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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3月14日星期五

当今大马:论“华人的母语是华语”

论“华人的母语是华语”

2014年3月13日 上午11点14分

【时政】天下未集


原文刊登于《当今大马》:http://www.malaysiakini.com/columns/256948

当年去台湾留学时,台湾学生问我在马来西亚讲什么话,我说:“讲华语”,他整个人愣住,原来他听成是“法语”。开始以为我的发音不标准,后来才知道他们根本对“华语”这个词一点概念都没有。在现今这个网络时代,或许情况会好一点吧。

不过,在中港台的学术圈里,对于“华人”及“华语”的理解,倒是基本上与我们一致。

有中国学者认为,马新华人是在国家独立后,有意与中国保持距离,而创制“华人”、“华语”。不过据徐威雄的考证,在其论文《马新华语的历史考察:从十九世纪末到1919年》中指出在魏晋南北朝时,已开始出现“华语”、“华人”,常是在与异族相对的情况下使用。而早期南洋社会,各省籍的华人在跨出中国境外,面对着各个种族,也同样地使用“华语”、“华人”来划分本族与他族的身分。其时所谓的“华语”有狭义与广义之分,狭义与我们现今的“华语”同义,广义则包含了方言在内。所以,马新华人为了与中国保持距离而创制“华人”、“华语”是不正确的看法。

又有中国学者认为,马新独立后用“华语”代替“国语”,用“华文”代替“国文”。这可分两点来讨论,第一、是否有“华语”代替“国语”及“华文”代替“国文”的情况;第二、如有这种情况,是否是在独立后才出现。

从“国文”到“华文”

据郑良树的《马来西亚华文教育发展史》,在1918年11月23日,中国教育部颁布〈注音字母〉,马新就响应,将“国语”当作华族团结的语言。而当时的华文科都是用“囯文”这一字眼。所以,确实出现由“国语”、“国文”转变成“华语”、“华文”的情况。而其中的缘由其实也是很明显的,当我们的身份由中国公民转变为马来西亚公民时,不可能再用“国语”、“国文”这些字眼来称谓“华语”、“华文”,倒不是为了特意与中国保持距离。

至于是否在独立后才出现,这是有待商榷的。因如独立后才出现,这意味着华人在独立前不积极参与建国,而是在独立后才被动地接受事实而改变用语,这显然不符史实。所以应该在独立前就有一个逐步演变的过程。所以,在没有更明确的资料下,用“独立前后”会比较妥当点。

母语应定义为本族语

关于“母语”,在前作〈母语与方言〉中间接地提到,站在华教的立场,母语应定义为本族语。有人对这一点有意见,所以,我要做更详细的说明。首先,我没有说母语就是指本族语,否则我就不会在文章里提出“母语”的各种歧义,包括联合国的报告也提出各种说法。其次,我不赞同把不同概念的“母语”放在一起,这是一个逻辑问题。

逻辑三大基本定律,第一个定律就是同一律。三则,由于有各种不同概念可供选择,不同立场者自然可以站在其特定立场上,做出最有利的选择。因此,不同立场者有不同的定义,只要能自圆其说,我是没有意见的。至于外界较认同哪一个看法,那就各凭本事。如果站在华教的立场,认为母语不一定要定义为本族语,我也没有很坚持我的看法,但问题是要如何梳理从过去到现在的论述,而不会造成内部逻辑的大混乱。

我们看下列几条材料:

1. 1954年10月12日,林连玉致函雪州华校董事联合会,呼吁华校一致反对改变为国民学校,其函中:“吾人创办华校之目的,乃以吾人之母语教授吾人之儿童,发扬本族文化,使吾人子孙可以适应本族之社会环境而生存。”

2. 1955年12月15日,林连玉在第5届教总会员大会主席演词中,提出教总三原则:1)基于以母语母文为教育媒介的原则;2)基于各民族教育平等待遇的原则;3)基于各民族教育均获正常发展机会的原则;

3. 1959年7月初,在教总理事扩大会议上讲话,林连玉:“……在这里我要特別提出两点来对大家说明:第一、华人的语文是马来亚的民族语文之一,不是外国的语文。……”;

4. 1959年8月6日,董总和教总联合发表文告:《关于本邦华文教育问题的几点澄清—陈济谋、林连玉联合书面谈话》:“……三、华人既成为本邦民族之一,则华人之语文,当然成为本邦的民族语文,更因此华文教育,当然应被列为本邦教育体制上环节之一。……”

5. 1959年8月10日,林连玉主席針对联盟竞选政纲书面谈话:“……至于各民族语文学校一律平等,及各民族语文学校均以教学媒介为考试媒介,是我们争取的两项主要目标。”

从上述5条材料,我们可以看出,虽然当时没有明确点出母语是指本族语,但很明显地,综合上述材料,在华教界所谓的母语就只能是指本族语。

注意背后逻辑及精神

上文简略地梳理“华人”、“华语”及“母语”这三个字眼,下来就是讨论“华人的母语是华语”。

我们看下列两条材料:

1.1955年12月20日,教总发表“第一届华文教育节宣言”,其中有两句值得注意:“末了,我们要敬告所有马来亚的华族同胞,身为华人不懂华文是可耻辱、可悲哀的一回事。”及“学习华文,接受母语母文的教育,这是马来亚每一个华人应有的权利,同时也是每一个华人应有的义务。”

2.1961年8月10日,林连玉主席在教总理事会扩大会议上讲话,其中提到:“今天我们要研讨的有两大课题:第一是如何展开华人学习华文的运动。这该是一项艰巨的工作,要持久,要深入,使所有的华人,都明白母语母文的可贵,把子弟送入华校肄业。……至于华人的子女所以要肄业华校,各区教师会所举出的理由,都很正确,撮要说来:……D)世界上任何民族,没有不认识母文的,华人而不懂华文,可以说是一种耻辱。”

当时的时代背景,正好是华文中学改制的风潮,华教面临生死存亡之际。爬梳之前的文献,没有看到林连玉使用这么强烈的字眼:“耻辱”。在前作〈母语与方言〉中,有提到“华人的母语是华语”的说法似乎是马新所特有的说法。从上述的材料来看,这应该与教总的斗争息息相关。教总不是只有林连玉一个人,而是集合了各地华校的校长与教师。所以,如果他们都认同“华人的母语是华语”,然后透过整个华校教育体系灌输这种观念给所有的学生,那个影响力是非常深远的,而且也是非常有效率的。所以,林连玉才会说:“马来西亚到今日还有华校继续存在,不要忘记华校教总的功劳。”

至于因为对“华人的母语是华语”的认同以致予排斥了方言,这应该是70年代后的事情。记得当时读小学时,学校还是可以讲方言。进了独中唸初一时,学校也是方言处处。可是第二年,校长下令学园内不可讲方言。于是,在老师的积极配合,家长没有意见,社会舆论也没有什么反应的情况下,短时间内方言就这样在校园内消失了。不过,这可能只是南马的情况,其他地区是否如此,由于手上也没有什么资料,就只好搁而不论。还有,顺带一提,当时的校长还改变了一个称谓,那就是老师由“先生”转变成“老师”。所以,二千多年流传下来的“先生”,大概就只剩下日本人在用了。

李鸿章:“一代人只能做一代人的事”。每个时代都有每个时代的精神及问题,我们不可能强求某一代人把所有的问题都解决好。所以,前面的人把一些问题解决了,那就好好地守住。没有解决的或解决的不那么好的,那就是我们这一代人的责任。

总之,“华人的母语是华语”这个说法,不只是一句话,其背后是有一套逻辑及精神在里面。你可以不认同,但你也不能阻止人家认同。可以改变,但也不是说变就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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