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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1月4日星期五

当今大马:论独中师资之流动

原文刊登于《当今大马》:
http://www.malaysiakini.com/columns/217669


黄集初
  • 2012年12月30日 中午12点06分

【时政】天下未集

通常每一学年将结束时,报章上都会陆陆续续刊登独中聘请新学年教師的启事,这当中反映了独中师资不断在流动的问题。师资的流动不完全是负面的现象,事实上,人员的流动对促进组织的新陈代谢是有其正面的效应,只是流动过于频繁,或供不应求时,就会带来负面的效应。

基本上,师资流动不外两个问题:待遇与管理。待遇问题基本上是财政问题,这个问题追根究底还是董事会的问题。管理问题就看是哪一个层次,不外乎校长及董事会两个层次。如何解决就没法一概而论,也不容易解决。而待遇与管理这两个问题之中,影响师资流动的最主要原因还是待遇问题。

成立教总谋求改善待遇

待遇问题,由来已久。当年教总成立的一个重要的动力,就是为教师谋求改善待遇,并列为其组织宗旨的第一项之中:“联络马来西亚各地华校教师感情,谋求教师福利及发扬中华文化”。只是教总成立的时代背景是在《巴恩报告书》公布之后,为了争取华教平等地位,才淡化这方面的功能。反而积极争取教师福利的是各地区的教师公会。

llg speech 081209在1949年,林连玉组织吉隆坡教师公会,他指出他的原初动机:“我所以要组织华校教师公会,是基于一个信念。这个信念,就是以教师的力量创造教师的福利。”

他对当时一些董事会的看法:“华校是我们民族自立更生,由董事创办的。没有董事就没有华校。怎样待遇教师,其权力操于董事的手中。当时华校董事贱视教师,刻薄寡恩,是普遍现象。要希望他改善教师的生活,是不可能的。倘若希望政府来改善,更加绝望。”

他还提到一个关键的事件,更能显示当时某些学校的董事会是如何的刻薄寡恩: “一九五一年,华校津贴金,获得增加一百巴仙,原是怡保和吉隆坡两个华校教师会根据方吴报告书的建议,向教育部请求,得到批准的。但当教师会向各校董事会请求改善教师生活时,有甚多学校的董事,相应不理,分文不加给教师。”

在1952年,针对殖民政府的新薪津制,林连玉:“先说新薪给的制度的问题,是今年七月间被提出,这个制度,我们承认有两个优点,一个是年功加俸,一个是生活的保障,这是在旧的董事制度底下所不能实现的,……但可惜得很,主持当局未曾接近华人,不明白华校教师的生活情形,……所以采用宾汉计划书,弄得改善教师生活的宗旨,反而变成削减教师薪水的事实,……”

殖民政府改善教师待遇

在《回忆片片录》里,林连玉详细记载了当时他和英殖民政府交涉新薪津制一些细节:“(一九五二年)七月二日,马来西亚的殖民地立法曾就通过了对学校施行新薪津制。……所有华校的教师如果接受新薪制,都要减薪了。……于是我便写了一篇文章,标题为:‘关于联邦华校新津贴金问题’,……在这篇文章中有三要点:(一)新薪津制对于华校教师非常不利,(二)新薪津制对于董事部也是不利。(三)政府果真要改善华校教师的生活,只要把旧津贴金增加三百巴仙就得了。”

“我以为如果为改善华校教师待遇起见,最好由政府规定华校教师保障条例,将年功加俸,以及养老、抚恤诸大端,详予列明,责令各华校必须遵行,再度给予华校之津贴金,增加三百巴仙。各华校不但可以切实做到,并可将校舍及设备面目一新呢。”

由于这篇文章,培恩氏就召见林连玉:“(培恩氏:)‘假如宾汉报告书行不通我们可以再商量呀!’……(林连玉:)‘我在那篇文章不是建议就旧津贴金增加三百巴仙,让我们董事部自动调整教师的薪水吗?’(培恩氏:)‘政府不肯那样做,因为一九五一年,你们教师会要求政府增加学校的津贴金一百巴仙,结果政府照给了,却有许多学校连半分文也不分惠给教师,所以现在必须依照新条例施行,就教师薪给标准来谈调整。”

在这一对话中,董事会得到政府津贴却不用来改善教师待遇的的事实,被英殖民地官员提出来作为他立论的依据。从这一细节,可以看出最后真正改善教师待遇反而是殖民地政府,而不是董事会,而林连玉也说:“最好由政府规定华校保障条例,……”,这很值得玩味。

其实,现今讨论对独中拨款的议题及已采行的措施,不管国阵还是民联,都不如当年英殖民地官员的眼光及专业,完全是选票考量。

不能批评董事会?

事实上,独中董事会本身应如何运作就是一项值得深入研究的学术课题,也应该是可以公开讨论的公共议题,可是在马来西亚的特殊环境下,好像变成是禁忌、是敏感且“政治不正确”的问题。结果,变成政府可以批评,董事会却不能批评,真的好像严元章博士所说的:“校董方面高高在上,比衙门还凶,比官厅还要大”。

在1982年时,即独中复兴运动十年之际,独中工委会曾做过一份问卷调查:“全国华文独中资料调查综合报告”,其中就有針对教师的聘约及薪资的部份。但自此以后,就没有針对教师的薪资待遇再做过任何大规模的调查。

我早年曾询问一些內部人士,何以如此,原来当时这样的报告,给很多独中的董事会带来很大的压力。我也曾在我的硕士论文中探讨这方面的问题,也努力收集这方面的资料,但不容易,只收到二十几间学校的资料,跟1982年的那份调查差太远了。

在组织上,当年各地教师公会争取改善教师待遇,争取的结果是这些教师都纳入政府公务员体制中,待遇问题于是焉基本上算是解决了,就只剩下在独中的教师,但却不是各个教师公会的主力。在独中复兴运动之前,独中朝不保夕,改善待遇问题是奢谈,但在独中复兴运动之后,待遇问题就自然而然浮现在枱面上了,那独中教师要如何改善其待遇呢?

董教总吁勿组教职工会

在1985年时,韩江中学的教师筹组了全马第一个独中教师职工会,要求董事会承认,但是,董事会认为韩江中学是非营利教育机构,而拒绝承认,进而在1986年底不续聘54名加入职工会的教师,导致双方对簿公堂。

NONE最后,是教师职工会胜诉,但这场长达10年的劳资冲突,使韩江中学元气大伤,学生人数不断下降,由3000余人跌到1000人以下。至1996年底,董事会通过新的薪金制度,才“摆脫多年困境”。

在1988年韩江中学教师职工会打胜官司后,董教总全国华文独中工委会曾发表文告,表达5点看法,摘要如下:

一、独中教师与董事会是维护与发展民族教育的两大支柱及亲密伙伴,董教之间的关系绝不是一般的劳资关系。

二、独中是非营利的教育机构,因此,董教之间在正常的情况下并没有利益冲突。所有负责任,有效能的董事会都会真诚主动地改善教师待遇,使教师安心教学,为华教作出更大的贡献。

三、一般上,独中教师有权组织教师联谊会、福利会、合作社或参加教师公会以达致维护本身权益的目的。

四、由于职工会组织在劳资关系恶化时,通常是诉诸怠工罢工等行动以解决问题,故不适合于特殊的,非对抗性的独中董教关系。因此,为了华教前途,我们吁请独中教师保持一贯的做法,不组织职工会。

五、韩中董事会认为职工会组织不适合于非营利的华文独中,且可能不利于独中的生存与发展,因而不愿成为第一间被打破缺口的独中,成为“历史的罪人”。双方硬立场使协商成为不可能,只好诉诸法律途径。而长期的对抗,最大的受害者是韩中,不但校誉受损,学生人数下降,经济枯竭,若处理的不好,韩中前途堪忧!

从上述文告来看,简单地说,就是独中是非营利教育机构,因此,董教关系是伙伴关系,非一般的劳资关系。况且负责任且有效能的董事会主动改善教师待遇,而职工会可以罢工,不利独中的生存与发展,因此,独中教师不适合组织职工会。问题是:万一董事会没有责任或无能或两者兼之时,教师又要如何改善待遇?

教师出走自觅出路

答案其实也是很简单,那就是这些独中的教师有其他出路,最明显的例子是90代的师资荒。上个世纪90年代,台资进入马来西亚后,大量起用留台背景的人才,其结果就是造成独中的师资荒。

djz teacher conference 220807 jiao zong以我为例,刚出来教书时,薪资不到800元,如果到台资那边工作,大约可拿1500元。本来打算服务个一、两年,算是对民族教育有交代了就走人,而当时我身边很多年轻的教师也都是这样想。后来,董事会大幅度调整薪制,起薪至1200元,才留下不少人。下来几年至97年经济风暴为止,又陆陆续续上调,一直到1800元才稳定下来。

但不管怎样,隨著近年来中国的强势崛起,特別是2008年北京奧运会之后,不管政府对留中、留台的态度如何,华文的身值在整个劳动力市场上肯定会跟隨上升。也就是说过去南大、留台“价廉物美”的时代已经过去了,独中必须要以更高的待遇在劳动力市场上争取所要的人才。

简言之,中国崛起将带来第二波的师资荒,而且冲击力肯定更大,更持久。这在我去年写的《独中对学生人数的迷思》(《独立新闻在线》,2011年10月18日)里,就预见到这个问题的严重性。

事实上,早在2008年时,在南马某场董事交流会上,我就提出未来几年,董事会要以平均每位教师薪资2500元以上来计算学校的财务负担,及做出相应的准备。现在看回来,2500元还是低估了。时代变了,环境变了,可是如果董事们的思维不变,惯性依旧,那就只好看著问题恶化下去。

小型独中受忽略

不过,公道地说,在现有60+1所独中之间,小型独中的董事会是比其他类型的独中面临更沉重的负担,这些小型独中多处于乡区,资源有限,发展阻力大,且常为外界所忽略。

最明显的例子是上届大选,大型且有名的独中,得到的政治拨款就越多,反之,小型且无名者则往往一分錢也得不到。相形之下,华社是应该把更多资源投入于小型独中,以协助这些独中的董事会改善教师的待遇。

总之,从教师的立场而言,在华教还未争取到平等地位之前,独中教师改善待遇的最有效手段就是流动。
    
参考文献:

林连玉,“华校新薪津制交涉记”,《回忆片片录》,吉隆坡:林连玉基金委员会(复印本),1963年。

林连玉,“我组织教师公会”,《风雨十八年》下集,吉隆坡:林连玉基金委员会,1988年。

林连玉,“九、关于联邦华校新津贴金制度问题”,载郑良树编,《林连玉先生言论集》,吉隆坡:林连玉基金,2003年。

严元章教育论集编委会,“学校行政的人事关系”,《严元章教育论集》,吉隆坡:中马华仁中学校友会,2002年。

曹淑瑤,《马來西亚韩江学院创办之研究》。

董教总全国华文独中工委会,《文告:针对韩江中学董、教关系事件》,1988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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