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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總:國英文科增授課時間建議‧匯報會沒達共識
2013-07-17 09:34
(雪蘭莪‧加影16日訊)董總指出,出席昨晚由教總和校長職工會所召開匯報會的各華團,對教總和校長職工會所提出第二階段華小國文科和英文科每週授課時間增加至各210分鐘的建議,並沒有達成共識。
董總今日在文告中指出,董總和一些有關華團代表當時表示要帶回去各自團體加以研究,並沒有表示認同有關建議。
語文科佔總課時48%不恰當
“董總代表在匯報會上也指出華小語文科的上課時間比率佔了總課時的48%的不恰當性,因為這遠遠超出世界各國一般小學課程中語文科佔全部課時約3%的做法。”
出席匯報會的董總代表為副秘書長陳紋達、獨中工委會考試委員會主任黎海洲博士、董總秘書室執行主任沈天奇和高級執行員萬家安、董總會務與資訊局高級執行員林國安。
文告說,董總代表在匯報會上,一再重申堅持全國七大華團,即董總、教總、華總、七大鄉團協調委員會、校友聯總、留台聯總和馬來亞南洋大學校友會,在去年10月19日提呈給副首相兼教育部長慕尤丁的《全國七大華團對教育部2013至2025年教育發展大藍圖初步報告的看法和建議》。
全國七大華團在有關備忘錄提出了13點看法和建議,其中第三點闡明:“反對教育部在華小實行與國小同等水平的國文科課程和考試及反對增加華小國文科節數,因為這些措施顯然在於改變華小母語教學的特徵,將加重華小學生的負擔,深奧難懂的課程和教材只會令學生失去學習興趣,造成更多華小學生成為犧牲者,同時也剝奪學習其他科目和課外活動的時間,勢將嚴重影響學生的學習效果和身心健全與平衡發展。教育部應培訓主修華文和國文的雙語教師負責教導華小國文科,改善華小目前的國文科教材和教學法,以符合華小的本質和需要,達到最好的教學效果,提高華小學生的國文水平。”
(星洲日報)
评述:
董总这篇文告没有把事情的原委讲清楚:
1.教育部已在2011年在小一推行新的“小学课程标准”(KS
2.2014年,新课程标准就要落实至小学第二阶段,即小四至小
3.在数理英化措施下, 小学第二阶段有120分鈡是用来教导英文数学及科学;
4.在新课程标准下,这多出来的120分鈡,即4节课要如何安排
5.教育部建议3节加到国文,1节加到英文,即国文由180分鈡
6.教总的反建议是1节加到国文,3节加到英文,即国文由180
7.董总的建议是国文1分鈡都不增加,那多出来的120分鈡要如何
8.更重要的的是,下星期一,7月22日,是教育部召开的圆桌会
9.所以,教总召开汇报会是希望得到各华团的支持,加强谈判的筹
10.汇报会上没有马上达成共识是因董总坚持自己的看法,其看法
11.总之,7月22日的圆桌会议,只有2个方案,一是教育部的
12.董总现在能做的是在7月28日反对《教育大蓝图》时,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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