燧火评论:華文師資調派評議
July 15, 2014
第二教育部長依德里斯朱索才是解決依大師資不當調派的關鍵人物。但在過程中,教育部把負責高教事務的葉呈娟推出來,根本沒有解決問題的誠意,純為擋箭牌而已。事件雖然暫告一段落,有人也難免會歌功頌德一番,但從整個過程中所透露出來的訊息,卻不得不讓我們深思及有所警惕,絕不能就此聽之任之就算了。
【文/黃集初】
今年6月18日,霹靂州蘇丹依德利斯師範大學(UPSI)中文組教育系的40名學員被調派到全寄宿中學和技職學校執教的事件見報後,就成為華社關注的焦點。事件最後以重新調派回國民型中學或國民中學,暫告一個段落,但不代表類似的事件不再重演,所以,我們必須對此好好檢討。以下提出幾點看法,以供大家參考。
一、課程設置:
首先,要區別「第一語言教學」(簡稱「一語教學」)和「第二語言教學」(簡稱「二語教學」)的不同。前者是針對目標語為母語的教學法,後者則是針對目標語為非母語的教學法。其次,現在的情況是,華小的華文科和國中的華文科,是以「一語教學」的原則來設置,而國小的華文科則是以「二語教學」的原則來設置。目前為止,國中還沒有以「二語教學」的原則來設置的華文科。在公共考試裡的華文科,不管是UPSR、PMR(剛廢除),及SPM,都是依據「一語教學」的標準來出題。
其中,國小華文科是出自前首相阿都拉.巴達威的建議及推動。原本的構想是把華小的華文科搬到國小去,即5節課及「一語教學」的華文科。其動機就是希望國小能成為各族家長的首選學校,久而之之,華小就可「自然死亡」。結果,當然是行不通,其中的最大的原因是在國小是以巫裔學生為主,修選華文科者自然是以巫裔學生為多,而華文又非巫裔學生的母語。所以,實行多年後,轉為務實地以「二語教學」的原則來重新編排國小華文科的課本,且改為3節課,其課程的定位是「口語溝通」。
至於國中,有統一課本及公共考試上的華文科完全是「一語教學」。二語教學的國中華文科基本上是各校各師各法。所以,有關的教師調派到全宿寄中學及技職學校,面臨的是一種完全不同的情況。在師訓所學的教學法,基本上是用不上,一切重新開始。而所教的學生的起點也極可能不一致,有的可能在國小有修華文科,有的就沒有,有的甚至是在華小畢業的非華裔學生。這種情況下,對有關的教師固然不公平,對修選的學生也同樣地不公平。
二、學校需求:
那有關的全宿寄中學及技職學校是否有學習華文的需求?還是教育部有關單位真的是亂調?據了解,一路來有關的學校是有學習華文的需求,特別是全宿寄中學,因為它們都是精英學校,有家長還是希望他們孩子能學習華文,以迎合中國崛起所帶來的經濟利益。有的學校還自行編制了自己華文科的教材,反正沒有公共考試的壓力,怎麼編、怎麼麼教都行,但效果如何則不得而知。
除此之外,《2013-2025年教育大藍圖》下,教育部也鼓勵學生除了國英文外,也學習第三語文,其中一門語言就是華語。所以,在國家語言教育政策的推動下,有關這方面的需求將會越來越大。據聞,教育部也準備正式設置一門課,列為公共考試科目之一,稱之為「國際語言」。以華語為例,就會出現「國際語言(華語)」類似的字眼。
上述發展趨勢,其實也沒有什麼好反對,甚至應該樂見其成,只是在執行就有點搞不懂教育部有關官員腦袋在想什麼。按照專業的常規做法,應該是在課程上編制一套標準的二語水平的華語課程綱要,在師資培訓上也要有計劃地培訓出一批懂得「二語教學法」的二語華文師資,這才是正途。可是,現在教育部的做法,似乎完全沒有「一語教學」和「二語教學」的概念,只要是華文教師就行了。一般學校如受限於資源的不足,要教師邊教邊學,或許情有可原,但教育部是有足夠的資源及人才,卻如此不專業,不止是貽笑大方,簡直是誤人子弟。
三、責任歸屬:
葉呈娟是否要負責呢?在回答這個問題之前,我們先要弄清楚這件事情是否是歸她管。查過去報章資料,葉呈娟是負責高教事務,所以,中學教師調派這件事不是她的職責範圍內。那何以要怪責她呢?就只是因為她是華人而已嗎?其實,開始時,教總等也只是把茅頭對著整個教育部,倒沒有針對葉呈娟而來。直到6月27日,葉呈娟辦公室通知教總,這些教師不會調回國中來教華文,她才成為焦點人物。顯然,教育部是把葉呈娟當作擋箭牌。
到了7月10日,媒體報導內閣會議議決這些教師可以調回,其中有一段很關鍵的訊息,就是「魏家祥和第二教長依德里斯朱索討論後,調派問題獲得解決」。由此可知,第二教長才是解決問題的關鍵人物,所以,就算見不到第二教長,也應該是去找第二副教長,一位印裔人士——卡馬拉納登,而非第一副教長拿督葉呈娟。所以,再重覆一遍,教育部把葉呈娟推出來,根本就是沒有誠意解決問題,純為擋箭牌而已。所以,再有類似的事件,應該直接去找第二教長,或者印裔第二副教長。反正,現在華裔都可管印裔事務,為什麼印裔不可以管華教事務呢。更何況葉呈娟也不懂華文,也沒差多少。
四、華文資格:
在這次調派事件裡,華文資格還不是問題。但從這次事件中,教育部相關官員所反映出來的思維,卻我不得不對「華文資格」未來的定義有所警惕。因為,反是委派到華小的非語文科教師和國民型中學的行政人員,尤其是校長,我們都堅持要具有「華文資格」,所以,「華文資格」是華小和國民型中學的一道重要的防線。
什麼是具有「華文資格」?按現行的規定,是指具有「SPM華文科優等」的資格。這一句話裡,有兩個要件,一是「SPM華文科」,二是「優等」。這裡要特別提醒各位的是SPM華文科是一語水平,不是二語水平。近聞,有一批沒有華文根基的非華裔學生派到中國北京接受一年的華語培訓,請問這些學生學成歸來,是否可以視為具有「華文資格」,即去中國北京鍍了一層「金」回來,就可以等同於「SPM華文科優等」呢?
為了因應這種可能出現情況,我們一定要有清晰的「一語」和「二語」的觀念,而中國的對外漢語教學都是「二語教學」,而漢語水平考試(HSK)測試的對象是母語非漢語者。所以,二語教學的漢語水平考試可以等同於一語教學的SPM華文科考試嗎?據與一位中國教授的了解,他依據與馬來西亞學生接觸的經驗,直接了當告訴我,漢語水平考試根本測試不出馬來西亞學生的漢語水平,對馬來西亞華裔生來講,漢語水平考試太淺了,隨便一個去考,都是6級(最高級)。
在《2013-2025年教育大藍圖》裡,有提到第三語言的教學目標是到達《歐洲語言共同參考框架(CEF)》的獨立使用者(Independent User)的水平,即B1和B2水平。這對應到漢語水平考試是什麼水平呢?經網路查詢資料後,歸納成下表供參考:
從上表可知,所謂的獨立使用者的水平,就相等於漢語水平考試的3級和4級。由此可推測,全寄宿中學及技職學校的華文班大概是什麼樣的水平。
總之,事件雖然暫告一段落,有人也難免會歌功頌德一番,但從整個過程中所透露出來的訊息,卻不得不讓我們深思及有所警惕,絕不能就此聽之任之就算了。
没有评论:
发表评论
注意:只有此博客的成员才能发布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