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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8月26日星期日

当今大马:从三语文告到统考承认--语言政策的视角(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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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下未集】
延续上篇
上篇提到三语文告和统考承认在本质上是语言地位的问题,那么要如何处理这个语言地位的问题呢?
在这里,我引用博纳德·斯坡斯基对语言政策的定义作为分析的框架,即语言政策有三个组成部分:语言信仰(意识形态)、语言管理及语言实践。
表2:博纳德·斯坡斯基的语言政策分析框架
类別释义
1语言信仰语言政策制定者对语言本身和语言使用认为“应该”是怎样的信念。
2语言管理
一般人认知中的语言政策(狭义)。
即语言政策制定者采取各种具体措施(包括立法),来对语言的使用进行干预、规划或管理,以改变或影响一般民众的语言实践。
3语言实践民众在日常生活里实际的语言行为。
以上述的分析框架来检视,就会发现华社和马来国族主义者在语言信仰是很不一致的。华社的语言信仰大概可分成三类,一是诸语平等;二是华文是世界伟大语言之一,三是实用主义,即以语言的经济价值来选择语言。
三类看法中,实用主义是华社的主流看法。就算在华教界,实用主义也是占了很大的比重,最明显的例子就是双轨制(统考和政考并行)。而马来国族主义者则是从政治的角度,即马来文的语言地位和国民团结来看待语言的选择与使用。
挑战国语的地位
从实用主义或诸语平等的立场来看,在官方场合使用中文没有什么问题;从华文是世界伟大语言立场来看,更是觉得理所当然。但从马来国族主义的立场来看,这就是大问题。
马来国族主义者会怀疑中文是不是想成为官方语文,进而挑战国语的地位,这种华文地位的提升是他们无法接受及容忍的。
要知道,马来国族主义者的语言信仰本是要学印尼那样,独尊马来文。只是英语太强势了,虽在70年代至90年代间受到压制,到最终还是挟着全球化的势头回归,迫使他们不得不由独尊马来文走向巫英双语并重(这等于从《拉萨报告书》退回《巴恩报告书》)。
马来语的象征地位及其文化价值虽受到政府极力的维护,但其实用性却有被英语取而代之的趋向,其语文功能也进一步萎缩。原本想雄心㪍㪍地把马来文发展成知识语文,现在只好乖乖把知识语文的功能让给英文,退回来维持团结语文的功能及地位。
这种被迫让步的语言信仰就具体反映在《教育蓝图》的语言政策中,请见下表。
表3:《2013-2025年教育大蓝图》的语言政策一览表
语种语言功能语言地位教育目标
1马来文国民团结第一语言90%考获SPM优等
2英文国际沟通第二语言70%考获SPM优等
3其他因应全球化的需求附外语言30%考获CEFR中B级水平*
*欧洲共同语言参考标准(The Common European Framework of Reference for Languages,简称CEFR),一共六个级別(A1、A2、B1、B2、C1、C2)。
2+1的双语政策
在上表中,第一语言和第二语言是指语言地位,跟一般教学理论里的“第一语言”教学法和“第二语言”教学法里的意思不一样。
教学理论里是以学习的顺序来指称第一语言和第二语言,即一个人第一个学的语言就称之为第一语言(通常是自身族群的语言),接下来学的其他语言,不管一种还是好几种,一概通称为第二语言。
在国家语言政策里,华文是列入其他项内,而且不是第三语言,是附外语言(Additional Language),语言地位很低。在国家体制里,第二语言一定只能是英语,不能用来指称华文,更绝对不能用来指称马来文。
所以,在《教育蓝图》就出现这么一段很彆扭的词句:“到国民型学校执教的国语教师,将会針对马来语非其母语的学生的情况,加以培训。例如采取英语为第二语言、或英语为外语的教学技巧”。
站在教学理论的立场,直接了当的写法是:“到国民型学校执教的国语教师,将会針对马来语非其母语的学生的情况,培训他们以马来文为第二语言的教学法(Teaching of Malay as a Second Language)”。但这样的写法,站在国家语言政策的立场,是绝对政治不正确的。
顺便一提,同样的一句话里,教育部的立场其实是有某些重大的转变,那就是总算承认马来文不是每一个学生的母语。以前,教育部官员是绝不接受这种观点,而坚持“马来文是每一个马来西亚人的母语”。
总括一句,现在的国家语言政策就是2+1的双语政策,即巫英双语并重,再鼓励学多一个附加语言。
不可漠视马来国族主义者
我们对国家语言政策有准确的理解后,再看回三语文告的风波,就可以明了关鍵在那里。在这场风波里,马来国族主义者争的不是能不能用华文,而是华文的语言地位怎么可以和马来文一样,使用官方信头的信箋。
就是这么一小点,触动了他们已经够敏感的神经线。而财政部长的脸书专页上纯用中文文告回应马来国族主义者的质疑,更是彻底地踩在他们的神经线上,怒火就这样一发不可收拾。
在这里没法评论民主行动党的做法对不对,因为不清楚民主行动党的语言政策,以及背后的政治谋略。如果,民主行动党的语言政策就是要挑战马来文的语言地位,那他们的做法是无可厚非;反之,如果纯粹只是想讨好华裔选民,那他们的做法当然是大有商榷的余地。不过,本文的重点不在这里,重点是这把火烧到统考这边来。
选前,有些华教朋友对统考承认很乐观,因为不管希盟还是国阵,都准备承认统考,只是条件有差而己。选后更是乐观的不得了,还想加码,连公务员资格也一并谈!这把怒火烧下来,大家头脑才清醒点,原来统考议题在马来国族主义者眼中,是触动“国本”,甚至是动搖“国本”的课题。本来就不是那么容易过的课题,现在加上三语文告的怒火,那更是难上加难了。
之所以会有这样的盲点,那就是很多华教工作者认为华教的所有问题都是“万恶”的巫统造成的,只要罪𣁽禍首倒台,一切问题都没问题了。结果,眼前的事实却告诉我们不是如此,不是说巫统不是问题,但全归咎于巫统肯定是一种误判。
事实上,只要回想2009年数理英化政策废除的情况,就可知道在马来国族主义者的强力反弹下,巫统也只能屈服。如再追溯回1946年巫统成立的背景,我们就会清楚认识到是马来国族主义催生了巫统,而不是倒过来,巫统催生了马来国族主义。所以,就算巫统倒台,马来国族主义者的力量始终还在,不可漠视。
不管怎样,局面已是如此,要如何处理?眼前唯一能做的就是降温。所谓的“半年内解决”就算了,不要再提,这种说法只是火上加油吧了!
华教的立场是什么?
那接下来要做什么呢?黄进发与诸多评论者提倡要着力于民间的跨族群交流,以化解马来社会的焦虑。这样建议是一个很好建议,但在落实这个建议前,有一件更重要事情我们应该优先处理,那就是回过头来问,华教立场是什么?
在战略层面,如果我们不能厘清楚我们要的是什么,那么在战术层面我们是无法做出有效的策略选择,最后是徒劳无功。简单讲,我们是要求华文在这个国家要有更高的语言地位,还是只为经济能力不太好的统考生争取多一条升学管道,还是两者之间的某一点。
再讲得直白点,1948年国体已定,60年下来,整个政治结构已经长得非实厚实,再考虑未来人口结构的趋势,这个政治结构只会更厚实。那我们是要选择改变这样的结构,还是选择让这个结构稍为松动点,让华教有更大的发展空间。前者是理想主义,后者是现实主义,我们倾向哪一个立场?
不然,我们以现实主义的立场和人家谈判,回来却给理想主义者批评,甚至扣上“叛徒”、“走狗”、“卖华”的帽子。结果,统考还没被承认,我们内部就乱成一团。而且这个问题不全然是理念分歧的冲突,也会进一步牵涉到内部权力的分配及组织的能力建设,所以,也是现实利益的冲突。
综合上述各方面的考量下,包括对外与朝野各政党及马来团体沟通,对内与不同意见的华教同道协调,还有组织的改造与能力建设。来来回回,两年内能解决已是很乐观的评估,如能在本届政府任期内解决,也算是功德圆满。而且,还要确保接下来不会再发生类似三语文告的事件,否则,日程表又要再往后延了。

当今大马:从三语文告到统考承认:语言政策的视角(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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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下未集】
统考承认的课题表面上看是教育问题,但本质上和三语文告一样,都是语言政策的问题,而语言政策的背后其实是反映了民族国家的政治理念,那就是“一个国家、一个民族、一种语言”。
在民族国家这个政治理念兴起之前,多语并存根本不是什么政治认同的问题。直到法国大革命,法国成为第一个民族国家后,语言认同和政治认同就二合为一,语言就成为团结的工具。于是,语言统一化运动就成为民族国家的政治建构中一项非重要的手段,造成语言政策是高度政治性的课题。
语言教育政策争议
国家的语言政策主要是处理两个问题,一是语言地位,二是语言规范。前者指的是在公共领域里语言选择的问题,即一般所谓的官方语文问题;后者则是所谓语言标准的问题,如发音、字体、文法等。
马来西亚并没有一个明确的语言政策书面报告书,而是隐藏在教育政策中有关语言教育的部分,尤其是教学媒介语。这一部份我们通称为语言教育政策,是语言政策在教育领域的运用,所以,还是从属于语言政策的范畴內。
从《巴恩报告书》、《拉萨报告书》到《达立报告书》,华社和有关当局的争执焦点就是在公立教育体系中,华文是否能成为教学媒介语。由此观之,大多数华教课题其实不是教育政策的问题,而是语言政策的问题。
在华教抗争史上,还有一个很重要的运动,那就是教总争取华文为官方语文运动。其缘起是在《巴恩报告书》公布后,其排除华文教育的立场引起华社激烈反对,而有关当局所给的理由之一就是华文不是官方语文。
这个运动一直到1967年3月《国语法令》通过,以及1969年“五一三”事件以后,“全国行动理事会”修改《煽动法令》,接着修改宪法,不得公开讨论国语地位等敏感课题,才宣告结束。
建国的差异平等问题
正如前面所讲,语言政策的背后是反映民族国家的政治理念,在马来西亚就是马来国族主义。很多人都知道马来亚联邦是1957年8月31日独立,但肯定很少人知道马来亚联邦是在1948年1月31日成立的。
可能有人问,这有什么重要呢?这就要回溯黄进发(1)一再重复提醒的一件事,那就是1946年的论争,即“如果少数/后来族群拒绝被同化,他们有没有权利要求与多数/先来族群平起平坐?”。
论争的结果就反映在1946年“马来亚合邦”(Malayan Union)的夭折,及1948年的“马来亚联邦”(Federation of Malaya)的成立;前者为“马来亚人的民族国家”,后者为“马来人的民族国家”。简言之,在1948年马来亚联邦成立时,国体已定了。
那马华公会在1946年到1948年之间做了什么事呢?什么事也没做,因为马华公会是在1949年2月27日才成立。教总则是在《巴恩报告书》公布后的1951年12月25日成立。董总更迟,是在1954年8月22日成立。总的来说,在1946年至1948年之间,国体待定之时,没有任何组织可以代表华人在谈判桌上发声。
据陈绿漪(2)的说法,马华公会之所以成立也不是应华社的要求,而是因为在马共的对抗下,英殖民政府发觉不可能把华人完全排除在建国之外,所以,在英殖民政府的政治需求下,马华公会才成立。《芬吴报告书》也是在相同的背景下而出炉,否则,英殖民政府不会弄出这样的报告书来砸自己的脚。
“最终目标”问题
一路来,华教组织在讨论战后的华教课题时,都是从1951年的《巴恩报告书》开始谈起。但如果要彻底弄清楚整个脉络,我们还是要以1946年的《祁士门教育建议书》为研究的起点。
所以,我们如果从1946年看下来,就可以理解为什么《巴恩报告书》名义上是研究马来人的教育,结果出来却是整个国家的教育政策。因为,马来亚联邦成立时,国体已定,即这是马来人的民族国家,马来人的问题就是国家的问题。
《巴恩报告书》认为对所有视马来亚为永久家乡及效忠对象的人群,小学教育必须完全成为打造共同马来亚国族的工具。其建议的语言教育政策就是取消各族群的方言学校,代之一种不分族群的单一学校,这种学校称之为“国民学校”。
直到今天,这个“国民学校”的概念与意涵始终不变。《芬吴报告书》在建立一个马来亚国族的最终目的上,和《巴恩报告书》是一样的,只是在策略上和方法上,有所不同。后者是把华校排除,而前者则是把华校纳入教育体制內。
今天马来西亚国家教育制度的基本篮图是由《拉萨报告书》确立的,基本上是承续《巴恩报告书》而做一些修正,最大的更动就是把《巴恩报告书》单一学校的建议改为“最终目标”,其次是把《巴恩报告书》英文第一、马来文第二的双语政策,改为马来语为主要教学媒介语的政策,然后再接纳《芬吴报告书》一些对华校友善的建议。
《达立报告书》则是这个基本蓝图进一步的具体化,加速“最终目标”的实现,即就是小学阶段允许华文成为教学媒介语,中学以上就不行。
到了1967年,联盟政府修定了《国语法令》,巩固了马来文的地位,确保了马来文从小学到大专均成为学校的主要教学媒介语,也废除了英文为官方语文的地位,确立了马来文是国家唯一的官方语文。自此马来西亚进入独尊马来文的时期,其中最重要的结果就是英校被废除。一直到1990年代,才有所转变。
马来国族主义者的焦虑
依据陈耀泉(3)的看法,马来西亚的语言教育政策的演变可以分成三个阶段,第一阶段为“马来文作为主要教学媒介语”,从1957年起至1990年代;第二阶段为“英语作为教学媒介语”,从1990年代至2009年;第三阶段则为“巩固国文,强化英文”。
第一阶段的动力是来自內在的需求,即马来国族主义;第二阶段的动力是来自外在的需求,即全球化的挑战,以及前一阶段语言教育政策所带来的问题,即年青一代的英文水平不足;而第三阶段的动力又是来自马来国族主义,具体表现在《2013-2025年教育蓝图》(以下简称《教育蓝图》)中的语言政策。
综观马来西亚语言教育政策的演变,马来文最主要的竞争对手就是英文。1990年代,在全球化的挑战下,马来国族主义也不得不做出让步,让英文回归。到了2003年的数理英化政策更是彻底打跨马来文的独尊地位,纵使2009年数理英化政策被取消,马来文独尊的地位已经一去不复返。
这种转变,对马来国族主义者是一大打击,这使得马来国族主义者的心态从过去的雄心勃勃转为斤斤计较,最明显的例子就是马来文版圣经里上帝称谓的争议(阿拉禁令)。
有了上述的历史脉络及语言政策演变的了解,看回三语文告和统考承认的课题,显然我们是不够敏感,漠视了马来国族主义者的焦虑,以致过于乐观和冒进。这主要是因为我们没有捉到问题的关鍵,即在马来西亚这个国度里,华文是处于什么样的语言地位。简单讲,这是一个会触动到“国本”的问题。
表1:马来西亚语言教育政策演进大事记
年份政策与法令要点备注
1946《祁士门教育建议书》小学:四语平等,英文列为必修科;
中学:英语
巫统成立
1948《荷格报告书》单元学校体系取代多元学校体系;
共同语:英语;
家长要求,可学习华语和淡米尔语
马来亚联邦成立
1949  马华公会成立。
1951《巴恩报告书》以“国民学校”取代各方言学校;
小学:巫英并行;
中学及以上:英语
教总成立
《芬吴报告书》
(只針对华校)
全体人民:双语制(马来语及英语);
大多数华人:三语制(华巫英);
华校课程及考试:本土化
1954  董总成立
1956《拉萨报告书》小学:四大源流(华巫英淡);
中学:共同课程和考试,可采用一种以上的语文作为教学媒介语;
马来文和英文为必修科。
 
1961《达立报告书》小学:四大源流;
全津中学:官方语文(马来文和英文)之一为主要教学媒介语;
独立中学:可采用任何媒介语。
 
1967《国语法令》马来文为唯一的国语及官方语文进入独尊马来文的阶段
1990  面临全球化的挑战

注释:
1. 黄进发,<公民可以差异而平等吗?——马来西亚的六十九年纠结>,收录于《共业:我们能否摆脱被巫统统治的宿命》,吉隆坡:大将,2018年。
2. Tan Liok Ee, The Politics Of Chinese Education in Malaya 1945-1961, New York : Oxford University Press, 1997.
3. Tan Yao Sua, Education Language Policy and the Development of Chinese Education in Malaysia,收录于2014年第二届马来西亚华人研究国际双年会会议手冊。吉隆坡:华社研究中心,2014年,页13-29。

当代评论:釐清「以學生為中心」之誤解

刊出日期:2018-3-10
刊登于:《当代评论》
所謂「以學生為中心」,就是站在學生的立場,來思考整個教育制度要如何改變,才能幫助學生有更好的學習歷程。這種思考、這種改變當然是由大人們來完成,不可能交由學生處理。當然,要實踐「以學生為中心」的教育理念不是一件容易的事。不必多講,統一課程、統一考試、統一進度就是三大關。若真的要落實,課程要有彈性,評量要多元化,而在教學上,要賦予教師更大的自主權。這三項都是大工程,彼此之間又是牽一發而動全身,極為不易。無論如何,把關鍵的觀念徹底弄清楚,絕對是教改成功的第一步,否則南轅北轍,終究徒勞無功。

【文/黃集初】
「以學生為中心」是教改中非常重要的教育理念,只是在實踐過程中,常常不得其正解,淪為一句口號。其後,又盛行「學生為主體」的說法,但仍然面對同樣問題。
一般上,我們對「以學生為中心」有兩大誤解,一是所謂的「教師為中心」,二是誤解「學生為中心」就是讓學生為所欲為。以下詳論之。
首先將先討論「教師為中心」的說法。過往推動教改時,常把「學生為中心」和「教師為中心」對立並舉,把過去的教學法概稱為「以教師為中心」的教學法云云。這樣的提法會讓一些教師產生情緒上的反應,認為他們過去的努力及犧牲被否定,也讓社會大眾對教師產生不良看法,其實不是很妥當。
事實上,「教師為中心」這種說法是否成立呢?如果,只著眼於師生之間的關係,特別是課堂內,或許有些道理。但放到整個教育的現實中,顯然大有問題。
很簡單,只要考慮兩個基本問題,一、教師可以自己決定課程綱要嗎?二、教師可以自己決定考試綱要嗎?很顯然,別說是教師,連校長也無法決定。再進一步地問,教師可以自己決定教學進度嗎?比如說某班的學生跟不上而放慢進度?好像也不行,否則校內大考一來,進度沒趕不上,肯定會受責難。
從這些基本問題當中,我們可以清楚看到,從國家到學校,教師其實是相當弱勢,就算在學生面前也還不見得強勢,「教師為中心」的說法是高估了教師的實際處境。真的要概括過往的教育理念,或許用「大人為中心」這樣的說法會比較恰當。
其次,「學生為中心」是否等同讓學生為所欲為呢?這種誤解是源於過去教改的推動者,往往把「學生為中心」和「教師為中心」對立起來,結果,導致出現否定教師在課堂教學上所扮演之角色的聯想,進而延伸出所謂「以學生為中心」就是讓學生為所欲為的情緒性論調。
那要如何正確理解「以學生為中心」呢?一般上,「以學生為中心」的理念多以杜威(John Dewey)的教育哲學為本。依據杜威的觀點,「以學生為中心」是要強調教育不能脫離學生的生活經驗,否則無法發揮其功能及價值。因為,教育是持續不斷的歷程,學生會遭遇各種問題,也藉由個人直接或他人間接的經驗來解決問題。在這過程中,經驗也不斷累積,與此同時,既有的舊經驗也不斷受到修正。最後,在經驗不斷累積、重組與改造的過程中,學生擴充了知識與技能,增強了適應環境的能力,進而促進個人的整體成長。簡言之,學習是透過經驗,經驗則來自於生活。
杜威的觀點在教育實踐上有兩大啟示:一是鼓勵學生主動探索與發現、二是因材施教。前者是基於學生的學習是透過經驗,是一種對學生原有經驗不斷重組與改造的動態歷程,這種歷程只能靠學生自己完成,教師不可能越俎代庖。後者則因每個人不同的生活經驗,造成人人的學習歷程都不相同,所以,也不可能強求一致,必須因材施教。
因此,所謂「以學生為中心」,簡單講就是站在學生的立場,來思考整個教育制度要如何改變,才能幫助學生有更好的學習歷程。這種思考、這種改變當然是由大人們來完成,不可能交由學生處理。
當然,要實踐「以學生為中心」的教育理念不是一件容易的事。不必多講,統一課程、統一考試、統一進度就是三大關。若真的要落實,課程要有彈性,評量要多元化,而在教學上,要賦予教師更大的自主權。
何以要賦予教師更大的自主權?其實道理很簡單,在學校教育系統中,誰最了解學生?當然是教師,不可能是校長,更不可能是教育部的大人們。但在我們的教育行政體系中,教師往往最沒有話語權。更糟糕的是,不賦權予教師也就算了,反而引進績效管理,以強化對教師的管理。這種行政導向的管理方式,結果造成教師應付上頭多過面向學生,這種教改措施根本是背道而馳。
當然,真的要做到課程有彈性、評量多元化及教師賦權,每一項都是大工程,彼此之間又是牽一發而動全身,極為不易。不過,不管怎樣,把關鍵的觀念徹底弄清楚,絕對是教改成功的第一步,否則南轅北轍,終究徒勞無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