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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贴:孔诰烽﹕什么是中国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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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02月17日


前一阵子,一位女星针对大家不满自由行涌港冲击本地民情风俗,说「大家都是中国人」,所以应该包容。有人甚至念出「内地香港同祖共宗」的神秘宗法咒语来企图消融港中矛盾。但什么是中国人?什么是国家民族?这些恐怕是近年本土争论的双方比较少深思的。

前一阵子英国历史学泰斗Eric Hobsbawm辞世,很多朋友都提起他的经典《The Invention of Tradition》,指出欧洲19世纪兴起的国家民族身分,乃由民族主义者想像建构而来,当中没有任何固定不变的基础。国族由想像而来,但想像的标准可以是什么?现代中华民族想像的建构,又是怎样从清帝国崩解后的瓦砾中冒起的?

公民民族主义与种族民族主义的起源

要解答第一个问题,历史社会学家Rogers Brubaker 的《Citizenship and Nationhood in France and Germany》,必不可少。Brubaker认为,欧洲在告别皇权之后两种界定国民身分的主要原则,乃是以出生地为基础的属地主义(Jus Soli)原则——即在一国疆域内出生,或在疆域内居留一定年期、融入该地主流文化,便能获国民身分;和以血脉为基础的血统主义(Jus Sanguinis)原则——即以父母血统决定国民身分。

19世纪法国与德国国民身分的形成,乃是这两种原则的典型。法国在大革命之后,国家精英以大革命代表的俗世价值,即「自由、平等、博爱」作为界定法国国民的标准。任何生于法国土地,或是移居法国并认同这一普世价值者,均可成为法国人。这便是公民民族主义(civic nationalism)的原型。

同时期德语精英的民族主义运动,尝试将分散于欧洲各处的德语社群聚合起来,建构统一的新民族国家。在此脉络下,德国民族主义者即发展出以血统为标准的种族民族主义(racial nationalism)观:只要父母是德国人,无论你生在何方,都是德国人;反之,若父母不是德国人,就算你生在德国境内,也不是德国人。

19世纪末,部分德国知识分子企图建立一个比较开放的、以文化为标准的德国认同,即不论血缘,只要同化成讲德语和信奉新教,便能成为德国人。但当时很多波兰农民移居到德国东部,在政府与民间的多番尝试下,仍坚持讲波语和维持天主教信仰,结果导致德国知识精英(包括现代社会学之父韦伯)放弃同化东部移民,甚至支持驱赶波兰移民,回到以血缘定义身分的封闭民族认同。德国的民族主义不断倒向纯净血统的神话,最终引致纳粹的雅利安人理论,其余的已是历史。

从大汉排满到五族共和

中国在20世纪出现的民族主义,其对中国的界定,一直在公民民族主义与种族民族主义之间摇摆。19世纪末20世纪初首批受西方思潮影响、试图建构现代中国国民认同的革命分子如孙中山,提出「驱除鞑虏、恢复中华」的口号,并与信奉反清复明的地下会党紧密合作。他们建构出来的中国观,基本上是一种大汉族的排满意识。这种汉中心的种族民族主义,造成辛亥革命成功后,全国各地出现汉人屠杀满人的事件。这些悲剧当然已被官方史掩盖起来。

但将中国人等同汉人,令民国早期的政治精英无法理直气壮地继承包括东北、蒙古、西藏、新疆等非汉人地区的清帝国版图。因此在革命成功后,民族主义者皆从汉中心的种族民族主义,转向五族共和的主张。但怎样将汉满蒙回藏讲成同是中华民族的一部分,成了一个论述上的难题。于是国民党提出了血统归一的种族民族主义神话,虚构出一个血缘单一的中华民族。蒋介石在1943年发表的《中国之命运》,即在第一章「中华民族的成长与发展」中,表明中华民族乃是一个大宗族,少数民族都是通过与汉族进行「累世的婚姻」而成为「同一血统的大小宗支」。

当时中共将蒋的这种以血脉宗族界定中华民族的观念批判为封建法西斯。而中共则模仿苏联的民族理论,建构出各民族人民平等自由地联合成新中国、共同从帝国主义与封建压迫解放出来的公民民族主义观。毛泽东在1945年《论联合政府》中,即承诺「帮助各少数民族……在政治上、经济上、文化上的解放和发展,并成立维护群众利益的少数民族自己的军队。他们的言语、文字、风俗、习惯和宗教信仰,应被尊重」。毛泽东的这个承诺十分开明进步。至于这位20世纪走数王后来怎样走数,已是众所周知。

飘忽不定的中国认同

到了改革开放之后,中国官方扬弃左翼革命的公民民族主义论述。各地争相复兴民国时期的种族民族主义观,重新抬出「炎黄子孙」的概念,甚至大搞黄帝崇拜。这种以追溯至远古的神秘血缘定义中国人的观念,对于香港很多开口闭口「炎黄子孙」、「龙的传人」的大中华主义者来说,好像十分理所当然。但这种种族民族主义,就算在中国官方,也不是没有争议。例如常常在民族问题上为政府出谋献策的北大教授马戎,便曾提醒:

少数族群中有不少人认为历史上的「炎黄」只是中原汉人的祖先,其他少数族群另有自己的祖先……有些少数民族的古代传说以其他动物为自己群体的图腾,并不承认自己是「龙的传人」。所以把汉人以「炎黄」为祖先的观念有心或无心地扩大到等同于「中华民族」祖先的范围,称之为「中华共祖」、「华夏共祖」是非常不妥的。以各级政府出面官方举办对「黄帝」、「炎帝」、孔子等的大规模祭祀活动,也许是无知或是无心,但是在一定程度上还是体现出汉人民族主义的狭隘性,十分不妥而且客观效果不好……对中华民族凝聚力的巩固和发展也会造成损害。

由此可见,1911年之后百多年来,如何定义中国人,仍是争论不休的题目。若再加入美国、新加坡等地的海外华人一并考虑,问题便变得更为复杂。下次有人再以「大家都是中国人」召唤你我时,我们不妨带引对方进入一场思辨之旅,反问:什么是中国人?你搞清楚怎样界定中国人了吗?至少我们也可以用港女的气势回应:「你自己仲有咁多嘢未搞清楚,咪嚟烦我啦!」

作者是美国约翰霍普金斯大学社会学系副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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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明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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