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月21日 中午12点42分
幼儿园改国语教学,真的吗?
【时政】天下未集
去年在面子书上看到一张图片,是《星洲日报》柔佛版的新闻存照,红红的大字:《幼儿园须改国语教学》;当时,就想写篇文章厘清这件事,可是,想了一想,就算了,因为实在很容易被人扣帽子,曰:“破坏董总反对《教育大蓝图》百万签名运动”。
可是最近董总的内斗,叶派把“破坏董总反对《教育大蓝图》百万签名运动”的罪名,硬是扣到所有反对他的华团及人士身上。“百万签名运动”继关中课题之后,又成为叶新田攻击对手的工具。
支持或者反对叶新田,我都会尊重每个人选择,但这只是一场内斗,内斗的一个重要的原则是“缩小打击面”。如果,一方扩大打击面,另一方在形势所迫下,也同样会扩大打击面,相互激盪,无限度扩大,到时不管谁胜谁负,华教必然处处焦土。所以,绝对不要把所有不相干的东西都绑在一起。
在进入主题的讨论前,先把几个要点提一提:
1. 《教育大蓝图》根本就没有规定幼儿园的教学媒介语必须是国语;
2. “反对《教育大蓝图》”和“反对《教育大蓝图》中不利母语教育措施”是两回事;
3. 反对《教育大蓝图》中不利母语教育措施是所有华教团体的共同立场,没什么好争议;
4. 但,“幼儿园国小化”是叶氏董总特有的说法,这就得不到其他华教团体的认同。
现进入主题的讨论。首先,在《教育大蓝图》里只提到要“强力鼓励私立幼稚园注册”。本来,注册也没什么,任何一个组织,包括公司在内,要合法地存在,当然要注册。
只是有人引用了《1996年教育法令》的第17条之1款的规定加以推论,如果幼稚园注册了,就要一概用马来语为教学媒介语。此论一出,确实挑动了许多人的神经,情绪激昂。
于是,在728华团大会上,叶新田的讲稿里就出现如下的一段话:
“去年9月,教育部提出的《2013-2025 年教育大蓝图初步报告》就是继承和延续这种单元主义教育政策。甚至它变本加厉,变得更加凶猛、肆无忌惮。它规定儿童的学前教育必须根据单元主义政策的国家课程纲要,其教学媒介语是国语,这违反了让家长为子女在小学自由选择就读何种源流学校的权益。”(大会手册,页20)
幼儿园教学语的法条依归
的确,第17条之1款是规定所有的教育机构必须以马来语为主要教学媒介语,而教育机构确实是涵蓋了幼稚园。但《1996年教育法令》中的第23条就是針对幼稚园的媒介语而制定的,其条文曰:“虽然有第17(1)条的规定,非国语的语文也可以作为幼稚园的教学媒介;惟当一所幼稚园使用非国语的语文时,它必须将国语列为必修科”。因此,按照特別规定优先一般规定的法学原理,幼稚园就算注册了,其教学媒介语的规定当然是以第23条为准,而不是以第17条之1款为准。
事实上,幼稚园的问题不在《第三教育大蓝图》,而是在2010年尾制定及2011年执行的《国家学前标准课程》。在《国家学前标准课程》里把幼稚园分成两大类:一是以马来语为教学媒介语,另一是以非马来语为教学媒介语。对这两类的幼稚园又分別对语言使用时数做出规定,请见下表:
看了上表,就可以清楚地知道,问题不在《教育大蓝图》,而是在《国家学前标准课程》。
当时,以隆雪华堂为首的16华团联合声明中,就有明确地提出要修改《国家学前标准课程》有关对语言使用的硬性规定。在声明中的第7点:“保障多源流学前教育体制,母语应是主要教学媒介语”提到:
《大蓝图》相当重视我国的学前教育,就入学率、教学质量管理、课程纲要等提出了相应的政策与措施。对此,我们提出建议如下:(a)教育部须遵守《1996年教育法令》23条的规定,即“非国语也可以作为幼稚园的教学媒介语”,不得硬性规定学前教育的教学媒介语。(b) 修改《国家学前教育课程》中硬性规定非国语的学前学校每周至少各有6小时的国语与英文指导时间,然而每周总课时仅只有20小时,即外语指导时间占总时数近2/3。我们认同学前教育可以适度让幼童接触与学习非母语,然而现有课程纲要已过度注重非母语学习,既不合理也影响孩童的身心成长。
其次,在董总的签名运动中的表格也清楚地写着:“反对《2013–2025年教育大蓝图》内不利于母语教育生存与发展的政策和措施”。所以,不能指责华团不反对《教育大蓝图》就是支持《教育大蓝图》,也不能说不认同叶氏董总的做法就是支持《教育大蓝图》。事实上,在2013年8月18日,由叶氏董总召开的华团扩大交流会上,达成三点共识:
1. 所有出席的华团代表都一致赞成坚决反对《教育大蓝图》不利母语教育的政策和措施;
2. 华团当前的任务就是团结一致,以团结的力量去展开签名运动。在9月之后,若教育部的《教育大蓝图》定稿,华团研究以后会进一步磋商要采取必要行动;
3. 虽然目前有一些团体反对《教育大蓝图》方向是一致,态度是坚决,但在做法上,由于各自情况不同,可能会在程度或方法上会有差异。为了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加量,应该求同存异。(中国报,2013年8月18日)
所以,在这个三点共识下,华团有什么好指责的?
“幼儿园国小化论”的源起
最后,“幼儿园国小化”的说法是怎么来的。在2012年9月11日,教育部公布了《教育大蓝图》初步报告后,教总在10月2日公布了对《教育大蓝图》的初步看法与建议;隨之在10月5日,董总也公布了其初步看法与建议,以林连玉基金领銜的七华团也公布了联合文告。这三份主要文件都没有提到“幼儿园须改为国语教学”的课题。到了2012年10月19日,董总公布了由董总领銜、包括教总在內的七大代表性华团的共同提呈予教育部的文件,这份文件里也没有提到“幼儿园须改为国语教学”的课题。这4份文件的共同焦点都放在“华小国小化”的课题上。
不过,在2012年11月25日,在新纪元学院举办的“历史情景下的马来西亚人—诠释与评价”研讨会上,新纪元学院法律与社会研究中心主任罗荣强在研讨会提呈的论文:《从〈2013-2025年马来西亚教育大蓝图初步报告〉看华文教育存亡》中,就提出学前教育媒介语有改为国语的隐忧。其论证要点如下:
1. 《教育大蓝图》第7-5页列明,教育部已于2010年12月成立了“全国学前教理事会”,并强烈鼓励所有私人幼儿园及其业者向“全国学前教育理事会”注冊;
2. 全国学前教育理事会将为幼儿园的职前与在职培训计划制定指南,所有幼儿园必须采用国家学前教育课程纲要;
3. 质疑这是否将幼儿园纳入国家教育体系;
4. 引用《1996年教育法令》第17条之1款的规定,所有国家教育体系中的教育机构,都必须以国语作为主要教学媒介语,除了28条下设立的国民型学校,或得到部长豁免的教育机构。(星洲日报,2012年11月26日)
问题在大蓝图之前就存在
以上就是“幼儿园须改为国语教学”论的源头。但从其论证过程中来看,这只是一个推论的结果,并不是《教育大蓝图》里有这样的规定。而对于罗荣强的整个推论过程,除了没有考虑到《1996年教育法令》第23条规定幼儿园可以使用非国语的语文为教学媒介语外,我再补充三点:
1. 《1996年教育法令》的第20条就规定了所有的幼儿园必须注冊,否则就是犯下一项罪行;
2. 《1996年教育法令》的第22条就规定了所有幼儿园必须使用国家学前课程(National Pre-School Curriculum),所以,《教育大蓝图》只是覆述了《1996年教育法令》的规定而已,就算没有《教育大蓝图》,教育部照旧可以依法执行这项规定;
3. 关于上述论证的1、2、3点,这是世界各国教育改革的趋势,那就是把学前教育纳入义务教育中。事实上,《教育大蓝图》所提有关学前教育的各种建议都可以追溯到1994年《教育部14点主要工作目标》,不过,具体成形是在2002年教育部公布的《2001-2010教育发展蓝图》,即所谓的《10年教改大蓝图》。
所以,罗荣强所提的4点,在2002年的《10年教改大蓝图》中都已存在了,可是那时的董总有据此得出“幼儿园须改为国语教学”的危机吗?
虽然罗荣强在2012年11月25日提出他的看法,但在接下来的505大选前,董总在2013年4月25日提出:《董总在第13届全国大选对华教的基本诉求和立场》,这份文件中也没有提到“幼儿园须改为国语教学”的课题。
叶氏阴谋论让华团很受伤
接下来到728华团大会前,叶氏董总主要是做两件事,一是对关中发动第二波的攻击;二是和教总争执华小国文课时问题。
这里只針对华小国文课时问题为华团说几句话。一路来,在华教领域的课题上,都是以董教总马首是瞻,可是,当董总与教总有不同意见时,华团就左右为难,不懂如何是好。最理想的状况是董总与教总能达成一致的看法,那不用选边站,可是情况却不是如此。在两方都争取华团的支持下,华团迫不得已,也只好做出选择。
最后,各主要代表性的华团是选择支持教总。因为,课时问题除了是策略选择的问题外,也是教育专业的问题。在策略选择上,谁也搞不清楚180分鈡好,还是210分鈡好;但在教育专业上,大家都认为教总比董总更有教育专业的资格。所以,选择支持教总是很正常的事情。
可是,在马华跟风表态支持教总的方案时,叶新田就质疑“马华领袖多次高调坚持华小第二阶段国文课每周上课时间210分鈡,数个华团也提出同样的看法,不禁质疑华团与马华对此事早有默契”(东方日报,2013年9月2日)。这种“阴谋论”一出,你们想一想那些支持教总方案的华团有什么感受?
为了谷催签名而简化问题
转回我们的主题。那什么时候才出现“幼儿园须改为国语教学”的说法呢?那就是在728华团大集会上。不过,这里面有点微妙,这种说法只出现在叶新田的讲稿与罗荣强的大会报告中(大会手册,页32),没有在大会宣言里提出(同上,页2至页4),即“幼儿园须改为国语教学”的说法并没有出现在大会宣言里。
这里針对《教育大蓝图》里的一句话:“所有幼儿园都必须采用国家学前课程纲要”做点补充。罗荣强的大会报告中,是把“所有幼儿园”解释成“所有注冊与非注冊的幼儿园”(同上,页32)。我看回原文(英文版,页7-5),从上下文来看,就我的理解,应解释为“所有公共(Public)与私人(Private)的幼儿园”。这两个解释,差別很大,跟着的推论也自然大不同。
那“幼儿园须改为国语教学”的说法是在什么时候正式在董总文件中出现呢?依我手上的资料,那就是在2013年9月9日的董总文告:“董总对教育部2013年9月6日公布《2013-2025年教育大蓝图》定稿的重点初步分析”中,其原文摘录如下:
(1)《2013-2025年教育大蓝图》规定所有幼儿园必须采用国家学前课程。这令人担忧各源流幼儿园的教学媒介语将被统一为国语(马来语),剥夺家长为子女自由选择就读何种源流幼儿园和小学的权益,致使家长送孩子就读国小,弱化华小、淡小的学生来源,达到国小为所有家长的首选学校,实现“最终目标”。
细读上文,就可发现里面取巧之处。它的第一句话只说《教育大蓝图》有规定采用国家学前课程,却没有说《教育大蓝图》有规定须改为国语教学。下来的一句话其实只是一个推论而己,但如果不细心的读,就简化为“《教育大蓝图》规定幼儿园须改为国语教学”。
最后,就出现了2014年7月11日,《星洲日报》大柔佛版的标题:“幼儿园须改为国语教学,柔董联幼儿园公会将会商”,这叫“讹以传讹”。当然,实情不是因为不细心读的关系,而是根本在汇报会上就直接讲“幼儿园须改为国语教学”,其用意显然是为了催谷更多人签名。
催谷更多人签名也不是什么坏事,这也是我不太想写这个课题的原因,可是,现在叶派却把这个签名运动转化为攻击对手的工具时,就不得不把这一“幼儿园须改为国语教学”的说法讲清楚,以正视听。
去年在面子书上看到一张图片,是《星洲日报》柔佛版的新闻存照,红红的大字:《幼儿园须改国语教学》;当时,就想写篇文章厘清这件事,可是,想了一想,就算了,因为实在很容易被人扣帽子,曰:“破坏董总反对《教育大蓝图》百万签名运动”。
可是最近董总的内斗,叶派把“破坏董总反对《教育大蓝图》百万签名运动”的罪名,硬是扣到所有反对他的华团及人士身上。“百万签名运动”继关中课题之后,又成为叶新田攻击对手的工具。
支持或者反对叶新田,我都会尊重每个人选择,但这只是一场内斗,内斗的一个重要的原则是“缩小打击面”。如果,一方扩大打击面,另一方在形势所迫下,也同样会扩大打击面,相互激盪,无限度扩大,到时不管谁胜谁负,华教必然处处焦土。所以,绝对不要把所有不相干的东西都绑在一起。
在进入主题的讨论前,先把几个要点提一提:
1. 《教育大蓝图》根本就没有规定幼儿园的教学媒介语必须是国语;
2. “反对《教育大蓝图》”和“反对《教育大蓝图》中不利母语教育措施”是两回事;
3. 反对《教育大蓝图》中不利母语教育措施是所有华教团体的共同立场,没什么好争议;
4. 但,“幼儿园国小化”是叶氏董总特有的说法,这就得不到其他华教团体的认同。
现进入主题的讨论。首先,在《教育大蓝图》里只提到要“强力鼓励私立幼稚园注册”。本来,注册也没什么,任何一个组织,包括公司在内,要合法地存在,当然要注册。
只是有人引用了《1996年教育法令》的第17条之1款的规定加以推论,如果幼稚园注册了,就要一概用马来语为教学媒介语。此论一出,确实挑动了许多人的神经,情绪激昂。
于是,在728华团大会上,叶新田的讲稿里就出现如下的一段话:
“去年9月,教育部提出的《2013-2025 年教育大蓝图初步报告》就是继承和延续这种单元主义教育政策。甚至它变本加厉,变得更加凶猛、肆无忌惮。它规定儿童的学前教育必须根据单元主义政策的国家课程纲要,其教学媒介语是国语,这违反了让家长为子女在小学自由选择就读何种源流学校的权益。”(大会手册,页20)
幼儿园教学语的法条依归
的确,第17条之1款是规定所有的教育机构必须以马来语为主要教学媒介语,而教育机构确实是涵蓋了幼稚园。但《1996年教育法令》中的第23条就是針对幼稚园的媒介语而制定的,其条文曰:“虽然有第17(1)条的规定,非国语的语文也可以作为幼稚园的教学媒介;惟当一所幼稚园使用非国语的语文时,它必须将国语列为必修科”。因此,按照特別规定优先一般规定的法学原理,幼稚园就算注册了,其教学媒介语的规定当然是以第23条为准,而不是以第17条之1款为准。
事实上,幼稚园的问题不在《第三教育大蓝图》,而是在2010年尾制定及2011年执行的《国家学前标准课程》。在《国家学前标准课程》里把幼稚园分成两大类:一是以马来语为教学媒介语,另一是以非马来语为教学媒介语。对这两类的幼稚园又分別对语言使用时数做出规定,请见下表:
看了上表,就可以清楚地知道,问题不在《教育大蓝图》,而是在《国家学前标准课程》。
当时,以隆雪华堂为首的16华团联合声明中,就有明确地提出要修改《国家学前标准课程》有关对语言使用的硬性规定。在声明中的第7点:“保障多源流学前教育体制,母语应是主要教学媒介语”提到:
《大蓝图》相当重视我国的学前教育,就入学率、教学质量管理、课程纲要等提出了相应的政策与措施。对此,我们提出建议如下:(a)教育部须遵守《1996年教育法令》23条的规定,即“非国语也可以作为幼稚园的教学媒介语”,不得硬性规定学前教育的教学媒介语。(b) 修改《国家学前教育课程》中硬性规定非国语的学前学校每周至少各有6小时的国语与英文指导时间,然而每周总课时仅只有20小时,即外语指导时间占总时数近2/3。我们认同学前教育可以适度让幼童接触与学习非母语,然而现有课程纲要已过度注重非母语学习,既不合理也影响孩童的身心成长。
其次,在董总的签名运动中的表格也清楚地写着:“反对《2013–2025年教育大蓝图》内不利于母语教育生存与发展的政策和措施”。所以,不能指责华团不反对《教育大蓝图》就是支持《教育大蓝图》,也不能说不认同叶氏董总的做法就是支持《教育大蓝图》。事实上,在2013年8月18日,由叶氏董总召开的华团扩大交流会上,达成三点共识:
1. 所有出席的华团代表都一致赞成坚决反对《教育大蓝图》不利母语教育的政策和措施;
2. 华团当前的任务就是团结一致,以团结的力量去展开签名运动。在9月之后,若教育部的《教育大蓝图》定稿,华团研究以后会进一步磋商要采取必要行动;
3. 虽然目前有一些团体反对《教育大蓝图》方向是一致,态度是坚决,但在做法上,由于各自情况不同,可能会在程度或方法上会有差异。为了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加量,应该求同存异。(中国报,2013年8月18日)
所以,在这个三点共识下,华团有什么好指责的?
“幼儿园国小化论”的源起
最后,“幼儿园国小化”的说法是怎么来的。在2012年9月11日,教育部公布了《教育大蓝图》初步报告后,教总在10月2日公布了对《教育大蓝图》的初步看法与建议;隨之在10月5日,董总也公布了其初步看法与建议,以林连玉基金领銜的七华团也公布了联合文告。这三份主要文件都没有提到“幼儿园须改为国语教学”的课题。到了2012年10月19日,董总公布了由董总领銜、包括教总在內的七大代表性华团的共同提呈予教育部的文件,这份文件里也没有提到“幼儿园须改为国语教学”的课题。这4份文件的共同焦点都放在“华小国小化”的课题上。
不过,在2012年11月25日,在新纪元学院举办的“历史情景下的马来西亚人—诠释与评价”研讨会上,新纪元学院法律与社会研究中心主任罗荣强在研讨会提呈的论文:《从〈2013-2025年马来西亚教育大蓝图初步报告〉看华文教育存亡》中,就提出学前教育媒介语有改为国语的隐忧。其论证要点如下:
1. 《教育大蓝图》第7-5页列明,教育部已于2010年12月成立了“全国学前教理事会”,并强烈鼓励所有私人幼儿园及其业者向“全国学前教育理事会”注冊;
2. 全国学前教育理事会将为幼儿园的职前与在职培训计划制定指南,所有幼儿园必须采用国家学前教育课程纲要;
3. 质疑这是否将幼儿园纳入国家教育体系;
4. 引用《1996年教育法令》第17条之1款的规定,所有国家教育体系中的教育机构,都必须以国语作为主要教学媒介语,除了28条下设立的国民型学校,或得到部长豁免的教育机构。(星洲日报,2012年11月26日)
问题在大蓝图之前就存在
以上就是“幼儿园须改为国语教学”论的源头。但从其论证过程中来看,这只是一个推论的结果,并不是《教育大蓝图》里有这样的规定。而对于罗荣强的整个推论过程,除了没有考虑到《1996年教育法令》第23条规定幼儿园可以使用非国语的语文为教学媒介语外,我再补充三点:
1. 《1996年教育法令》的第20条就规定了所有的幼儿园必须注冊,否则就是犯下一项罪行;
2. 《1996年教育法令》的第22条就规定了所有幼儿园必须使用国家学前课程(National Pre-School Curriculum),所以,《教育大蓝图》只是覆述了《1996年教育法令》的规定而已,就算没有《教育大蓝图》,教育部照旧可以依法执行这项规定;
3. 关于上述论证的1、2、3点,这是世界各国教育改革的趋势,那就是把学前教育纳入义务教育中。事实上,《教育大蓝图》所提有关学前教育的各种建议都可以追溯到1994年《教育部14点主要工作目标》,不过,具体成形是在2002年教育部公布的《2001-2010教育发展蓝图》,即所谓的《10年教改大蓝图》。
所以,罗荣强所提的4点,在2002年的《10年教改大蓝图》中都已存在了,可是那时的董总有据此得出“幼儿园须改为国语教学”的危机吗?
虽然罗荣强在2012年11月25日提出他的看法,但在接下来的505大选前,董总在2013年4月25日提出:《董总在第13届全国大选对华教的基本诉求和立场》,这份文件中也没有提到“幼儿园须改为国语教学”的课题。
叶氏阴谋论让华团很受伤
接下来到728华团大会前,叶氏董总主要是做两件事,一是对关中发动第二波的攻击;二是和教总争执华小国文课时问题。
这里只針对华小国文课时问题为华团说几句话。一路来,在华教领域的课题上,都是以董教总马首是瞻,可是,当董总与教总有不同意见时,华团就左右为难,不懂如何是好。最理想的状况是董总与教总能达成一致的看法,那不用选边站,可是情况却不是如此。在两方都争取华团的支持下,华团迫不得已,也只好做出选择。
最后,各主要代表性的华团是选择支持教总。因为,课时问题除了是策略选择的问题外,也是教育专业的问题。在策略选择上,谁也搞不清楚180分鈡好,还是210分鈡好;但在教育专业上,大家都认为教总比董总更有教育专业的资格。所以,选择支持教总是很正常的事情。
可是,在马华跟风表态支持教总的方案时,叶新田就质疑“马华领袖多次高调坚持华小第二阶段国文课每周上课时间210分鈡,数个华团也提出同样的看法,不禁质疑华团与马华对此事早有默契”(东方日报,2013年9月2日)。这种“阴谋论”一出,你们想一想那些支持教总方案的华团有什么感受?
为了谷催签名而简化问题
转回我们的主题。那什么时候才出现“幼儿园须改为国语教学”的说法呢?那就是在728华团大集会上。不过,这里面有点微妙,这种说法只出现在叶新田的讲稿与罗荣强的大会报告中(大会手册,页32),没有在大会宣言里提出(同上,页2至页4),即“幼儿园须改为国语教学”的说法并没有出现在大会宣言里。
这里針对《教育大蓝图》里的一句话:“所有幼儿园都必须采用国家学前课程纲要”做点补充。罗荣强的大会报告中,是把“所有幼儿园”解释成“所有注冊与非注冊的幼儿园”(同上,页32)。我看回原文(英文版,页7-5),从上下文来看,就我的理解,应解释为“所有公共(Public)与私人(Private)的幼儿园”。这两个解释,差別很大,跟着的推论也自然大不同。
那“幼儿园须改为国语教学”的说法是在什么时候正式在董总文件中出现呢?依我手上的资料,那就是在2013年9月9日的董总文告:“董总对教育部2013年9月6日公布《2013-2025年教育大蓝图》定稿的重点初步分析”中,其原文摘录如下:
(1)《2013-2025年教育大蓝图》规定所有幼儿园必须采用国家学前课程。这令人担忧各源流幼儿园的教学媒介语将被统一为国语(马来语),剥夺家长为子女自由选择就读何种源流幼儿园和小学的权益,致使家长送孩子就读国小,弱化华小、淡小的学生来源,达到国小为所有家长的首选学校,实现“最终目标”。
细读上文,就可发现里面取巧之处。它的第一句话只说《教育大蓝图》有规定采用国家学前课程,却没有说《教育大蓝图》有规定须改为国语教学。下来的一句话其实只是一个推论而己,但如果不细心的读,就简化为“《教育大蓝图》规定幼儿园须改为国语教学”。
最后,就出现了2014年7月11日,《星洲日报》大柔佛版的标题:“幼儿园须改为国语教学,柔董联幼儿园公会将会商”,这叫“讹以传讹”。当然,实情不是因为不细心读的关系,而是根本在汇报会上就直接讲“幼儿园须改为国语教学”,其用意显然是为了催谷更多人签名。
催谷更多人签名也不是什么坏事,这也是我不太想写这个课题的原因,可是,现在叶派却把这个签名运动转化为攻击对手的工具时,就不得不把这一“幼儿园须改为国语教学”的说法讲清楚,以正视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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