的經驗來解決問題。在這過程中,經驗也不斷累積,與此同時,既有的舊經驗也不斷受到修正。最後,在經驗不斷累積、重組與改造的過程中,學生擴充了知識與技能,增強了適應環境的能力,進而促進個人的整體成長。簡言之,學習是透過經驗,經驗則來自於生活。
杜威的觀點在教育實踐上有兩大啟示:一是鼓勵學生主動探索與發現、二是因材施教。前者是基於學生的學習是透過經驗,是一種對學生原有經驗不斷重組與改造的動態歷程,這種歷程只能靠學生自己完成,教師不可能越俎代庖。後者則因每個人不同的生活經驗,造成人人的學習歷程都不相同,所以,也不可能強求一致,必須因材施教。
因此,所謂「以學生為中心」,簡單講就是站在學生的立場,來思考整個教育制度要如何改變,才能幫助學生有更好的學習歷程。這種思考、這種改變當然是由大人們來完成,不可能交由學生處理。
當然,要實踐「以學生為中心」的教育理念不是一件容易的事。不必多講,統一課程、統一考試、統一進度就是三大關。若真的要落實,課程要有彈性,評量要多元化,而在教學上,要賦予教師更大的自主權。
何以要賦予教師更大的自主權?其實道理很簡單,在學校教育系統中,誰最了解學生?當然是教師,不可能是校長,更不可能是教育部的大人們。但在我們的教育行政體系中,教師往往最沒有話語權。更糟糕的是,不賦權予教師也就算了,反而引進績效管理,以強化對教師的管理。這種行政導向的管理方式,結果造成教師應付上頭多過面向學生,這種教改措施根本是背道而馳。
當然,真的要做到課程有彈性、評量多元化及教師賦權,每一項都是大工程,彼此之間又是牽一發而動全身,極為不易。不過,不管怎樣,把關鍵的觀念徹底弄清楚,絕對是教改成功的第一步,否則南轅北轍,終究徒勞無功。

2018年1月1日星期一

当代评论:禁止獎勵成績優異生合理嗎?

发表于:2017年11月29日

刊登于:http://contemporary-review.com.my/2017/11/29/1-18/

當學習的難度越來越高時,學習能力遠遠比考試能力更為重要。在變幻莫測的時代,終生自主學習能力與主動積極的態度是學生一輩子受用的素養,而學習動機又是學習的重要動力。因此,教育就應該在激勵學生的內在動機上下功夫,不應一再地用外在的獎勵去強化學生的外在動機,要不然其結果就是愛之適足以害之。諸位大人要明白一件事,辦教育的第一要務是為了學生,而非為了學校,千萬別為了提升學校名聲卻害了學生的一生。

馬來西亞教育部日前下達指示,今年小學六年級評估考試(UPSR)放榜時,校方不得對外公布成績,同時也不得獎勵成績優異學生。對於這項臨時宣布,綜觀媒體報導,校長們都認同有關措施,家長方面則呈兩極化,有人贊同也有人反對。
其實,教育部的禁令有其學理根據,這涉及教育心理學領域中一個重要的概念:學習動機。由於部份家長不能理解該措施,故本文有必要科普此重要概念。
所謂「學習動機」,簡單地說是指直接推動學生進行學習活動的一種內在動力。從理論來說,可定義為「引起學生學習活動,維持學習活動,並導使該學習活動趨向教師所設定目標的內在心理歷程」。學習動機若受到外在環境因素影響形成,則為外在動機;若因本身內在需求而產生的話,則為內在動機。這兩種動機都出現在學生身上,只是比例不同。
在教育心理學領域裡,一位大師級的人物就是認知心理學先驅布魯納(Jerome S. Bruner),他致力於把認知心理學原理落實於教育實踐中,其學習理論是所有受過正規師訓的教師必讀的理論。以下將簡介其觀點來說明為什麽內在動機比外在動機更重要。
布魯納主張,認識是一項過程,而非一種結果,因此,學習的主要目的不是要記住教師所講和教科書的內容,而是要學生參與建立該學科知識體系的過程;學生不應是被動的、消極的知識接受者,而應是主動的、積極的知識探究者。基於學習的過程比結果更為重要的觀點,他強調要更重視學生內在動機的形成,或把外在動機轉化為內在動機。教師最好的教學方式是激勵學生的好奇心,讓學生在好奇心的驅使,對學習材料感到興趣。
事實上,內在動機強的學生和外在動機強的學生是有明顯的不同。前者更願意花心思深入探索知識的本質,追根究底究,而且不會止於課堂上老師傳授(以及只是應付考試)的那些知識,他們更樂意在課餘時間通過課外讀物豐富知識。這種學生重視的是提升本身的學習能力,以便能自主學習,獨立解決問題。
(來源:古來萬邦華小
反之,外在動機強的學生,他們學習的目的就是為了獲取佳績,從而得到家長和老師的表揚,或其他物質獎勵。對他們而言,只要在考試獲得好成績就滿足了,對考試以外的知識是沒有太大興趣或學習意願。這種學生重視的是增强自身的考試能力與技巧。
從學生長期發展來看,內在動機強的學生可以走得更遠,而外在動機強的學生往往會因外在驅力不在時,就會失去了學習動力。照理說,我們應該注重學生的內在動機,或偶爾用一些外在誘因去激勵學習動機,但最後的目的還是把外在動機轉化為內在動機。惟現實中,大部份學校及家長卻走上注重外在動機的這一條路上,為什麽呢?
這裡頭的關鍵是,內在動機只保證學生的學習能力,無法保證學生的考試成績。聽起來很奇怪,其實研究結果也確實如此。不過,在此不贅,只用本人的親身體驗來解釋何以至此。
十幾年前,我在某一獨中服務時,曾奉命到某華小去培訓他們的小學奧林匹克數學比賽(簡稱奧數)校隊。其中某位據說是超級絕頂聰明的數學天才,一直抗拒參加培訓,顧問老師多次催促後才勉強加入。從隊員解題過程中,發現這位學生果然非常聰明。熟識後漸漸打開心扉接受我的指導,問他當初為何抗拒參加。他說如果一道題目已懂得解答,同樣類似的題目還得做一百題,你會想參加嗎?後來,我向顧問老師了解情況,才搞懂是怎麽回事,也明白校長和顧問老師對我的擔憂,因為我的指導方法和他們熟悉的完全不同。
原來小學階段有好幾個數學比賽,其中一項比賽的題目基本上多到參賽者不可能做完,但難度不高,考驗的是學生又快又準的計算能力。但奧數卻不是這樣子,題目少,時間長,難度高,學生的計算能力不是那麽重要,思維能力才是關鍵。前者的培訓方式當然是大量解題,後者就不行,我是採用布魯納提倡的發現學習法,一個上午通常也只不過解四、五題左右,重點是培訓學生如何自主地想出解題方法。
(來源:Merdeka Online
我要說的重點是,內在動機強的學生是不願意為了考好成績,去做一百題同樣水平的題目,他們寧願把這個時間花在考試不會考的高水平題目,甚至去挑戰世界水平的難題。事實上,我也觀察到某些有能力考到更好成績的學生會故意考不好,因為他們發現考得太好,大人們的期望就更高,要求就更多,結果對他們帶來更多壓力,更不自主的空間,更不自由的時間。所以,就故意考不好,設法降低大人們的期望,讓自己有更多的自主空間,更多的自由時間。
外在動機強的學生就不一樣,因為大人們的期望就是他們的動力,大人們期望他們考7個A,他們就會盡心盡力往目標前進。所以,很多考試成績非常亮眼的優秀學生是屬於外在動機強的學生。
在小學階段,或許還看不出這兩類「優秀」學生的差距,但升上中學,特別是高中,學習的難度越來越高時,兩者的差距就會逐漸拉開。到大學以後,更是明顯。因為當學習的難度越來越高時,學習能力遠遠比考試能力更為重要。
如今在變幻莫測的時代,終生自主學習能力與主動積極的態度是學生一輩子受用的素養,而學習動機又是學習的重要動力。因此,教育就應該在激勵學生的內在動機上下功夫,不應一再地用外在的獎勵去強化學生的外在動機,要不然其結果就是愛之適足以害之。

諸位大人(董事、校長、家長)要明白一件事,辦教育的第一要務是為了學生,而非為了學校,千萬別為了提升學校名聲卻害了學生的一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